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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秦家明珠子君教媳(第2页)

“让大堂嫂看笑话了,我平常不像这样呢。”

宝镜也不想偷听别人说话,可惜她耳力太好,一不小心就全听见了。

“我以为我表现出来的样子,是什么都没听见呀?”

秦沅挑眉,“我是诈你呢,原来真听见了……哎呀,这下可怎么办,嫂子不要对我有坏印象,千万,一定不要!”

论具体年龄,还不确定是谁大谁小呢,秦沅一口一个“嫂子”毫不含糊,从做人上说,秦霜真是白吃了几年饭,远远被秦沅比了下去。

伸手不打笑脸人,宝镜对秦沅的观感暂时还不错,也乐得和她多说两句。

“你怎么会选去明珠市念书,若是在京城,我们平日里也能多亲近。”

秦沅眼睛笑成了一弯月牙儿:“远香近臭,我怕嫂子嫌弃我聒噪。嫂子你皮肤是怎么保养的?明珠市什么都好,就是天气特别湿热,看我脸上总长红疙瘩,嫂子教教我!”

秦沅撒娇也恰到好处,让人不至于讨厌。

向玉也抱着秦婠坐到了沙发上,闻言忍不住笑了:“阿沅可真要好好求求你嫂子,市面上能找到的护肤品,比起你嫂子亲自研制的,都成了最普通的大路货。要我说,她哪天有闲心开办一个护肤品牌,非得把国际大牌挤兑得没有活路。”

秦沅眼神发亮。

向玉从前体内堆积着药毒,肤色暗沉发黄,不管用多昂贵的化妆品遮盖都是治标不治本。

宝镜替她调养身体怀孕,排出了药毒,也让向玉的气色脱胎换骨。

其实不仅是向玉,谢子君也时常收到宝镜孝敬的护肤品,女人都将脸面看得重要,难怪谢子君当初呕了没多久气,就接受了宝镜。

说起护肤问题,大家都有聊不完的话题。

宝镜抗不过秦沅的眼神,替她把了把脉,“你这不是什么大问题,从小都生活在北方,忽然换了环境不适宜,再加上饮食不合胃口……其实皮肤适应了,零星的红疙瘩自己会消失,你要是急于求成呢,我过几天给你一罐药膏,遇到冒痘痘了抹在患处,一晚上就能消退。”

秦沅正值青春妙龄,哪能不长几颗无伤大雅的小痘痘?

又不是人人都能像宝镜,在十几岁就练到了先天境,寒暑不侵,身体有天地元气洗涤,自然不会有青春期的小烦恼。

秦沅鼻翼上就有一颗小痘,一点都无损于少女的美丽,反而添了几分可爱。

秦善纲虽然心术不正,有句话倒没说错,秦沅真的是秦家明珠。

……

“你今天有没有被吓到?”

等亲戚们走得差不多了,谢子君才有空和宝镜说贴心话。

谢子君上下打量着宝镜,见她脸上不见倦色,不由有些感慨:“看样子你倒是比我强,有精力处理这些乱七八糟的大家族关系。”

宝镜讶然,未来婆婆和她推心置腹,难道是在借着机会教导她?

“您说笑吧,我看大家不知道多喜欢您……”

谁会讨厌谢子君呢,对人没有恶意,善良大度,有时吃了小亏都不自知,在大家族里应该最讨人喜欢了。

向玉婆婆就不喜欢儿媳妇,话里话外都喜欢谢子君。

刘芳华嘴里嫌弃儿媳妇笨,在外人面前却总是护着她。

谢子君在秦家的地位很超然,谢家本身也实力强横,宝镜认为未来婆婆多年来真是过得如鱼得水。

谢子君听了宝镜的话,掩嘴笑起来:

“傻孩子,你知道我嫁到秦家时,是什么情况吗?”

那时候,秦善存是秦胜利独子,可这独子,日子过得还不如谢家的幺女舒坦。

谢家不差钱,谢子君从小没因为钱操心过,她是无忧无虑长大的大小姐。秦善存呢,刘芳华把他生在后方根据地,爹妈都吃苦,秦善存过不了大少爷的日子。

秦善存是披着*的皮儿,内里是个极简朴的穷小子。

白富美嫁给穷小子,三观的冲突,让谢子君磨合了好久。

更别提那时候秦家几个堂兄弟虎视眈眈,都想争夺秦胜利的注意力,谁会真心喜欢谢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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