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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她见财起意,坑蒙小朋友的钱,只是单纯不想吓到小朋友罢了,更重要的是,当她从被当作乞丐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个小男孩儿已经跑远了,只依稀可以看到因为他的奔跑而飘在一边的红领巾。
叶甜今天不打算回去了,并不是因为怕了叶向东和叶娇,而是她今天真的累了。
穿越来之后,这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多人,见义勇为地抓了个小偷,和一大群人斗智斗勇,完全靠着自己强大的意志力才没有晕过去,而现在她感觉自己俨然就已经是一个电量被耗尽的机器人,急需找个地方补充能量。
而这一次她变聪明了,没有再选择徒步,出了小区抬手就叫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一个面色和善的中年男人,笑盈盈地问叶甜要去哪里。
叶甜的视线瞟过了司机头上的灰白色阴影,不过是和自己妻子在吵架,连这种家长里短的事情都要显示,叶甜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可以预感到未来自己一定会很累。
系好安全带,报出一个快捷酒店的位置,若是在以往,她和哥哥们斗气,也会离家出走,从来不会住酒店,她的朋友多到数不过来,随便往哪儿去,都有地方呆,哥哥们给朋友挨个打电话,也要打一两个小时,毕竟叶甜可是叶家最宝贝的小公主。
在接连生了三个带把的小子之后,叶父叶母都直接想把第三个小子塞回他妈的肚子里,看能不能变个姑娘出来。
好在,在叶泽坤出世的第三年,叶甜这个野丫头终于来了。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叶甜就一直都不安分,这让叶爸叶妈忧心忡忡,该不会第四个小子要出来了吧?
在护士告诉叶浩伦,这次生的是一个丫头后,这个堂堂跨国公司集团董事长,在医院的长廊里来来回回跑了好几圈。
这些都只是回忆了,如今这个世界的叶甜,没有朋友,没有其他的亲人。一直以来,她都只有一个人,所以才会格外渴望来自叶向东的亲情,才会把薛凯当做救命稻草吧。
想到今天在银行打出来的存款明细,原主三张银行卡加起来都只有不到一万块钱,而其中,还有一大部分是每个月她做兼职几百几百地存进去的。
作为一个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女儿来说,未免显得有些太过寒酸了,不过可能叶向东也从来没有把她当做女儿看待,毕竟叶娇的一根手链都是十几万,而她,现在连个星级酒店都住不起。
今天问叶向东需要给他多少钱才能一拍两散时,凭借的只是她的硬气,可惜她现在全身的余额不到一万块。
因为太累了,所以叶甜身体放松靠着椅背歪头就睡了过去,她梦到了妈妈给她端来了热气腾腾的饺子。
她从小到大最爱的就是妈妈包的饺子,有酸菜猪肉馅儿的,白菜猪肉馅儿的,玉米鲜肉的,韭菜鸡蛋的,皮薄馅嫩,一口咬下去哪怕烫得只哈气,那鲜美的味道总能轻易抓住四兄妹的味蕾。
叶甜看着惠兰笑意盈盈地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饺子,砸了砸嘴,可是眼睁睁地看着饺子来到自己的面前,耳边却突然响起了一连串急促的喇叭声。
饺子消失了,妈妈也不见了,眼前只剩下一片黑暗,叶甜皱眉睁开了眼,只看到前边亮着一长串的汽车尾灯,而先前的喇叭声正是周围被堵住的车发出的。
而身边的出租车司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城市拥堵的交通,还悠闲淡定地随着电台音乐哼唱起来,转头看到叶甜晶亮的眸子,有些不好意思:“姑娘,我吵醒你了么?”
叶甜摇摇头,刚刚睡醒脑袋还有些迷糊,刚刚梦到了妈妈。她的心情有些低落,她穿越到了这个叶甜身上,那原来的自己怎么样了?是不是已经消失了,那爸爸妈妈哥哥们该多着急啊。
小时候有一次自己在花园的假山了睡着了,他们几乎把整个B市都翻遍了,找到自己的时候,妈妈一把抱住她就哭了,现在自己就这么不见了,她那么爱哭,一定会哭得喘不过气来吧?也不知道爸爸能不能哄好她。
朝车窗外看看,一边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边是堵得密不透风的车流:“这是到哪儿了?”
“文苑路。”司机轻声回答道。
楚伊小说里的城市名称都是虚拟的,这个名叫晋南的城市,叶甜只在小说里看到过,凭借她继承的所有原主的记忆,她知道要去的目的地,就在文苑路附近的两条街。
如果穿过小巷子的话,可能十来分钟就到了,前边已经被堵成了长龙,所以叶甜告诉司机,她就在这儿下了,那一脸憨厚的中年人还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叶甜避开了繁华的主路,选择了一些人烟稀少的小巷子,巷子口的一条小狗对着叶甜的狂吠。
它的头上也有一团浅灰色的阴影,而且居然也有画面,它跳上桌,从盘子里叼了一大块肉转头就跑,它的身后是主人的怒骂声。
看着小狗黑黝黝的眼睛,叶甜有些无语,她上辈子也没做太多的坏事,不至于这么搞她吧,能看透人的罪恶值也就算了,连动物的也算?
叶甜继续往前走,巷子里路灯很昏暗,甚至有一两个灯泡还是坏的,不过叶甜从小胆子就大,倒也不会害怕,比起人流如潮,现在这样倒是她最轻松自在的状态。
走着走着,叶甜又开始想家,想最疼她的爸爸妈妈,想完了爸爸妈妈,便想三个哥哥,哪怕偶尔会气她,但是总能在自己遇到麻烦的时候第一时间出现,可现在这个世界上就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昨天晚上,晋南下了一整晚的雨,小巷子凹凸不平,都是泥泞的水渍,在叶甜走神一脚踩进一个水洼后,她不得不打起精神看脚下的路,突然,肩膀就迎面跑来的一个人给重重地撞了一下。
叶甜被那人撞得一个趔趄,抬头去看他,她一米六出头,个子在女生中不算矮的。
可面前这个人却很魁梧,她得微微仰头才看到对方的脸,看到的瞬间叶甜的心中一颤,这人一脸的凶神恶煞,而且他的脸上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更增添了他的凶恶。
此刻他正对着叶甜怒目而视:“长没长眼睛!滚!”
叶甜没有如他所愿地滚,她的脚很软,脑袋晕眩地让她动弹不得,得斜靠着墙才能站立。
刚才那一眼,哪怕是在昏暗的路灯下,她也看到了这个身高足有一米九几的男人头上是深黑色的,与深黑色相配的,是眼前这个男人把匕首一次次地捅进另一个男人的身体里。
从现在这个角度,叶甜半闭的眼睛里,还能看到那个男人衣袖上的血渍,她的口鼻间也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
那个男人见她一副快要晕厥的模样,朝着一旁吐了口唾沫:“真他妈的有病!”
然后骂骂咧咧地朝着巷子的另一头跑走了。
叶甜不死心地又看了他头上的阴影一眼,眼前就彻底黑了,栽到在地的前一秒,她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遭了,地上全是泥坑脏水,自己这衣服算是毁了。
“先生,先生,你等等,前边那位跑步的先生请等一下!”
裴莫骞耳机里的音乐声渐小,在轮换到下一首歌曲的间隙里,他依稀听到了身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停住了匀速奔跑的脚步,取下了耳机,左右看看,身边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夜跑。
回头就看到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用别扭的姿势朝着自己跑来,裴莫骞看了看他脚上的皮鞋:“你叫我么?”
“等一下,先让我……我喘会儿……气。”男人双手撑着膝盖,努力调整呼吸:“知道吗?我追了……你三条街……你总算是停下了,累死我了。”
裴莫骞耐心地等他喘匀气,才问道:“有事儿?”
男人站直了身子,上下打量着裴莫骞,他越看,眼中越是迸发出光芒。刚才只不过瞥了一眼这个跑步的男人,就让他心头被震撼了,穿着皮鞋追了好几条街,如果他还不停下的话,自己估计还会继续追。
面前的人留着一头黑亮垂直的短发,他的脸部线条轮廓有些刚毅,不像是传统的亚洲男人较为柔和的轮廓,反而更偏向于西方人。
用艺术点的说法,这个男人的轮廓如雕刻般,他的鼻梁高挺,剑眉斜飞,这些都是欧洲人的特质。但是他的眼窝却不像西方人一样凹陷,而是符合亚洲审美的平坦,他的嘴唇也是偏向亚洲人厚薄实中,最吸引他的还是那一对散发这魅惑光芒的蓝色眼睛。他敢打包票,这个人绝对是混血。
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身材很高大,用他专业的毒辣眼光来看,这个男人的身高绝对超过一米八五了,脊背挺直,就显得他身材很修长,但并不会显得瘦削。因为他紧身的运动套装下,可以看清他周身的肌肉线条,微屈的手臂显出他强劲有力的肱二头肌。不断从脸上滴落的汗水已经打湿了运动服的前襟,将他结实的胸肌和腹肌显露无疑,继续往下,那两条长腿的线条也是堪称完美。
因为刚才的跑步,他的头发被汗水给浸湿,其余的汗水则顺着额头沿着棱角分明的轮廓往下滑落,最后在他的冷硬的下巴上汇聚,慢慢地再往下,滑过他修长的脖子,形状分明的喉结,最后沾湿他的运动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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