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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最大的秘密居然说出来了?是不是不大好?这个问题只在小花脑中转了半圈,就被美味的肘子赶跑了,化成青烟一缕不见影了,单细胞生物每次能思考一件事就不错了。
小花眉开眼笑的一把抓起李湛拿过来的肘子,非常入味,嗯,好吃,就是可惜这肘子居然被切片了,要是没切片,一整比她胳膊还粗的肘子大口大口的咬着吃,这才叫豪迈!小花不知道就因为李湛嫌她太粗鲁才让人切片的,这红烧的肘子酱汁太多,小花绝对吃得全身都是,到时她的尼姑袍就算洗了也一股肉味,看她还敢不敢穿回庵里。
有点渴了,小花顺手拿起李湛拿来的凉茶,不知是什么东西,一股清草的味道,有点甜甜的,好喝!
喝完水之后,拿着装水的精美热水瓶,小花有些纠结,为毛,这热水瓶太像现代超市里卖的热水壶了,铁皮的外壳,里面还有双层的隔热处理!
见小花吃完肘子正拿着热水瓶发愣,李湛将一条烤鱼递过来,小花下意识的咬了一大口,有点咸了,又喝两口李湛特制的凉茶,顿觉人生十分美好。
她已经懒得想是不是还有其他穿越者了,反正就算有也与她无关,她一来不想称王称霸二来又不是想后宫种马的点点男,只要别人不后宫种马到她头上就行了,她觉得自已的人生目标跟众多穿越人士绝不会有冲突,因为她这辈子的目标就是努力活下去(努力填饱永远吃不饱的肚子)。所以她木有任何兴趣去寻找其他穿越者,只要没有被本土人认出来视作妖孽,她觉得自已生存还是木有任何问题的,就算是有什么,两辈子都是女汉子的她觉得暴力有时也是很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她对自已控制得越来越好的怪力非常有自信。
今天的鱼特别好吃,李湛控制不住自已狼吞虎咽的冲动,还好贵族后天连放屁都讲究有气质,坐马桶都讲究姿势好看的精英教育已经刻在骨头里了,因此尽管吃得很快,但看上去还算优雅。
想当初他吃东西的时候也很慢条斯理,伸一次筷子能夹多少根菜,吃一口饭必须得过多少时间才能吞下去,吃个饭都龟毛得让人蛋疼,往往还没吃完饭菜就冷得差不多了。
现在李湛发现自已吃饭越来越无法讲究风度,越来越粗鲁。没办法,如果你身边有一只饭桶的话你吃得慢就没得吃了,你永远都不能想象为毛一个小小姑娘跟樱桃差不多大的小嘴能一口气吞下比她嘴巴大那么多的烤鱼,你更无法想像一个小姑娘能吃下十斤鱼而肚子依旧没有涨破!
对于李湛的疑问,小花无从解释,自已无底洞一样的肚子难道链接着一个四维空间?小花自言自语地说,“太不科学了。”李湛好奇地问,“什么叫不科学?”“就是不能用常理解释的事。”小花拍拍自已的肚子说,她有时觉得自已的身体里大概就只有胃一个器官,不然怎么解释那么多食物都吃哪去了。
李湛看看小花吃了常人五倍的东西还只有一点微突的肚子,深深同意,这确实太不科学了。
“今天的鱼多了一种辛香,好吃。”李湛大赞,他现在觉得重生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然后内心的决定又加深了,这么厨艺高操的姑娘,他一定要好好护着,最好是能一辈子看得到,谁敢和他抢小花,他就砍了谁!
“嘿嘿,好吃就好。”小花有些心虚,李湛拿来的烤鸡和肘子绝大部分都是她一个人吃完了,她还真的有些不好意思了。
“对了,我唱歌给你听吧!这首曲子是我最喜欢的。”小花转变话题说,看着地上她吃完的烤鸡骨头,她心虚得厉害。
她就这么喜欢唱歌?!李湛想起他之前将小花的歌批得一文不值时她气愤的模样,身体僵住了,他努力挤出微笑说,“好啊,不过还是唱小声点为好,你今天吃太多烤的东西了,对嗓子不好。”当然不唱最好。
李湛是说过如果她想唱歌就唱给他听。李湛说这话的时候是真心实意的,可现在他反悔得恨不得时间倒流,他的耳朵今天被强奸了无数遍啊。
“霍霍霍霍霍霍霍霍
霍家拳的套路招式灵活
我我我我我我我我
活着生命就该完整渡过……”
小花无比陶醉的引吭高歌,树林中有腿的都跑了,有翅膀的都飞了,李湛虽然有腿但他硬生生的抗住的要拔腿而逃的冲动。他恨自已为毛一看小花落寞的样子就心软,不说这话多好,他就一傻x。
“小城里岁月流过去
清澈的勇气……”
李湛目瞪口呆,谁能告诉他这是哪个神人唱的曲子,后面这几句居然是捏着脖子唱的,他觉得杀鸡时鸡的惨叫声都比这好听,以后我再也不嫌宫中没卵的太监说话声音难听了,李湛忏悔,趁着小花没注意,将衣物偷偷撕下两小块分别塞进耳朵里,好!非常完美,他衣服的料子不亏是最高级的,特软,隔音效果一流!
小花终于唱完了,李湛偷偷将塞进耳朵里的布料拿出来扔了,他决定了以后抓住犯人,不招就让小花对着他们唱歌去。
“这歌词是谁写的?”
“我的偶像---周董!他是我心目中的神!”尽管换了时空,但小花对偶像的爱是永远的,见李湛这一次不像之前那般不给面子,小花大喜,她就知道周董的魅力跨越时空了,“他还有其他很棒的曲子,我再唱给你听。”
“这鱼太好吃了,加了什么?”李湛赶紧拿起手上的鱼,打断小花唱歌的欲望。
“孜然粉!”每次只能思考一件事的单细胞生物的注意力马上被转移开来了,说起孜然粉的发现小花就得意,她被净语逼着去看医书也不是白看的,这不她居然发现了烧烤不能少的神物了。
“孜然粉?”李湛困惑地念着这陌生的名字。
“就是安息茴香。”小花说出它的药名。
“哦,安息茴香主治脘腹冷痛;消化不良;寒疝附痛;月事……”李湛赶紧吞下“不调”两字,小心看看小花的脸色,还好她还小,什么都不懂,不然跟个姑娘谈这个还是有点尴尬的。
其实经历过现代的信息大爆炸,小花压根不把这当一回事,只是在心里腹诽个没完,真不愧是个医痴。
“想学一流的医术吗?”李湛忽然精神一振,很热切地说,大庆朝的医者地位很高,总比她老想唱那些不知所谓的歌好。
小花猛摇头,“太难了,我没这慧根。”智商有限,就算是再多活一辈子她也没成不了这类社会精英。
“我可以教你。”李湛马上毛遂自荐,不是他自夸,尽管上辈子只活了24岁,但他的医术在同龄人中算是佼佼者,尤其是他跑到欧罗巴以后跟那边的医者学了解剖之术后对外科的理解在大庆朝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可惜这身体是个位高权重的王爷,这大庆朝又面临各种危机,最要命的是一想到若是像上辈子那样亡国了的话,他死都不能原谅自已,佛家讲究因果,他既然占了别人的身体,他就得把这身体主人的责任担当起来。可是就算是这样他觉得医者的灵魂在他身体燃烧,有时他真得很想把身上这层皮脱下来冲到白马寺里重新当个小和尚,天天与医书为伍。
小花摇头,再次对李湛的身份下了定义,这绝对是医学世家的精英分子。
“我可以把超出现在30年的医术教给你哦。”李湛不死心的继续诱惑,“你绝对会成为一代名医的,到时绝对名利双收。”李湛越想越激动,越想越觉得这是个好法子,他可以收徒弟啊,这也算是另类的实现自已当医者的梦想。
小花拼命摇头,不要,她真不是这块料啊,“我觉得自已真没这天份,你也不想我有一天医死人吧。”
李湛恨铁不成钢,为了不出差错他不得不小心隐藏自已对医学的天份。他就只敢将他学的医术假托翻译国外医书的名义写下来丢给秦太医研究。但他觉得如果是教给小花的话无所谓,小花绝对会为他谨守秘密的,也不会问为什么他一个王爷会懂医术这样的问题。可惜这孩子居然没兴趣,李湛觉得怨念不已。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几百年后,某电视节目:,
大家请看这是大庆朝五百年前的热水瓶!古董啊!价值1000万以上!
观众:这热水瓶真的不是穿越的吗?
ps:看电视上的明朝郑和用的青花瓷热水瓶节目太搞笑了,居然还有青花电视机,青花冲锋枪,青花手机!太恶搞了!
周董的这首曲子真的挺好听的,那女声部分居然也是他唱的,神了!有兴趣的妹子可以去听一下。
还是有很多妹子喜欢轻松文的,我真是太高兴了,我还担心自已要不要找36计出来看能不能培养点宫斗宅斗的智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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