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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那件紧身衣打成包裹,把钢笔手表鞋袜统统都塞进去,然后将匕首别在腰间,天一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活动了一下四肢,仰起头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然后便迈开大步,向前走去。
所在的杀手组织,一定还在寻找自己吧,只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已经来到另外一个世界。而在曾经的那个世界里面,自己已经死了,而且是死无葬身之地。
杀手,嗯?自己还拥有杀手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吗?
“不对啊?好像我现在已经失业了?我好像已经不是杀手了吧?我现在可是在古代了,没有组织了,也不再有任务了,更不用担心被人追杀了。”天一正走着,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我现在是自由人了,没有出身,没有背景,也没有工作的自由人!”
想到这里,天一整个身心突然感觉无比轻松,一直紧绷的肌肉也松弛了下来,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紧接着,天一就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生存?该如何生存?
这个地方,肯定是不行的。天一可不想过这种忍饥挨饿的日子,也不想再遭遇那种血腥残忍的场面,他要找一个好地方好好生活。
京城!对,去京城!
虽然不知道京城在哪儿,但是京城一定是最繁华最安定的地方,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天一突然想起,自己很早以前就考虑过退役之后的生活,那就是开一家公司,自己当老板。
因为,在他所要对付的目标中,有许多是以商业投资为身份掩饰的间谍,为了能够与他们接近,天一曾经阅读过大量经商类的书籍,甚至还进行过很多商业考察。因此,他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毕竟,地球人都知道,杀手不可能是一辈子的职业,就和体育明星一样,也是吃青春饭的当然,007除外。
那就这样吧,到京城去,凭借自己的现代智慧与商业头脑,在古代打造出一个商业帝国出来!
想到这里,天一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目标确定了,然后就看如何实施了。
这第一个步骤:找个地方吃饭!
他饿了。按照手表上的日期,他已经整整一天没吃东西了。
天一漫无目标地在这片荒野上走着,整整走了一天,才发现了一条大概有三四米宽的道路,很显然,这是一条人工修建的道路,那么,这条路一定会通往某座城市,管它呢,哪怕是县城也行。
终于有了明确的方向,天一顺着这条道路一直向前走去。路上虽然再未见到尸体了,但是也没有发现任何可以吃的东西。就在他的忍耐力快要到达极限的时候,他终于在落日的余晖中,看到了一排城墙。城墙高大结实,城门也气派雄壮。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城墙里面肯定有吃的东西。
天一身体再次充满了力量,他脚下生风,一溜小跑地来到城门跟前。抬头看那城门上的大字,不想那三个龙飞凤舞的古字自己竟一个也不认得杀手教程上也没有教啊。
天一苦笑了一下,举步进城。城门口七八个官差打扮的人正在仔细搜查每一个出城的人,见天一走来,只是抬眼瞄了一眼,便又忙自己的去了。
走在城中大街上,天一暗暗地观察着,聆听着,学习着。他必须尽快地融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中,不止是衣着打扮,更有言谈举止、语言口音等许多细节方面。走过一家服装店,天一不假思索地便走了进去,挑出一件合身的衣服和鞋子,趁人不备揣入怀中,便又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在僻静处换上了新衣新鞋,天一受到挤压的胃部再一次地发出一阵沉闷的抗议声。饥饿的感觉,真的是一种很痛苦的折磨。
他想要好好地大吃一顿,但是,钱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偷钱?好像这个时代的钱包跟从前可大不一样,再说了,偷钱包这种事,自己也不专业啊!算了,干脆就去吃顿霸王餐吧。虽然天一还从没有过这种经历,但他还是非常勇于尝试新鲜事物的。
即便是灾荒之年,可是城市还是可以拿到国家的赈济的,而饭店,总会有人能找到办法开下去的。
天一沿着城中的大道走,转过几条街,终于发现了一座看起来比较气派的酒楼。他抬头看了看楼前挂着的旗幡,还好这次用的是楷书,只见上书三个大字:食为天。站在远处观察了一会儿,天一心道:“今天就先吃你了!”然后,轻撩衣摆,迈步走了进去。
大厅里各色人等都有。天一找到一张靠墙边的空桌,轻轻地放下包裹,然后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店小二拎着茶壶茶碗热情地跑了过来,先倒上一杯茶水,然后哈腰说道:“客官又来啦!今日想要用些什么?小店拿手的有”
天一挥挥手,打断了小二的话,酝酿一下语调,轻咳一声,朗声说道:“今日只想吃些本地口味,有什么好的只管上,越地道越好!”
算起来,天一从执行任务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开口说话,这一开口便是要吃,充分验证了旗幡上的那句话:民以食为天。天一在语言方面很有天赋,这一路听来,本地口音已学得七七八八,此时说来,自己也觉得挺满意。只是古音与当代口音差别较大,天一从这方面难以准确做出判断,只感觉大致是在陕晋一带。
小儿一听,便知遇上贵客了。脸上笑容更盛。顺势打量着天一的衣着佩饰,感觉又不太像,脸上可一点儿都没显露,依然笑容可掬地说:“客官,您算来对了地方,小店的菜正宗地道,那是远近有名的!小店还有一道招牌菜香辣一品鸡,地道的本地风味,只是价钱上有点儿,嗯,客官要不要品尝品尝?保证您吃了下回还想来!”
天一阅人无数,听这话岂能不知小二的意思,拍了拍桌上的包裹,对小二附耳说道:“我刚刚当了几件家传宝物,玉佛金镯什么的,得了纹银百两,只是店中人多眼杂,不便展露,待结账时换开零钱,自会打赏与你。”说完坐直身子,大声道:“好酒好菜只管上,要快!”
小二扫了一眼那个包裹,非皮非缎,竟看不出是何种布料,料想必定价值不菲,心想此人定是财不露白,所以才穿着如此寒酸。于是连连点头,答应道:“好嘞!客官您稍候,酒菜马上就好!”说完,转身离开,却又扭头瞟了一眼那包裹,眼睛中闪过一抹疑惑。
小二与柜台后的掌柜交代了饭菜,那掌柜说了几句什么,小二点头应是,走回后堂。过了片刻,一个小伙计从后面跑了出来,几步跨出店门,转眼间就不见了。
客人渐渐多了起来。天一此时放宽胸怀,敞开肚皮,正尽情地享用着面前的四菜一汤,还有一壶店中自酿的白酒。酒醇菜香,再加上天一从未有过的放松心境,这顿饭吃的是无比惬意,不一会儿,桌上已是杯盘狼藉。天一放慢了进食速度,暗暗地观察周围的食客,想要制造出一些混乱,让自己可以趁机离开。
天一装作不经意地转过头四周打量一圈,然后端起酒杯,喝下了最后一杯酒,缓缓站起身来。他的计划是,身后正走来一位食客,自己猛地转身撞上他,让他倒向旁边的一张桌子,并顺势推动他的手臂,让他打中桌旁那个女子,那桌的男子见酒菜撞翻,妻子被袭,定会与这人厮打,他们那个五六岁大的孩子必定吓得大哭,到时大堂一片混乱,自己便可翩然离开了。
完美的计划,简单而有效。
天一是个杀手。杀手的思维,只要不杀害无辜平民,至于是非善恶,在他的心中从来没有占据过主导地位,他也没必要去考虑。
天一的刚刚抬起,突然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是的,就在自己身后,靠墙角的那张桌子,坐着一个身着男装的女子。天一扭头的时候,那女子也正抬头向他看过来。回想那个眼神,里面分明就是一种带有敌意的关注。即便是女扮男装,以天一的能耐,从她的眉眼、脸型、肩臂等部位,依然可以立马做出判断。
但是,她是谁?自己刚来这个世上不到一天的时间,难道就已经惹上了什么麻烦?
天一紧张地思考着,杀手的状态已经完全回归。这时,身后的那个食客走了过来,把手搭上天一的肩膀,然后在旁边坐了下来,盯住天一戒备且逐渐冰冷的眼睛,想从中发现自己熟悉的那种慌乱不安的躲闪。然而,天一的眼睛中除了冰冷,什么都没有。
那食客瞅了一眼桌上的那个奇怪的包裹,沉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从哪里来?”这种突然发问是他惯用的手法,而且屡试不爽,但这次,他却没有发现天一的眼神中有任何变化。
“你是什么人?找我有什么事?”天一也紧盯着对方的眼睛。他心底有些纳闷,这时代的人都是这么打招呼的吗?
那食客也不回答,只是从腰间掏出一样东西,“啪”的一声甩在桌面上。
天一对这东西太熟悉了,这就是手铐,古代的手铐。
“我便是这韩城县的捕头,外号刘一刀。有些事想跟你打听打听,怎么样,跟我走一趟吧,咱们去衙门里说话。”刘捕头说着,拿起手铐在天一面前晃了晃,“走吧,外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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