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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半月一首新歌(第3页)

每月底薪3000,之后根据酒吧的酒水销量来提成。

有叶晨这样一个移动词曲库在,耿正耿直两兄弟对这间酒吧的未来满是看好。

想着日后能不断增加的提成,兄弟两人浑身充满了力气。

这几天里,袁仁也没闲着。

他就纳了闷了,这新开的酒吧到底有什么三头六臂,令他的生意这么难做。

为了搞清楚原因,袁仁甚至不惜亲自去霞菲路37号坐了一晚上。

这一夜,让他明白了许多,也让他变得惶恐起来。

直到这个时候袁仁才知道,这家酒吧的驻唱之一原来是叶晨,就是那个所谓的盛夏晨风。

对于叶晨这个名字,袁仁当然记得清楚。

这可是叶永林的儿子。

之前老叶愤愤然离开是因为叶晨。

耿正耿直两兄弟这次离开叶晨也是多半的原因。

这两件事在袁仁看来都还是可以忍受的。

但他儿子袁常浩,原本有希望跻身四强的,可就是因为这叶晨异军突起,将四强的一个名额占据了,以至于袁常浩最终没能保送。

为了儿子的保送,袁仁在那两首歌上可是花了十多万的,那些钱就这样打水漂了。

不过这些事情都过去了,袁仁提醒自己保持冷静。

但在霞菲路37号的见闻,却是让袁仁一刻也静不下来。

这家酒吧的顾客活跃度太高了。

而且进出酒吧的人,档次显然是比他那袁朝派对高的。

当然,其中有不少顾客原来是经常出入袁朝派对的,只是这些顾客仿佛被叶晨那些音乐熏陶了一般,气质都有了大幅的提升。

最令袁仁感到危机的是,这叶晨竟然提出了这样一个口号:

半月一首新歌。

这,简直是要逆天啊。

偶尔来上一首新歌不算什么,毕竟艺术是靠灵感的。

灵感来了,自然会有好作品问世。

可灵感这种东西是不可持续的啊,半月一首,这频率,将那些歌星发专辑单曲的频率远远甩在身后啊。

叶晨当时说出这话的时候,全场的顾客都感到震撼万分。

对此叶晨也能理解,但这些人都不知道,叶晨原本是想要一周一首的,只是想着那样太高调了,没有必要。

毕竟一首好歌的生命周期绝非一周,一些好歌,能跨越一个年代,一个世纪,甚至跨越古今。

袁仁经营酒吧这么长时间了,他当然知道,一首新歌对客人的吸引程度是无穷的。

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新奇的事物,总是能快速将人的注意力抓住。

那个狂浪乐队能给袁朝派对带来利润,说白了也是一种新奇。

所以叶晨令袁仁很有危机感。

“不行,我有一种预感,这酒吧若是成长起来可就麻烦了,我一定要将它扼杀在摇篮中。”

袁仁黯然从霞菲路37号走出:

“看来,必须不计成本付出,使出杀手锏了,嗯,树洞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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