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元宁在晋城逗留了几日,那蛇妖与秦泰定了双生契约,秦泰自戕,她自然也是逃不了一死。
晋城无主,虽然慌乱了一阵,可很快就有新的城主过来接替了秦泰的位置。
新任城主也姓秦,据说是秦泰的堂兄弟。
也不知道两个人是不是有什么仇怨,他一过来,便将秦泰做的那些事情给揭发出来了,是以晋城上下,对秦泰这位旧城主,提起来就是一顿唾骂。
元宁在城中转了好几日,买了好些东西,手里都快拎不下了。
越川跟在她身后付钱,压低了声音说道,“神君再买下去,可是要把这些金子都花了?”
元宁顿了一下,有些后悔那日把那些金子撒下去了,她怎么就那么糊涂,撒什么不好,偏偏要撒那些金子。
只要一想起那个画面,她的心就痛的无法呼吸。
所以她必须花钱让自己安心。
越川叹了一声,只好继续跟在后面付钱。
“想不到这晋城,还有如此美味佳肴。”元宁进了一处酒楼,又点了几道招牌菜。
越川没说话,拿着筷子吃了几口,神色也没什么变化。
倒是旁边几桌看穿着,好似也是修仙者。
他们说话的声音并没有可以压低,所以元宁听得清清楚楚的。
“这次归云宗举办试剑大会,不知道门派中的那位关门弟子会不会上场。”
“应该不会吧,听说这位关门弟子天资聪颖,年纪轻轻,便到了仙人的境界,只怕过不了多久,便能飞升了。”
元宁顿了一下,转头问道,“诸位,冒昧的问一句,这归云宗,是哪家的?”
听到元宁的话,其他人先是愣了一下,而后笑了起来,“姑娘,见你身怀灵力,想必也是个修仙者,怎么会教这第一宗门归云宗都没有听说过?”
“是啊,归云宗的名头都没有听过,你当真是修仙者。”
元宁确实没有听说过,前些年她一直待在山上修炼,也是最近一年略有所成,才下山卖符咒和丹药的。
除了封潭宗,还真没有听说过那个宗门的名字,更不知道什么第一宗。
见她什么都不知道,那些修仙者也被问到了话茬子上,便热心的给元宁讲了这归云宗的事情。
“其实说起来,归云宗也是这三年前才将这第一宗的名头定下来的,之前它同引星宫天璇门不相上下的。”
“是啊,若不是归云宗运气好,捡了个失忆的少年回去,这第一宗的名头能不能落到他身上,还不好说呢。”
“不过少年终究也只是传说罢了,谁知道是不是归云宗使得什么手段。”
元宁心念一动,“那少年叫什么名字?”
“离尘道君。”
“不是吧,他都失忆了,这肯定不是他的真名。这名字,怕是归云宗那帮人替他取的。”另一个人反驳道。
一群修仙者七嘴八舌的说道。
元宁怀疑,他们口中的那个失忆少年,就是谢临澜。
“如果要去参加这次的试剑大会,需要什么条件呢?”元宁问道。
“条件倒是不需要什么,只要是修仙者,皆可以前去观看比试,若是想要上场,就有些难度了。”
“是啊,我等皆是散修,也只有观看的资格,要想上场,还得有正规宗门的名头。”
“这正规宗门有什么要求吗?”
“这倒是没有,只要递上宗门的帖子便行了,到时候归云宗那边,自然会安排上场的。”
元宁点了点头,看向越川,笑着说道,“师兄,不若我们去看看吧。”
越川放下手里的筷子,面无表情的说道,“师妹,咱们的银子剩的不多了,你何来上路的盘缠?”
他这话倒是问到了元宁的心坎里了,他们没钱。
其他散修也是一片唏嘘,没点银子傍身,确实寸步难行。
“别灰心,不若咱们结伴而行,一路上,也好有个照应。”散修们宽慰道。
若是平日里,他们这些散修,也未必会聚在一起,只是试剑大会实在难得,他们也想去看看。
元宁觉得他们说得有些道理,只能眼巴巴的看向越川。
见她如此,越川也只能叹息一声,“也罢,总归命中有这一劫,与其等他找过来,不若咱们主动找上去。”
忽然说了这样一番话,元宁也有些摸不着头脑。
只是同人约定好了,他们也连忙回去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
回去的时候,大公鸡正在四处觅食,元宁看了它好一会儿,走向前去,将它抱在了怀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