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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爱生忧,由爱生怖,以暴制暴。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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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羚一直想要去大屿山看天坛大佛。
她以前并没有什么信仰,即使小时候在揭岭耳濡目染过一些迷迷叨叨的宗教迷信氛围,她都没真正信过那些神啊佛啊之类的。就是有一天,她去九龙,地铁坐到了黄大仙祠,突发奇想,跟随人流下车,进去庙里晃悠了一圈。香火络绎不绝,不少人在那里求财、求签。信众们从进门开始不止跪拜,还一路慷慨地将钱投入功德箱,在她看来都虔诚得有些蠢愚了。
求神拜佛,是一味药,医心。它的功效充满玄学意味,却就是能让人受感染,信它、听它、在香港这样一个务实、行色匆匆的社会,紧紧茬进了文化的一隅,生根壮大。无论走到哪儿,或多或少,你都能瞥见一些由它演变而来的风俗习惯,风水尤为流行。并且,在辛羚的感知里,这边人特别相信出门看黄历,行事要看黄道吉日之类的。
她走到了一处解签的摊铺。站在一旁,观察了半天,发现大多数人来问的无关乎财运、事业运,令她不由感叹,这儿的人一个个可真有上进心。她忽然想到了辛戎,既然来都来了,是不是也该入乡随俗,给儿子求一签,保保平安,还有财运亨通?
想不如行动,她返身,到黄大仙祠前,学着那些信徒受众,闭眼默念愿望,跪在蒲团上,摇签筒,为儿子求了一签。
解签的老头会说普通话,口辞幽默,告诉她,亥宫,上上签。意味着否极泰来,逢凶化吉,万事的营谋,都能顺心达意。
她开心极了,又多给了老头几千块。把这签紧紧捏在手里,觉得还真神了,仿若服下一味强心补剂,瞬间神清气爽。
回到家,她将签叠成了小小一张,悄悄塞进儿子枕头套里,盼望真的灵验。
辛戎晚上回家,送给她一个礼物,手持dv。她捧着这么一个银色的怪家伙,来回端详。儿子凑近,站在她背后,下巴抵在她肩上亲昵地蹭了蹭,说改天再出去玩,就可以用这么一个小机器记录了,然后将拍下来的那些影像刻进光盘,放在电视上回看。
她听得似懂非懂,问,怎么拍。
儿子手指敲敲镜头和屏幕,就靠这个呀。
哎呀,这太高级了,我玩不来。她嗔笑。
“我教你呀……”话落,儿子从她手里拿过dv,打开,举起,退后一些,眯细眼睛,“羚姐,来,对着镜头,笑笑。”
她有些赧,但还是照做了,可又不知到底该看哪儿,或做什么动作,只得僵硬地捋了捋头发。
辛戎围着她转圈,“喏,就这样拍就行啦,很简单的……”
她用手挡了下镜头,忽道:“那下次……我们去大屿山吧,就带上这d什么玩意儿。”
辛戎很自然地说,行啊。耸耸肩。隔了片刻问,怎么会突然想去大屿山?以前都没听你提过。
她理直气壮,反问,就是想去呗,还非得有什么必不可少的理由?
辛戎噗嗤笑,当然不用,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到时候我来安排,去昂坪,坐缆车,看大佛,食斋菜。好不好?
她会心一笑。越过dv,拍了拍儿子额头。儿子干脆眷恋地将脸贴进她掌心,喃喃,妈妈,以后无论你想去哪儿,天涯海角,我都会带你去的。
闻言,辛羚一愣,心间陡然升起一股心酸。觉得有些本末倒置,自己明明是母亲,却让当儿子的这般顾念关照,像哄婴孩似的。可儿子,在最需要照料的年纪,又何曾得到了自己的细心照料。她又不得不胡思乱想,是不是因为自己这大牵绊,过于碍事,所以儿子迟迟还未找交往对象?算一下辛戎年龄,也确实老大不小了。
她沉默,手往下坠。
瞥见辛羚脸色,辛戎就明白了她心里在想些什么,一定在为过往内疚。自己没有普通的童年程序,是挺遗憾的,但没关系,现在补也来得及。成年人有成年人的快乐,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不必畏首畏尾、看人脸色地享受。
他扶住辛羚肩头,眨眨眼,“就这周日吧,恰好我有时间,咱们去大屿山。”
很可惜,周日计划,被一通电话打乱。都已经预约好计程车,准备出发了,手机响起来,是阿吉的号码。
阿吉在电话另一头气息紊乱,嗓子也像是叫得嘶哑了,“老板——他、他说你要是不马上来,就、就要夹断我和申豪的手指……”
按照短信里发来的地址,辛戎来到很偏僻的一处仓库,附近是垃圾处理厂。被强迫放弃与辛羚的出行计划,辛戎自然是没好气,这来的一路上,太阳穴突突直跳。可他又能怎么办?对方已经决定要不管不顾地变成一个混账,拼死抓住自己的一点缺口,妄想支配自己。这招棋虽不高明,却又很有效果。他不能理解,自己究竟犯了什么罪过,竟会让兰迪失控到这程度。兰迪不会真傻到以为压抑了本性,装作俯首帖耳、忠心耿耿,就能换来一个坚贞的情人吧?更何况,他已屡次三番提前告诫过,自己不会属于谁,最好别做一些痴心妄想。
辛戎叹息一声,推开眼前生锈的铁门。嘎吱,嘎吱,铁门在沉重地响。里面一片幽暗,把白天完全隔绝在外。
忽然,一道白光直射而来,辛戎条件反射地抬起手掌,挡在眼前。铁门在他身后,自动关合了。
“辛苦了,真守信用啊,杰温——”兰迪声音阴阳怪气,从黑暗里慢慢走出来,也站到聚光中。脸上的伤势,还很明显,使他看起来戾气十足。
辛戎适应了光线,放下手,淡然一笑,语气却不容置疑,“我来了,那你就得守信用,放人。”
“放人?”兰迪跟着重复,辛戎的自信使他恼羞成怒。他觉得辛戎看自己,应该就像在看一个恼羞成怒的无赖。实际上逆光太强,辛戎根本无法看清他的表情,勉强只得一个轮廓。
“人呢?”辛戎问。
兰迪没答,反而是踢了几脚聚光灯,光源猛烈摇晃、移动。埋在暗中的人影显现,阿吉和申豪正奄奄一息地被捆绑在椅子上,背后还站着两个人。那两人肤色深沉,南亚面孔,大概是兰迪从街头不知哪里薅来的印巴裔劳工,当马仔使唤。
兰迪朝其中一个劳工做了个手势。那劳工绕到阿吉身前,俯身,使劲扭了下什么,随之,阿吉的声音爆发,痛苦地扬上去,本来闭着的双眼猛然睁开,可眼中的焦距早已涣散。
辛戎注意到了,阿吉和申豪的双手并拢,两根大拇指挨在一起,戴着类似刑具的东西。
此外,这样响彻云霄的动静,申豪却毫无反应,脑袋垂到胸前,估计不是被揍,就是被迷晕了。
兰迪十分得意地笑起来,炫耀一般地解释道:“这个叫拇指夹的刑具,是由中世纪的欧洲人发明的。在那个黑暗时代,人们认为犯罪者是因为被恶魔所附身才为非作歹的,所以就要用这个刑具,进行拷问,驱除体内的恶魔只要转动上面的螺丝,铁板就会不停地压迫手指,接下来指甲就会逐渐地裂开,直至剥离,还有指关节,也会断裂”
“原来如此,你就是用这个工具,如法炮制,把达隆的那些手下也夹断了手指?”辛戎感慨,语气和表情都挺货真价实,“真厉害呐”
怎么不按理出牌?兰迪怔了怔。他本以为这血腥的场面和恐怖的刑具,至少会威吓住辛戎。可辛戎似乎不以为意,语气带着点缺乏同情心的温度,目光也差不多,像是洞察了一桩秘密般。
“你、你不在乎他们的死活吗?他们难道不是你的……”同伴吗?这个词蓦地堵在了兰迪嘴边,像是难以启齿。过去,他也被辛戎信誓旦旦地称为同伴,可到头来……他算个什么,在辛戎那里,还能所剩多少?
“如果在我也自身难保的情况下,我不应该更在乎自己吗?”辛戎平静地说。无论是情绪,还是说话时吐纳的节奏,和他兰迪相比起来,实在是太流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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