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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扫眼瞧见一身青衣便装,端着青瓷茶杯,半眯着眼睛,站在窗前享受阳光的莫朗夕。他的脸在清晨阳光的照耀下,更显白皙,轻轻抿合的红唇上沾了少许的茶水,红润诱人。
乐喜欢张大了嘴巴,突然觉得莫名的口渴,她下意识地舔了舔红唇,这才发现嘴边粘粘糊糊的挂满了口水,她赶紧别过头,一阵猛擦。该死,丢人都丢到姥姥家了。
莫朗夕低头浅笑,“我来此是想和喜欢商量喻儿的事情,你无意让他进宫,又打算怎么处置?”
乐喜欢放下了袖子,惊道:“处置?什么怎么处置?跟着我呗,我吃馒头他吃馒头,我喝西北风他也喝西北风。”
以她目前的状态喝西北风的可能性更大,她已经想好了,她可以先找个文职的工作,比如记记账什么的挣点银子花花。等腿脚锻炼好了,她可以做的事情就多的多了,比如当当保镖、街头卖艺什么的,她都是能做的。其实如果她腿脚灵敏,以她的见识参军是最好的去处,可是让她在洛行舒手底下干活,她不愿意。以她的身份也不合适,她要想留着小命多活几天,只能这样继续的“没出息”着。
莫朗夕听完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手中的茶杯,一双桃花眼横波入鬓,转盼流光,盯着她看了又看。
乐喜欢也盯着他看,看的眼不回睛,忘了魂儿,看的她心中麻麻痒痒,暗道:在看,在看,我就把你吃掉。
“那是我多虑了,以前喜欢不喜欢喻儿,我还当你此次只是意气用事,故意激怒皇上才那么说的,喻儿能跟着喜欢那自然是好。”
“至于吃穿用度,喜欢莫忧,这偏屋你且安心住着,每月我会让管家拨些银两。喜欢以前是怎么待莫朗夕的,如今莫朗夕自当原样回报。”
乐喜欢滴溜溜转了转眼珠,就穿着贴身肚兜直接跳下了床,骇的莫朗夕慌忙挪开了眼睛。
乐喜欢倒是没有意思到她此举有什么不妥(主要是刚刚穿过来,时差还没倒过来),见怪不怪,她夏天的吊带背心可比这小多了。
只见她嘟着小嘴,朝着莫朗夕抛了个带钩的媚眼,然后呵呵一笑,“敢情莫朗夕是怪我以前冷落了你。”有事儿没事儿的逮个帅哥调戏调戏此乃生活的一大乐趣也!
某只纯情的大白兔顿时烧红了脸,无措地扭捏了半天,又强行振奋了多时,眼神直视窗外的花花草草,蹩脚重生假装正色,“喜欢莫忘了,是我偷了你的传国玉玺,是我害你武功尽失腿脚不便又将你迷昏在床,是我帮着洛行舒夺了你的皇位。”
乐喜欢用捣蒜的频率头着点,满头的麻花鞭子随着她的快速律动,不同程度的欢快跳跃着,“知道,那不都是过去的事了,我怎么会舍得怪你呢!”
她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头又忍不住窃喜了起来,原来前身以前是有武功的,既然能失了武功,那是不是意味着还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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