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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离城(第1页)

这两个人就这样做了一晚上,等早上有侍女来服侍洛麒起床时才从那种仿佛是获得重生的喜悦中回复过来。感觉就好像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在一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如有神明相助一样的健康起来了。

因为今天就要出发离开金銮城,虽然大多数东西都已经准备停当,但冷凡还是检查了一下要带的东西,虽然还没出门洛麒的灵力就有了进展可以说是一个开门红,可是总不能就因为这一点点成就就过于自满,要知道以他现在的实力,面对那群王子公主们还远远不够。

东西分放在两个金蟾壳中,包括两个人的衣物,药材,钱和冷凡那条特质的金属鞭子。

金灵部洲使用的钱是一种菱形的彩色色金属,是金领王取金灵的另一处“禁地”彩虹谷处特有的金灵素凝成,然后在灵渊一个叫做“荡”的地方用那特有的银白色液体浸润过形成的,根据赤橙黄绿青蓝紫来以十进制计算,红色成为“一菱”,依次类推。据说经过荡浸泡过的金属,连金领王都很难强行将其破为灵素。

而冷凡那把鞭子也是经过荡的浸润的。金灵族人一般不习惯带武器,既然随时随地都可以凝出自己喜欢用的武器,又何必费那种事呢,搞不好最后会被对方直接化为灵素,完全白费功夫。而对于冷凡这类金使,以及地位更高的氏族大家甚至王子公主,因为面临着可能与外族交战的情况,并且能通过“荡”将武器固化,战斗力相较于随手凝成的东西还是会强上不少,因而大多有一把合手的武器已被不时之需。

洛麒满脸微笑的和冷凡一人牵着一匹四灵白兽往城门处走去,再过不到二十米,自己就第一次的离开自己生长了十七年的地方了。

“七皇子留步!”

洛麒应声回过头,是银家的管家银仆,在以姓氏为尊的金灵,一个家族只有一个男管家和一个同龄女婆能惯以家族姓氏,并且多为“仆”或“奴”命名。

这两天发生了太多事,虽然心中想过关于自己和银清关系的,可是仿佛经历了人生中大半坎坷的洛麒实在没有余力去处理和银清的关系。

“老奴见过七皇子。”银仆双手置于膝盖上,左右腿依次下跪,磕头行礼。

“是,是银清有什么事托你转告我吗?”

银奴从袖口出拿出一张由“桃花”制成的粉色纸张,“这是郡主托我给您的。”

洛麒:

见字如面。

这些天想着你不来找我必是不想以后拖累我才做的才敢给你写这封信,倘若是奴家想多了,便请皇子随手扔了吧!

又恐耽误出发,所以长话短说:

你一定要活着回来,我已经说服我父亲,到时候立马成亲,不论你死在当时的锻炼中也好,等新帝即位时去灵渊也好,不管做你一年,一个月,哪怕一天,一个时辰的妻子,我也是知足的。银清

洛麒怔怔的看着那短短的两三行字说不出话来,倘若前一半还有些埋怨之词最后几句真真正正的打动了洛麒的心,试问天下之大又有几个女儿家能这般敢爱敢恨!

洛麒从金蟾壳中掏出一包十几颗青黑色的远行皱皮的东西,“这是我昨天在岩芝山采的,记得她当初和我一同在书上见到时间有此物是便吵着要吃,你且拿回去给她。还有最近天气冷了,她要是范小姐脾气你就用我来压她,想必会比银猛将军更中用些,对了……”

“七皇子容我打断,老奴来时小姐吩咐了,若皇子您看完信后神态凝重,就说她最近状态不差,只是心中矫情些;倘若您这般嘱托个不停,就让你先把话攒着回来当面谈;倘若你把信看了一半就扔了,就让老奴带人去把你那金颜轩砸了。”银奴恭敬的行礼,“郡主托老奴办的事已经办妥,不敢在耽搁皇子启程,老奴退下了。”

洛麒不由得觉得好笑,临走临走还是被这妮子摆了一道,想必当银仆回复她时定要笑得起不来床了。

“倘若你想明天走还是来得急的。”冷凡说罢,一个人扬长而去。这时洛麒才敢拿出那张夹在信纸中间的小条。

我已同父亲打听了金使的一切消息,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不恼。她待你如何我心中清楚。

金銮城内八皇子凛锋的“蟒阁”中,凛锋和凛钢正在把酒畅饮。

“报告八皇子,七皇子和金使冷凡已经出城,看起出城后的装扮和所乘的独角兽显然不想引人注意,属下已经安排人继续追踪,还请皇子指示。”

“你派人跟踪他们?”凛钢有些不解的看着面前得意洋洋的八皇子,根本没把刚才显然是凛锋让那名侍卫故意忽略自己的无聊把戏放在心上。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凛锋拿起酒杯微微喝了一口,“听说当日那废物就喝了一口这‘蓝提金酒’就不省人事,我特意向那白庸老匹夫要了些,不如你也尝尝。”

“冷凡一定会时刻守在老七身边的,你派出去的人可别被她发现了啊!”凛钢可没心情喝酒,并且光闻这气味,看着颜色就不像是能入了金领王法眼的好东西。

“我派的是我外公‘隐队’里的佼佼者,虽然灵力不济,但是跟踪的能力可是一流的。”

“你外公敢擅自动用‘影者’?”凛钢不由的大惊,“是你擅自调用的他们?”

“我外公的还不是我的,要不是我乃堂堂皇子,他怎么可能成为隐队的最高长官啊。”凛锋又喝了一口酒,细细品来却又一股腥臊之气,心中也渐渐有几分燥热。

看着凛锋不可一世的表情,凛钢心中却是不由得暗笑啊,自己无论灵力才智均胜过他,母家却还是只能当那个芝麻大的小官,他怎么就敢说是外公粘了自己的光。好在自己有先见之名,在这次的庆功宴后,已经向大公主示意愿意投奔到她的麾下,看情况自己是没有可能成为下任皇帝了,倒不如追随真正的强者,说不定到时候能成为一名金使,至少不用去灵渊那个鬼地方受苦。

“来人呢,把落红和翡翠给我叫过来,这酒似乎还真有点邪性。”

“既然如此,那我先回宫了。”凛钢佯装着识时务离开,嘴角却挂有一丝坏笑。

其实原本凛钢就不服灵力不如自己还长期觉得自己厉害得不得了的凛锋,只是当时觉得保命似乎只有当皇帝这一种可能所以在委身在他这,企图挑拨几位重要的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以求坐收渔翁之利,知道前些天的庆功宴才知道事情,思来想去,觉得还是投奔大公主更稳妥些,现在还安身在凛锋麾下,只是为了适当的时候除掉他以向大公主表明诚意罢了!金銮城和翠居山之间距离并不算远,以他们四灵独角兽的脚力之需三四天的路程,就可到达翠居山,至于夸过翠居山脉到南麓所用的时间就因人而异了。

初次出门的两个人不想过于引人注目所以才选择的脚程较慢的四灵白兽,出门后冷凡甚至听从洛麒的说法将整个头发包了起来。她这个年龄若有这样的灵力修为在金銮城的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引起一阵骚动。或许因为自身灵力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增长,所以洛麒心中对于拜师女孤这件事并不像一开始那样用心,原本只有三四天的路程让他托到第六天中午才到了翠居山角下一个名叫“翠居镇”的村落,虽说是村落这的繁荣景象虽不及金銮城附近,但是却也不似寻常村落般清静祥和。

翠居山因为盛产一种叫做翠信鸟的小型鸟类而得名,只不过并不像当时给这座山起名字的人想象的那样只有此山中才有这种鸟,整个金灵部洲乃至其他部洲都有。

翠信鸟大概只有常人耳朵大小,浑身翠绿色,嘴红色,脚褐色,头顶上有一根黄色翎毛。飞行时一双小巧翅膀迅速扇动,和人小跑的速度差不过,加上身体肥嘟嘟的煞是可爱。而之所以有人用这小鸟命名一座山,是因为这鸟,特别是雌鸟对爱忠贞不渝。一旦雌鸟与一只雄鸟呆在一个笼子里三个时辰以上,就会无可救药的爱上它,不论它身旁有多少雌鸟,无论它身在何处,哪怕它被装在金蟾壳中,都能找到它。再加上它食性杂,容易喂养,所以人们就利用它的这个特点用来在出门特别是几个人进入山脉或者丛林时找到彼此,或者回到统一的聚集地。

洛麒和冷凡安顿在一间名叫“乐居”的旅馆里时天已经傍晚了,两个人并没有休息,而是从小二那打听到这附近有一个集市,是晚上从翠居山捕猎归来的猎人们贩卖战利品和准备明天进山的人打点行囊买必需品的。原本当小儿介绍时冷凡已经以自己什么都不缺而拒绝了,可是洛麒当听说有一种叫“翠信鸟”的小东西时一时好奇,就拉着冷凡跑去了。

看惯了金銮城中的大小事物,这小小集市里的一切都提不起洛麒太大的兴趣。反而一向冷冽,对任何小东西都不太在意的冷凡颇有兴致的四处逛着。集市中的人们对于将洛麒这样一个满头黑发,虽然穿着还算不错,可却只是跟在冷凡后面什么都不买的人定义为大家族里的小跟班,连洛麒因为看不上压根不想看也被理解成为因为买不起才不敢看。四周的特殊目光和话语着实惹恼了洛麒,平时才金銮城中哪怕在侮辱性的言辞都没有真正将洛麒激怒过,却不想在这气息淳朴的村落中翻了船。

“喜欢什么就说,小爷我赏你就是了!”洛麒一开口众人显然听出是大城口音(这里的人们将金銮城连同周围的城池一同成为大城),也就是说这才是真正的主子。

冷凡听得洛麒这般语气心中不由的觉得好笑,自己倒不是真的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只是一早就听到了周围人的议论觉得有趣,故意气气洛麒的。现在目的达到了,也就没有什么心思继续玩下去了。

“去把翠信鸟买了就回吧!”冷凡轻声说着,因为天渐渐黑了的缘故,冷凡索性摘了头上的纱布,这一摘可不得了,到不是因为冷凡头上的已经看不清具体颜色的头发。在依依夜色的掩映下,女孩脸上往日的冷冽消退了不少,反而多了几分这个年纪少女应有的娇媚。

洛麒呆呆的看着面前的女孩,觉得似乎自己从来都没有真正的认识过她。只有在这种远离城中嘈杂,洛麒的灵力又有了一丝起色之后,冷凡才能卸下心头的负担,做些这个年龄的女孩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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