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月华穿过灵雾,落在云仙的身上。
她的眉心处闪过一道常人无法看见的金光,她头顶上空的月华瞬间消失不见。
正在吸收灵气的当当,感应到了什么,转头看向旁边的云仙,眼中闪过疑惑。
它刚才明明感应到了一股很熟悉的能量,怎么又消失不见了?
不过主人身上的味道真好闻。
当当看着云仙身后的金光,很是眼馋,脑袋左右看了看,见那三头很凶狠凶的银狼都在修炼。
它挪啊挪,身体贴着云仙,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才满足的闭上眼睛,继续吸收灵气修炼。
云仙此时正在一心修炼,并没有注意到当当的小动作。
混沌决运转,灵雾无风自动,朝着她飘来,吸收进了体内。
随着混沌决运转一周天,灵气被炼化,转化为了灵力,又被运送到身体各处,开始淬体身体。
鲜红的血液从心脏处流出,随着灵力的流入,点点银光闪现,仿佛银河星子,蕴含了无穷的力量。
瞬息之间,又消失不见,她体内的血液再次恢复鲜红。
一个时辰之后,云仙感觉筋脉有些胀痛,停止了修炼。
她睁开眼睛,神情有些遗憾。
练血已经完成,她就只差最后两步,剔除体内的杂质,扩展丹田,就可以晋级到第四变了。
可惜了,筋脉强度不够,不能再修炼了,而且,她还要留一些灵力,一会还要去狩猎。
只有等明天泡药浴的时候,再趁机突破了。
之前六师姐说她已经修炼到了淬体七层,其实还少说了一个第三变。
准确的说,她现在的修为是混沌第三变第七层,只差一点,就可以晋级到混沌第四变。
她五岁开始修炼,还差三个月,才修炼满五年。
这个修炼速度,就是整个符灵界,都是绝无仅有的。
她能突破这么快,除了天狼山的灵气比外界浓郁之外,每隔三天泡一次炼体药水也功不可没。
当然,她本来的资质也很重要,她天生神魂就比其他人强。
她体内的杂质也很少,修炼速度自然比其他人快了不少。
云仙检查完自己的身体,转头看到小一和狼王阿爹,狼王阿娘,都在吞吐月华修炼,就连当当也在专心修炼。
她收敛心神,再次闭上眼睛,换成修炼神魂的《蕴神诀》继续修炼。
在她运转《蕴神诀》的时候,天空的弦月,仿佛都比之前更亮了几分。
她的眉心处,再次闪过一道金光,天狼山周围的月华受到牵引,都朝着天狼山顶汇聚了过来。
月华和灵雾交织在一起,形成了浓郁的白雾,将山顶笼罩。
这会的修炼环境,比之前又提升好几倍。
火焰狼王眉心处的火焰印记亮起,轰,一团红色的火焰,从它的体内冒出,很有灵性的跳跃燃烧着。
同时,黑风狼王眉心处的旋风印记也亮起,一股股小旋风在它的身体周围形成,周围的灵雾也跟着旋转了起来。
一片树叶,被卷进了漩涡当中,瞬间被搅成了粉末。
小一在一吞一吐之间,身上居然也迸发出了点点火花。
可惜仅仅是火花,连火苗都未形成。
当当的身上也发出了淡淡的红光,一缕金光,从云仙的身上飘出,落在了当当的身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郡慕容家尊贵嫡女有着万里挑一的美貌,可桃花运却实在不怎么样。某女怒吼她要的良人死哪儿去了?某男指指自己,宠溺的将她按进自己怀中,轻声哄道发傻了吧,我在这儿呢?白天的一副生人勿近的臭脸去哪儿了?半夜跃进她窗户,落尽水池中拥着她说的可是另外一番话了。嘘,小声点。虽然我很了解你兴奋异常的心境。可是总要慢慢来是不是。某男张狂的一张好看的脸异常吸引人捏。喂,把你爪子给我拿开。她气结,居然魅惑了自己夫君的儿子,可是有些不靠谱。虽然这男的长得的确好看,多金,身份也不错,比她聪明。某女垂首拽着衣角,红着脸颊道奴家还未准备好呢。...
友情提示本书没有系统,搞笑惊悚,全程悬疑高智,热血有脑,越看越好四岁那年,我被拐卖到一个被诅咒的村子,成为活人祭品,幸得狐仙拼死相救,暗自许下终身。为娶狐妻,我深入苗人谷,脚踏冥河涧,行走阴阳…...
书名修二代的日常随笔作者浮游的蜉蝣文案主要内容如题,一个修二代的平淡日常。日常类平淡系修真文。重点是排雷。雷略多,请务必提高警惕以防触雷,如不幸踩雷请赶紧点小红叉逃生。具体如下所示1第一人称。其附带问题还包括,因为全部是从主角的视角来看,所以对整个世界的认知有片面性甚至是错误的,主角以为的别人对他的看法也不一...
曾被撸走的神秘少年,在消失十年之后重新归来,只想在繁华的都市与亲人平凡度过一生。当美女总裁妩媚少妇傲娇萝莉形形色色的女人走进了他的生活。吴天迷茫了,既然如此,人生苦短,还是及时性感吧!一场激情与香艳之旅就...
慕容嫣儿一生有三个愿望,一是等冷天祈回来,二是嫁他为妻,三是为他生一堆孩子。奈何,这一切都是她的一厢情愿。为了莫须有的罪名,他狠心把一碗红花灌进她口中。为了彻底毁了她,把她推入万丈悬崖。冷天祈为了折磨慕容嫣儿。所以娶了她。他最恨慕容嫣儿那故作柔弱,让他每每都控制不住自己,想把她拥入怀中,好好心疼。所以他无情的摧毁她的身,她的心。当慕容嫣儿被推入悬崖,要离他远远的时。他害怕了。不顾一切飞身而起,与她共赴黄泉嫣儿,我错了,我愿用六世孤独,换你一世的回眸。莲子已成荷叶老,说不尽无穷好。唱到千千遍,似也恨人归早。...
萌爱季林曼,你和你家帅Boss是怎么认识的?,一碗蛋炒饭。林曼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对没错,没有鲜花,没有戒指,没有浪漫的英雄救美,只是一碗有蛋的饭,而且别人都说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可林曼总觉得她家帅Boss是为了自己的胃,而抓住了她。林曼炒着锅里的蛋和饭,越想越亏,帅Boss,我可不可以退货?,帅Boss逗着小鬼头,俊脸上笑得那叫一个桃花朵朵开,孩子都能叫爸妈了,你想退货,晚了。如若时光倒流,我仍想在那一年,那一天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