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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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喜欢一个人(第1页)

姜旬的看着站在窗边的许哈皮不说话,那些年林语诺也喜欢看星空,姜旬总会陪她看上一会。

离开的时候,姜旬想过给林语诺写信,可是写了很多次,也没有寄出去,他甚至都无法把自己曾经住的地方的地址写全,又怎么可能把信寄出去呢?

姜旬还记得那次妈妈林静,看见了自己写给林语诺的信,自己只好解释,那些只不过是自己要投给杂志社的一篇的征文。那时的天空还很蓝,那时的水还跟清澈,姜旬坐在阳光下,再也看不见曾经熟悉的那些人。

剩下的这些黄发蓝眼睛的外国人,播放那么陌生与不熟悉。

写给林语诺的信,他握在手里,下一秒风挂起,纸从他的指间滑过,飞扬于伦敦的天空。

“亲爱的xx:

林语诺,又到夏天了你知道吗?

这里的夏天依然没有任何变化,喜欢下雨,雨中的日子仍然会产生那种让人颤抖的冷。

楼下的咖啡厅总是会放着那首歌,声音不大却总会在静谧的午后听见它的声音。

你说你喜欢王菲,喜欢她的声音,喜欢她带给你曾经你不曾拥有的乐观与坚强。还记得那年毕业典礼上,大礼堂中你手弹着钢琴唱着你喜欢的那首歌。

“他不羁的脸,像天色将晚。

她洗过的发,像心中火焰。

短暂的狂欢,以为一生绵延。

漫长的告别,是青春盛宴。

我冬夜的手,像滚烫的誓言。

你闪烁的眼,像脆弱的信念。

贪恋的岁月,被无情偿还。

骄纵的心性,已烟消云散。”

你说你爱看那部电影,是因为那里你能找到你以后的青春。

后来的你的生活终究没有活成那般模样,和前男友分手的那天,你没有一滴眼泪,笑着去面对了无奈分手的结局。

还记得那些年我们总会一起坐在草坪上望着天上的星星,那个时候你说,这世上真正爱你的人并不是肯为你大手大脚花钱的那个人,而是那个时刻惦记你心疼你的那个人。只不过那时我不懂。

那个时候我们总会无忧无虑的骑着单车去城市中央最奢华的那家蛋糕店里吃蛋糕,你说人吗?就是要享受,谁能想到你那天会死,然后等你要喝孟婆那碗汤的时候才发现,这世上还有那么多的美食,自己没有尝过。

那个时候我总会眉头一皱,毫不在意的说上一句,得别老用那种似乎命不久矣的语气和我说话。

可是后来才懂你说的那些话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走的路多了,回过头才发现原来你说的也挺对。

那些年的暑假你总是寝室里最后一个出发,你说你不喜欢别人跟在你后面送你时的那副场景,其实我知道你是不想回家看你那个嗜赌如命的老爸。

你说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你想忘记那个家忘记那个嗜赌如命的老爸。

可是这世上终究没有那种如果,也没有选择,你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那年那个夏天我可以用力的挥一下手,我可以放开嗓子大喊一声你的名字,是不是就不是这样的结果。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漂浮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尘,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你并不知道生活在什么时候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墨水一般浓稠的黑暗里去。你被失望拖进深渊,你被疾病拉进坟墓,你被挫折践踏的体无完肤,你被嘲笑、被讽刺、被讨厌、被怨恨、被放弃。但是我们却总在内心里保留着希望保留着不甘心放弃跳动的心。我们依然在大大的绝望里小小的努力着。这种不想放弃的心情,它们变成无边黑暗的小小星辰。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你说你喜欢这句话,喜欢这段话带给你的真实。我还记得那些年你总是会羡慕《小时代》里光鲜亮丽,我懂你那不是虚荣。

ZZ,你知道吗?无数个黑夜里我总是会梦见你,你还是像从前那样穿着球鞋责骂着我的无聊与颓废。

那年花开盛夏,今天也恰逢如此,那颗想你的心,又开始想你了。

永远爱你的姜旬”

只是这封信再也没有人看见,这是姜旬心里永远的秘密,谁也不曾知晓。

时间有的时候是个好东西,把曾经我们那么在乎的事情给弄的不在在乎,从前我们喜欢的那些事情,终究有一天成为了没有答案的问题。

那些年在伦敦很少能听见中文歌,英国人也很少听中文歌,他们喜欢泰勒斯威夫特,不过姜旬不喜欢,他喜欢那英喜欢王菲喜欢那些林语诺喜欢的中文歌。

“还没好好的感受

雪花绽放的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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