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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将拇指从朱砂上沾了一沾,指着玉绍落笔处问他:“是在这摁么?”
玉绍温和又有耐心:“对。”
荞荞在名字上摁完拇指印,玉绍便将字据交给他们,像是了却了一桩心事,如释重负:“好了,这份契约你们各执一张收好,有在场这么多街坊作证,你们双方就算和解了。”
男人拿着契约,不胜郁闷地看了两眼,但在玉绍的调解下总算也拿回了自己的玉佩,便不再多说什么,带着他店里的伙计走了。
玉绍转身,见那少女还站在原地,水灵通透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望着他,满眼都是好奇。
他儒雅笑着走过去:“荞荞姑娘,已经没事了。”
荞荞没啥特别情绪:“哦,那我走了。”
那反应实在是没心没肺,宝墨都忍不住讥诮:“哎?你连句谢谢都不说么?”
荞荞茫然皱眉:“谢谢?为什么要说谢谢?”
宝墨觉得好笑:“这是做人最基本的礼貌呀。”
荞荞看回了玉绍,平淡无奇地道:“好吧,谢谢。”
宝墨服了她似地将头撇向一旁,玉绍始终不改那张温润如水的笑颜:“谢倒不必,但在下有句忠告,希望姑娘能听进去。”
荞荞探究地看他:“什么?”
“从今以后,再也不要行窃了。”玉绍眼神很暖,浅笑中暗藏殷切。
荞荞却不爽了:“是他赖阿公阿婆的钱在先,我拿东西去换钱抵价,有什么不对?”
“在人情道义上你是对的,但你触犯了王法,就会受到惩罚。”玉绍心平气和地说道。
荞荞心直口快:“什么狗屁王法?我为什么要听它的?”
宝墨和银尘无言以对,一般说出这种话的,多半是权贵家的纨绔子弟,可她不是,那么到底又是谁给了她这样的自信?
玉绍平声静气地给她讲道理:“你活在这片土地上,就必须遵循礼法,如果每个人都随心所欲,那你会发现,像阿公阿婆一样受欺负的人只会更多。”
荞荞微微一怔,蹙眉想了一想,反驳道:“我觉得你说的不对。”
玉绍微笑:“哦?姑娘有何见解?”
荞荞说道:“我有个朋友,他见我盗窃富人的财物去救济穷人,就没有阻止我,还和我一起行动,给我当帮手,如果他不认为我是对的,那他为什么这么做呢?”
玉绍斟酌一番:“若他并非不懂礼法,我想,他便是故意不去扭转你维护正义的方式,或许他相信自己有能力保护你。”
荞荞思量着他的话,有些晦涩,但似乎蛮有道理。
“我不清楚你的那位朋友究竟有多大的权势,但是荞荞姑娘,我要提醒你。”玉绍语重心长,“此地是洛阳,皇城脚下,律法比别处都要严苛。而且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若你当真闯了大祸,惹到了不好惹的人物,可能就连你的朋友也救不了你。”
荞荞听得脑袋发胀:“哎呀好烦,不说这个了,你方才写我名字时,念的一句诗……”
“霜红半脸金甖子,雪白一川荞麦花。”玉绍笑着念出,“是杨万里的绝句《秋晓出郊》。”
“嗯姆……什么绝句我也不懂,前面那句‘霜红’什么的我也没听过。”荞荞歪着头,而玉绍就在对面笑眯眯的,看她憨憨的样子,“但就后面那一句,我那个朋友给我取这名的时候也念过。”
玉绍饶有兴趣:“那看来,你的这位朋友,他是一个诗情画意,颇有才华的人啊?”
荞荞点了点头,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噫?你好像在夸你自己哎?”
宝墨和银尘都没绷住,一边偷笑一边偷瞄玉绍。
玉绍低头窘迫地笑笑,“呵,没有没有,在下绝无此意。”为了缓解这种尴尬,他转移话题,“姑娘既然与文人墨客交朋友,为何不曾耳濡目染?”
荞荞眯起眼,一脸的一言难尽:“耳……乳母……啥?”
她觉得自己太难了,有时和这些文绉绉的人说话好生费劲,包括漓风也是这样,虽然他们说起话来,张口闭口就是成语,听起来特有腔调,可毕竟触及她知识盲区,她听不懂啊。
银尘贱贱地笑道:“我师兄的意思呢,就是问你,身边有个这么有才的朋友,你怎么还会不识字?”
荞荞将佩剑在手里转溜了一圈,倒有几分女侠的潇洒帅气:“本姑娘凭这手里把剑行侠仗义就够了,干嘛要识字?”
玉绍没有一本正经地对她说教,而是有趣地举例:“用处可大了,倘若你不识字,在与人做交易时看不懂字据,遇到心思坏点的老板,把字据上的‘十文钱’改成‘千文钱’,或者把‘十文’改成‘千两’,你认不出,稀里糊涂地签下了,到时人家问你拿钱,你给还是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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