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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愿意给是他的事情,但不代表他喜欢别人不断来索取。
——
大年三十那天,段媗穿着一身大红色的风衣,开车到复式公寓楼下接盛崇。她到的时候,盛崇才刚刚从床上爬起来,衣服都还没换,见她进门,忍不住将她按在门口,在她唇上啃了一口:“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是想我了么?”
段媗还真有点儿想他,晚上呆在家里多少有些无所事事,又碍于段振兴和何佩兰,不好和盛崇煲电话粥。
“好了,你快点去洗漱,别到时候赶不上飞机。”段媗将他推到洗漱间。
盛崇一边洗脸剃须,一边对段媗说:“亲爱的,去衣帽间里给我挑一套西服,要颜色喜庆一点儿的。”
盛崇的衣帽间充斥着各种款式、颜色的西服,以供他出席各种各样的场合。不过他近两年事业为重,西服的颜色大多偏正式、暗沉。这和段媗在公司里采取一定程度的高压政策是一样的,年纪太轻会让人看轻,盛崇平时出现在公司里的时候,都会把头发往后拢,穿着昂贵的西装,精致的手工皮鞋,用这些外部修饰他的年龄,让人的注意力集中在他的工作和地位上。
段媗看了半天,给他挑了一套款式新颖的西装,陪着靛蓝色底面上绣着红色纹路的领带,红宝石的领带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盛崇从洗浴室里头出来,看着段媗给她准备的衣服,调侃道:“这套衣服跟你还是蛮配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去民政局领证呢。”
段媗白了他一眼,盛崇却依旧笑呵呵的,显得很开心。
两人一起去了机场,在进检VIP通道之前,盛崇忍不住摸了摸段媗的脸,对她说:“段媗,我是说如果。”
“如果,你什么时候,做好了和我一起去叶城的打算,一定要早点儿告诉我。”
他说完这句话,不带走一片云彩的上了飞机。而段媗却因为这句话,过了很久都没有缓过神来。
——
盛崇的这个年过得还算安逸,他将盛隆打理得风生水起,即便是大房,也没法儿说他的闲话。只是,事业上别人无话可说,另外一件事倒是让他颇为心烦。
二十六岁的年纪在如今还算年轻,但是却也已经有长辈过问他感情上的事情了。原本,他亲妈跟他爹离婚了,过年也在欧洲准备来年春天的服装设计展,而盛家其他辈分比他大的长辈,比如他奶奶、他大伯母,都已经去世了,应该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关心起他的感情生活,无奈母亲的娘家倒也还有几门亲戚,大姨小姨的,在他面前也会问起:“阿崇现在有没有交女朋友啊?”
一旦他摇头,下一句等着他的绝对就是:“事业发展得这么顺利,自己个人问题也不要忽略啦。大姨小姨大舅妈小舅妈,这边倒是认识几个家世学历都不错的女孩子……”
盛崇看着这种要等着给他拉皮条儿的人就烦,不过除了韦昕彤的母亲,也就是他大姨韦若琪,他要给几分面子,应付几句之外,其他人他露个笑脸,保持沉默就好。盛家如今的态势,比起之前又是更上了一层楼,韦若秀又已经与盛镇川离婚,不再算盛家的儿媳妇,韦家和盛家如今唯一的联系就是盛崇,自然由不得她们不识相。
盛崇难得回一次叶城,盛镇川自然免不了带上儿子出席某些宴会酒会。盛崇去江城的时候,盛家二房算是遭遇滑铁卢,结果盛崇如今在江城发展态势良好,甚至让老爷子以股份相酬,盛镇川自然要把儿子带出去长长脸,也顺便宣告叶城商界,他盛家二房,并没有失势。
盛崇在家中跟父亲并不太亲近,但是在公众场合,向来是给足父亲面子,当一个孝顺儿子。盛镇川带着儿子在酒会中跟各色老狐狸打交道,盛崇就默默的听着,时而凑两句乐子,再自谦几句。如今的他,还没有到可以直接跟这些商界大佬论交情的程度。
盛崇打起精神来应付四处投射来的打量的视线,只听盛镇川道:“哪里哪里,王先生远道而来,令千金对叶城不熟悉,也是难免的。倒不如让我家阿崇,带二位一览叶城的风光。”
盛崇自然是不会拒绝的,却听到那位王先生笑呵呵道:“我就不用了,上了年纪腿脚也没有年轻时那么灵便了,倒不如让他们这些小辈一起去游玩,我家茹茹开心了,我也就别无所求了。”
说完,又和蔼的看着盛崇:“我这女儿被我和她母亲惯坏了,性格娇气,还要盛三少多多包容体谅。”
话说到这份儿上,盛崇哪里会看不出对方是有撮合之意。只是在这样的场合,旁边又有盛镇川盯着,他自然不可能拒绝,只得挂起客气的笑容:“不敢当,您叫我阿崇就好。能陪王小姐游城,我也是求之不得,只要王小姐不嫌我太过乏味,那我便心满意足了。”
接下来半个月,盛崇都留在了叶城。盛隆的大部分工作被交给了韦昕彤,需要他签字的文件直接传真过来,他签好字之后再传回去。
而与此同时,是穿得沸沸扬扬的盛王两家的合作。王家是香港金融界有名的大型财团之一,如今要进军内地的地产行业,正需要一个引路人。在华夏内陆有着深厚根基的盛家,自然是最好的选择之一。而盛家对这样的合作,也是求之不得,两者一拍即合,便借着两家小辈的相互试探,展开了一场长时间的商业合作。
王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如果说段媗的美色,是倾国倾城的艳丽无双,那王茹就更符合国人对女人的审美,那是一种明眸皓齿的端庄温婉。
简而言之,段媗像妖妃,而王茹则是贤后。
盛崇原本是定下日程,大年初八回江城,结果盛镇川神来一笔,他便只好呆在叶城兼职当导游。好在王茹性格爽朗,相处起来倒也不让他觉得煎熬。
半个月的时间,盛崇走马观花的带着王茹在叶城闲逛,大部分时间都流连于各大购物商场,王茹在商场里血拼,他在下头的咖啡厅里喝咖啡回邮件,偶尔和段媗发短讯通电话。
这天的行程照旧,盛崇刚刚挂了电话,就看到王茹两手空空的踩着高跟鞋过来,一双长腿被包裹在丝袜里,显得很有诱惑力。
王茹半倚在宽大的沙发椅上,软塌塌的样子显得很没形象,将桌上的饮料端起来喝了一口,然后眼神带着戏谑的问盛崇:“刚刚在外头,看到你笑得特别开心,在跟女朋友打电话吗?”
盛崇抬头看她一眼,点点头。见她忍不住轻轻的扭动自己的脚踝,不由得问道:“逛街就这么让你开心?累得脚踝痛都心甘情愿?”
王茹一手撑着下颚,一双大眼睛微微眯着,显出几分娇俏:“脚踝累不是因为逛街,是因为穿着高跟鞋。”
“至于之所以要穿高跟鞋,那当然是因为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加挺拔美丽呀。”王茹说完,一口吸干了玻璃杯里的饮料,只差没有发出穷酸的吸管声音。
盛崇看她一眼,皱了皱眉头:“好歹也是大家闺秀,你能注意一下形象吗?”
王茹笑开了,引得餐厅里的人都对两人行使注目礼。王茹放在桌子上的手敲了敲玻璃桌面,看着盛崇对她怒目而视,说到:“你现在这副西装革履的样子,跟你当初在英国街头跟小混混打架的形象比起来,可真是判若两人啊,我都快要认不出你了。”
盛崇抬头,将视线从手机上挪出来,看着王茹,一双桃花眼里带着错愕,问:“我们之前认识?”
王茹朝他笑了一下,嘴角露出小小的酒窝:“更准确的说,只是我认识你而已。”
------题外话------
亲们~何月白只是个炮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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