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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这片百年孤寂的浓雾里,看着眼前明暗不定的红绿灯,我突然间想起一首歌来,《明知道要见面》,同样的名字,却不知道我们说的是不是同一首歌,也许也有另一首歌叫《明知道要见面》,或许他说的是另外一首,我听的是另一首,从来都错过了,原来都不一样呢。原来同样的歌名,听的未必会是同一首歌呢!人生往往也是如此,说的是同一件事,可想的未必会一样。
喜欢背着背包独自一个人行走在城市的街道上,穿越在不知名的大街小巷上,看着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人们,为他们的快乐而感到些许欣慰,毕竟我这样阴郁的人实在有些颓废得破灭,需要看到别人的幸福才知道世界尚且是有幸福的。得不到的,就希望别人能够得到。起码,好让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些快乐的存在,这样活着才不会感到太忧伤。忧伤是天生的病,却如容绵长的细雨,好不了,让人心痛到谷底,却暗恋得不得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也很孤独,也许孤独本身并不会让人感到孤独,之所以会莫名的难受,那时因为突然有一段时间不孤独了,所以才会将原来的孤独凸显得刺眼,现在的孤独凸显得疼痛。原来不知道快乐的人不会痛苦,因为有了快乐才会感到痛苦有多么痛。如同身处独孤的人不曾繁华,那份孤独和寂寞就是一生清凉的快乐,天生的清寥,要是毁了这份孤独,那么从此孤独就会越发的寂寞和心痛。
不曾爱过的人,不懂爱有多痛,它会一路狂奔,像一千只白色的飞鸟自由而狂乱。不曾爱过的人,似如流水,不会为任何一朵落花停流,一路桀骜不再回头。爱情是一坛还没来得及酿好就被人迫不及待喝下的酒,少了些酝酿,最终仍旧有少许的苦涩,少许淡淡如水的冷漠。一时的贪恋,原来爱情终究会被饮尽,从此再也无法沉醉,只好装疯卖傻的悲哀,却不知深浅的想要挽回,原来都是错了,宋城桥外错了的一场约会,黄花遗落的华盖寂寥。
如果人生从未来过就好了,或许不会那么的悲伤,如果从未快乐也就不会期盼下一份快乐啦!如果从不知情爱滋味或许会更好一些。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从来就感觉不到任何情感的人,一种是历经沧海之后不在去感觉到任何情感的人。无论是哪一种,最终的结果都是要忘记。记住的东西越少越简单,越简单越能感到平实和幸福。直到有一天,那些你曾经死去活来不愿意忘记的,突然会在你的口中变成一句淡淡的&ldo;我忘记了&rdo;。是啊,你不在记起你所不能忘记的是什么。曾经在想,时光改变了你也不要忘记,就算人死了记忆也不要被磨灭,原来记忆终究敌不过时光的变迁,你终究会忘记。不论是你自己来忘记,还是当记忆溶化在时光里变成碎片被遗忘。
最终你都会忘记,忘记那一年,忘记曾经的一切切,那一切来不及的过往。
如果记忆破碎,变成了不灭的碎片被植入脑海,那么或许会在某一天的某一日,突然时光恍惚,想起一个曾经的过去。如果记忆有生命会在脑海里肆意生长,那么最终可否会长出新的枝丫,盛放出诡异的记忆之花?等花开花落的又一个春秋后,在来打扫一地的荒凉。那些用泪水来灌溉的美丽荒凉,如同搁浅了的影子,悄悄的洒落在身边的每一个角落,等你不小心去碰触,洒落成一地的落花,在一点点的试着刺痛你的心,一点点的刺痛,滴下如泪般的血珠,结成一串时光铅华后的链珠,连向了过去与未来。如果不小心将心刺破了,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心死了也不知道,人还这么傻傻的活着,太累,很累,依旧无法倒下去,如同溃败的山,倒下去就不在起来,沉入了深海之中,再也无法找寻得到一点点回去的路。最终遗忘,在千年里。
落下的泪会变成尘埃,被风吹落到天涯,然后消散在有白色蒲公英的麦田里。闻一闻那些透着非洲糙原香味的泪尘,突然觉得四月里的心像五月里的炎夏,那些从热带雨林上空洒下的斑驳雨水,犹如你的泪,原来也透露着少许的幸福和快乐。晴天白日,哪怕是忧伤的,盛放在炎热的季节里总能得到一些缓和,或许是夏天来了,那些沉重的悲伤也变成了轻轻的白色羽毛,合着一千只飞鸟一起腾飞上天,我希望它们能飘到加州,被加州的阳光照晒一下,把所有忧伤留在过往,然后笑着看阳光。
我想加州的阳光是温暖的吧!总能抚慰受伤的人心,我想加州就是一个梦想吧!对一个麦田主义者来说它就是一个遥远的梦想。我们都知道它不可以去实现,不能去碰触,只能在心里被温暖,被慰籍。其实,加州它也可以是一个人,一个一百年也不要去想起的爱人!
如果一个人是一颗海浪上的岩石,那么它就能承受得起百年孤独的那份寂寞。如果一个人是风中的一颗冷泪,那么它就能千年沉默。那么万年呢?万年的寂寥又要留给谁呢?在深的浓雾也终究会散去,这夏日的一抹浓雾,或许是忘了来临的季节,错过了,终究不愿遗憾的回去,仍旧要执著的在人间兜一圈。这夏日里的浓雾,把寂寞变得更加凸显,把人心里的悲伤挑露得无处可藏,如同溃烂的伤口,遗出来的血,不能停止。人有些不快乐,心情总是很低落,会在不同的地方莫名的落泪,却想不起这是为什么。
撕开一朵玫瑰的花瓣,玫红得那么妖艳,却又不艳俗,那样高贵的红,红得有些暗沉,从未发现红色玫瑰也能这么好看,从未发现红色的玫瑰可以那么炙热,红到炙热得有点凄凉。绮丽的红,让人看了心颤,颤得发慌。终于知道为什么情人喜欢红玫瑰,那么热恋不用修饰自己内心的情感,喜欢就要一路喜欢,爱,就要炙热的更加恩爱!一路狂奔,直到极致才肯罢休!不恋爱的人是不会喜欢红玫瑰的,因为有太多情感需要掩饰,无从释放。
它太红,红得耀眼,让人不免会妒忌,因为它的颜色太过浓烈,不加掩饰,所以红得像火一样直入人心,最后结成了一团心火,再也出不来。
撕开一颗心,红得像这玫瑰的心,妖艳却不艳俗,然后就一路这么孤寂的往下坠,往下坠。摔出沉闷的声音,像一朵花瓣被撕碎然后落在地上一样。
我把很多心给你,交换爱情,如果可以。如果爱情可以借来温暖人心,那么今生就贪恋一次,借一次你的爱,让我一生不要孤独和寂寞。
如果可以。
不要百年孤独。
第23章蝴蝶葬心
很难忘记阮玲玉死时的样子,电影里如花的女人,凄美的旗袍,染红了的双唇,淡淡的眉目,她轻轻的走到深爱的男人身边,看着熟睡在床上的他,把头轻轻的靠了过去,用头枕着他,唤着他的名字,轻轻的问了他一句,你爱我吗?这是她死前最想知道的事,或许她已不是在问,毕竟能不能听到他的回答已经不重要了。人去了,曾经在一起的很多日子,他可以唤着她的名字告诉她,他爱她,或者他不爱。但是很多个日夜他们都没有这么说,他们彼此明了,其实都不知道,那句真话是什么?我爱你是什么?!重复上一千,一万遍我爱你,到底有多爱?或者,她所在乎的最后一句话,其实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我走了,留下了你。之前的,或者我之后的那些女人,躺在你身边的,你爱的会是谁?!你心里明白吧,对我来说都不重要啦!一个女人,或许要的不是那个男人,反而只是他的爱而已。你会告诉我吗?一千个日夜我们度过了,你曾告诉我吗?芳华怕孤单,所以将一切美丽盛放给你,亦无憾,亦无悔,因为一切都是给了自己最爱的人,真是幸福的,即便是摧毁也是幸福的。可是,我只是想问你那句,你爱我吗?然后看着你温柔的死去,其实,我爱你已经足够啦,你爱我吗?或许都不重要了呢!
你说或者不说都将不会有人再听,也没有任何关系啦,因为那个能听这句话的人已经在长夜里消散。其实,我没有来过呵,我就是一团清烟,一直贪恋你手中烟糙味道的蝴蝶,悄然的为你停留了瞬息,其实,我爱你啊!你怎么不知道,不懂得呢?非要等我离开,我离开才能成全为你的爱吗?爱一个人,非要等到她死的时候才能说爱吗?那爱,如同悼念的祭文,如同内心的忏悔和祷告。
看着画中的女子,柔柔的将双唇紧闭,只是那么轻轻的一句呼唤,然后就靠在他的脸上睡了过去,其实,不是死亡,只是由一支枯萎的花朵变成了蝴蝶飞走啦!好花堪折直须折,或许折掉之后剩下的就是死亡,那么为了懂你的人,你会怕离开枝头吗?
贪一点依赖,就成了离不开的罪。贪恋一点爱,就成了逃不脱的孽。蝴蝶儿飞去心已不在,那些爱,那些空无的想念都化作风儿走啦!或许你怕那花儿谢,怕那心儿没人懂,你知道春好却匆匆,所以那么的急切想要把自己交给那个人,或许你是怕繁华被孤单啦。原来,越是怕,就越是孤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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