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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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1页)

因此他同样回忆不起第一次见到向诗是在几岁,只是碰巧住在同一栋楼,不知不觉就开始一块儿玩了。

他住五楼,自己家在七楼。小学是同班同学,初中一个学校,进了高中分开,然后付晶就搬家了。

上学放学自然是结伴而行的。小学等着他上楼来敲门,初中在自行车棚里面对面地打哈欠,高中向诗念的是寄宿制学校,被迫变成一个人以后他还特别不习惯。

付晶是很喜欢和向诗在一起的。但他说不清这种喜欢最初诞生的契机是什么,可能是由于向诗的言行举止比较像大人。

他的妈妈骆娴,跟向诗的妈妈白茹关系很要好,家长们闲聊时往往以分享自家孩子幼年的糗事为乐——反正难堪的不是他们自己。

他本人是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然而骆娴最津津乐道的几个段子,不外乎于:

去向诗家玩,一到要接他回家,付晶都会哇哇大哭,赖着死活不肯走,嘴巴里说着“不要不要”,弄得两家大人十分尴尬。

小时候付晶觉得向诗的爸爸很可怕,有次待得时间晚了,碰到向爸爸下班回家,一听到开门声,他就躲到桌子底下去不出来了,非要向诗哄着他,他才肯勉为其难地露出个脑袋。

同一个小区里的小朋友会互相交换玩具,如果向诗换了别人的没换他的,付晶会生气。

虽然对于这些事件的真实性,他始终保持怀疑态度,不过两个人性格合拍这一点倒是真的。

向诗属于那种,即使不了解你喜欢的东西,可只要你愿意讲,他就会认真倾听的类型。所以付晶什么事都爱告诉他——也许其他人不一定能理解,但向诗肯定能,况且他还那么聪明。

·

人生的第一个低谷降临在青春期:付晶变声了。

校园里的评价体系是非常单一的,成绩好即是一切的权威;而他对于学习的兴致向来不怎么高,得过且过罢了。

只是每次搞合唱比赛、文艺汇演,付晶总是会莫名其妙地被老师挑走,要么是当主持人,要么是站在最前排的中央伸着脖子唱歌。

所有人对他的第一描述,都离不开“声音好听”;有时候在家里接电话,还会被父母的朋友隔着听筒夸奖。

他自己不明白其中缘由,可隐约察觉到同学和老师会因此对他刮目相看,走在学校里也经常被不认识的人搭话,说在台上见过他。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明明未曾做出过任何特殊的努力,全世界却在迫不及待地告诉他:你跟别人不一样。

对付晶来说,这是他在学校里确立自我价值的重要纽带。而这根纽带,在十四岁那年残酷地断裂了。

有人在他的声带上打了个死结。

那种感觉,类似在喉管里倒进了锋利的玻璃碴,又似扬起一把蓬松柔软的鹅毛,羽毛尖儿蹭到他喉咙口最脆弱敏感的部位,不知疲倦地飘来拂去。

高音是发不出的,假声更加不行,只要一唱歌,不是走调就是挤出一连串令人发笑的古怪音色,令人联想起坏掉的收音机,或是漏了气的风箱。

付晶原本是个很喜欢说话的人,自那以后性情大变,别提讲话了,连出声都不乐意,害怕周围人会取笑他,一如当年赞美他那样。

一顶短暂加冕的皇冠,到了时限就会被无情地摘除。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付晶感到自己纯净水般简单的生活里被混入了水银:他开始懂得什么叫做失去的沉重。

他的性格变得有些古怪,喜欢听小众的音乐,热衷于在自我标榜的特立独行里搭建起自尊,似乎这样就能找回那顶遗落的皇冠——因为耳机里的那些人,绵长地延续着他一度破裂的美梦。

初中生里喜欢听地下乐队的人极其稀少,难得碰到有相同爱好的,自然而然就相互认识了。

那应该是一个周五,高年级的几名学长说晚上要结伴去泰坦女王看演出,问付晶去不去。他立刻答应了,仿佛举起了摆在洗手台上的第一把剃须刀。还为此特地找去了隔壁班,想要邀请向诗。

付晶知道他的座位,课间悄无声息地从后门摸进去,倒数第二排:他在给别人讲题。

尚未走到近前,眼尖的同学就用手肘挤了挤那个人,拼命使眼色。

向诗既不问来人是谁,亦不回头去看,只是迅速地将笔和本子收拾好,又拍了拍衣服上的橡皮屑。

两人默契地转移到了走廊上。

松市是座沿海的小城市,他们的学校同样小得一望即知,而两人当时所处的世界,比这所学校更小。

付晶盯着窗外静止画一般的景色,压低音量喊了声:“向诗。”

他始终难以习惯现在这副生锈的音色,刚开口说话时非常小声,如同瑟瑟发抖的雏鸟。

“不行。”

“我什么都没说?”

“你在学校里找我一般没好事。”——比如抄作业。

向诗用余光若无其事地扫他一眼,付晶便被堵得哑口无言。

“哎呀,你听我说。”

他着急地绕到了向诗的正面,开始解释起找他的原委,说着说着,不由自主地就恢复了正常的音量。

“就在梅子海岸附近。不远的。”

“我不去,但我可以帮你跟骆阿姨编借口。”

向诗的眼睛没有笑,唇角却分明弯了起来,“就说我们俩放学一起去踢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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