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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陨
耐古斯原先的语气里,充满着对墨丘利的憎恨,但说到最后的时候,语气中却隐约流露出崇敬的情绪,就像那些最终要死亡的凡人,却依然对神祗痴迷一样,那是对强大和未知的崇拜,从古至今,从不曾改变。
史德利歌尔问:“那后来呢?我的祖先,后来你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呢?”
耐古斯惨笑起来,说:
“感谢巫师之神西瓦,它的神器果然守护着我。我并没有被黑火吞噬,从而沉入地底,而是继续趴在地上,感受着冰冷彻骨的寒气侵入全身。我脖子上的鲜血不停的往外流淌,我胸口上的伤口依然闪烁着墨丘利的诅咒之火,我原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从心底期盼着那一刻早些到来。但过了十分钟,过了二十分钟,过了一个小时,我依然在地上趴着。我摸摸脖子,发现连伤口都已经冻结,又摸摸胸口,那黑火依旧在闪烁。
我高兴极了,知道自己捡回了一条命。我受到了两处致命的创伤,流出了大约两升的血。但我却觉得精神抖擞,一点儿疼痛都感觉不到。我以为这是亚山的慈悲,或者是诸神的馈赠,于是我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捡起长剑,牵上马,慢慢的往南方走去。
我非常在意自己是怎么活下来的,因为我流了那么多血,这毫无疑问会杀死任何一个凡人。我担心起来,害怕这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假象,只要我的身体察觉到了鲜血的流失,那到时候就将是我的死期了。
这个不详的预感向我袭来,让我惊慌失措。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珍惜我这条性命,因为经历过绝境的人往往比普通人更懂得生命的珍贵。我于是一门心思想着如何补充鲜血,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里扎了根,发了芽,长成了参天大树,我每时每刻都在思索着这个念头,以至于我在睡着的时候,梦见自己在血浆中畅饮,在血海中游泳,滚热鲜美的血液流入我的嘴里,成为了我无尽的精力,却又带给了我更大的欲|望。
我从梦中苏醒,发现我的马死了。
她是被可怕的怪物袭击致死的,它的头被尖利的爪子撕裂,脖子与身体只见仅仅留下一些血管相连。可奇怪的是,它身旁却没有流下一滴鲜血,就好像那可恶的怪物在袭击马儿的同时,也吸干了它的血。
我并不感到害怕,却感到了一丝气恼,因为那怪物饱饮了鲜血,而我却随时受到缺血而死的威胁。”
仙德瑞拉脸上变色,显得有些紧张,想要开口说话,过了一会儿,却并没有说出口。
耐古斯继续说:”我没了马,只能靠步行返回。一路上我经过那些村庄,看着村庄里的人们用恐惧厌恶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我的模样一定非常凄惨,脖子和胸口上都有血迹,但这是一个英勇战士的象征,在那样的年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我并不知道他们在害怕什么。
在半路上,我遇到了一个农夫。
他一看就是个异教徒,一副不守规矩的模样,整个人强壮的像一头牛。脖子上的血管粗大,肯定是生了什么可怕的疾病。天哪,那血管真是壮观,我似乎幻想着他的血液在血管中流动的声音。
他朝我身上吐了一口唾沫,让我滚得远远的。我不去理他,只想快些赶回家。但我发现天已经晚了,于是我就靠在他农场旁的大树上睡了一觉。
第二天,我听说吸血的野兽袭击了农场,杀死了那个强壮的农夫,他浑身的血液被吸得精光。但我并不理会,只顾着继续前进。
。。。。。。。。
吸血的怪物如影随形,紧紧跟着我前进的足迹。我害怕极了,深怕自己把这些家伙引回故乡,造成更大的骚乱。但我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我路过河边的时候,照了照自己的样子,我发现自己的脸似乎在融化,皮肤几乎脱离了肌肉,像肉汁一样挂在脸旁。我又抬头看了看太阳,老天,你不知道那天的太阳有多晒人,几乎会让人的皮肤融化。
我的爪子越长越长,但我顾不上修剪,只是赶路。
我想起我在首都的女儿,她叫希瑞,她的母亲是瓦伦森林省领主的女儿,几年前死于风寒。她是个善良可爱的天使,如果她再次见到父亲安然无恙的返回,真不知道该有多么高兴。
我来到龙翼城,将我的徽章和长剑交给守卫,他们认出这是王子的东西,却怎么也认不出我是谁。我的嗓子被捅了个窟窿,根本说不出完整的话来。他们用怀疑和厌恶的目光看着我,他们说我偷窃了王子的盔甲和宝剑,于是把我关押进了牢房,把我的东西全都夺走。只是给了我一件破烂的囚衣。
他们叫我小偷,还给了我起了个外号,叫我耐古斯王子。那本来是我真正的名字,但到了他们嘴里,却完全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戏弄。我被关了两天两夜,再过不久,就将是王国的庆典,我必须快些赶回去,要不然就误了大事了。因为我有预感,在那一天上,我的父王会将王位让渡给我,让我成为亚山光明照耀下真正的君王。
吸血怪物袭击了龙翼堡,杀死了看守我的守卫,也破坏了关押我的牢笼。我有些感谢它,因为它给了我最后的希望,也让我不至于孤立无援。
我逃了出来,穿着破烂的衣服,不眠不休的赶往银辉城。亚山啊,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居然跑的那么快,那黑色的火焰从我身体里翻滚而出,让我比骏马还要迅速。我只用了两天时间,就从龙翼城一直赶到了银辉城,这六百公里的距离,我只用了两天就完成了。
我在大街上大声喘息,汗水混合着融化的皮肤滴落在地上,我看见来来往往的人群纷纷避让我,他们以为我患了瘟疫。没关系,我不会计较,因为我是王子,而他们都是我的子民。当我继承王位之后,我会恢复原样的,因为卡尔主教是全知全能的大法师,他能够解决所有问题,他是我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就在这时,我看见了她。
我的天使,希瑞,她手里捧着新鲜的面包,脸上带着怜悯的笑容,一步一步朝我这边走来。
她认出我了吗?
希瑞说:‘可怜的叔叔,给你面包。祝你长命百岁。’
我大笑了起来,原来她也没有认出我。但我并不在乎,因为我终于见到她了。我于是伸出手去,想要把她拥抱在怀里,用我的胡须扎她娇嫩的小脸,让她咯咯发笑,让她发小姐脾气。
我被一个士兵踢得飞了起来,脑袋重重的撞在了墙上。一瞬间,我觉得头晕脑胀,似乎脖子处那已经愈合的伤口,又开始如瀑布一样流血。
我并不放弃,继续想要拥抱她,但他们不让,反而用木棍、铁条、烧火棍狠狠砸我的身体,就好像我是个危险的怪物,就好像我是异教徒的恶魔一样。
我觉得从脖子上流出的血液汇聚成了海洋,逐渐淹没了我,我觉得口渴起来,我的意识开始模糊,在我即将陷入黑暗的瞬间,我瞧了一眼我自己的手——
那指甲长的,已经可以充当匕首用了。
。。。。。
然后,我获得了重生,作为一只吸血的怪物,作为一只鄂加斯的宠物。
我杀死了许许多多的人,但我清楚地记得,我没有碰希瑞一根手指。
再后来,我遇上了卡尔主教,他用我的女儿作为人质,将我击败,随后把我封印了起来,再用我父亲的鲜血将我封印。“
史德利歌尔听他说完故事,这才明白为什么卡尔主教会大费周章,为一个鄂加斯的恶魔建立宏大的陵墓,因为他终于得知这人的真实身份。他笑着说:”希瑞后来嫁给了沙漠之海的领主,但他们的子嗣后来继承了格利尔王国的王位,我的父亲里昂七世身上也流着希瑞的血脉。“
耐古斯大笑了起来,笑声中充满着亲情,他说:”是吗?难怪我觉得你长得和希瑞一模一样。这也许是我这几百年来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
史德利歌尔说:”祖先大人,我们走吧,你在这沉闷的坟墓中睡得太久了,是时候重新去见见这腐朽而陈旧的国家了。“
耐古斯翻身爬起,他的眼睛依旧雪白一片,但其中光辉闪烁,散发出着如同君王般的威严。
他说:”小家伙,请你牢记此事,从今以后,你的命令,就是我的命运。只要你下定决心,我会为你清除一切障碍,就算是亚山在上,我也绝不会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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