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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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他驱马向李登宵的方向前行了几步,直到近得可以清楚看到李登宵一身血污的狼狈模样,然後探身过去,两人在马上隔空轻轻相拥,又各自催马回头。

第六章

此战後,萧军退兵一舍,李登宵也并不一味紧逼,只是下令整兵清点伤亡人数,上报朝廷,此外休养兵力,以备兵戎再起。

李连城自那日後便留在军中,大梁五品官员方可面圣,遂军中副将无一曾仰天颜。加上他那日立下军功,军中诸人对他也是客客气气的。李连城这几日便一直黏在李登宵左右,居同帐、卧同榻。除了奇怪他跟得紧,李登宵也并未觉得有何不妥。

数日之後,萧军派遣使节送来降书,此战後,萧军元气大伤,军队供给本就大损国力,何况十万大军只馀十中之一二,投降谈和不过是早晚的事情。

李连城看了那降书,虽言辞之间极尽谦卑,却提出送女和亲。一为免赔款,二可得数十年休养生息的太平光景,将来潜伏於梁国,亦是难防之事。

想到此处,李连城皱了皱眉头,问道:「你们想和亲?」使节一鞠至地:「琳琅郡主愿嫁与骠骑将军为妻。」「嫁我?」李登宵不由一惊,回头看了一眼李连城,见他面色铁青,显是不乐,於是续道:「郡主是天人之资,在下才疏学浅,怕是无缘与郡主共续鸳盟。」那使节微微抬了头,两人这才发现这使节眉目中自有一股清逸之气。使节笑道:「这个不劳将军费心了,郡主自幼思慕将军英雄盖世。」「若是不允呢?」

「若是不允,我国虽然力有不济,又岂是任人欺凌的?自当倾一国之力,不惜灭国之祸,也要与大梁再拼死活!」两人均是心中一凛。

李登宵沉默一会儿,伸手在降书上签了字。

那使节见他应允,微微一笑:「请将军在此等候数日,郡主的鸾驾已在路上。」说完,躬身退去。

李登宵见李连城默然不语,心中微微一痛。

「怎麽,有什麽奇怪的?」李登宵苦笑著说:「这种乱点鸳鸯谱的事情,你不也经常做吗?」李连城沉默一会儿,缓缓抬起头,「他若要打,我们便陪著他打。倾全国之力又如何,我不愿意见你娶妻生子。」李登宵苦笑道:「你什麽时候也这麽不理智了,打仗哪里是好玩的事情,若无战争,何愁无太平盛世……」李连城有些焦急地握著李登宵的手。李登宵第一次见他如此慌乱,只听他急道:「早知如此,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你出来……」李登宵听到这话,心中一痛,用力地将李连城的手甩开,大声道:「是!我本该不见天日,我发什麽疯要帮你拼死拼活、打仗杀敌,我本……」说到这里,淡忘的仇恨涌上心间,李登宵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来。

李连城知道说错了话,急忙解释道:「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李登宵毫不留情地打断他:「那是什麽意思!」他极怒之下,狠捏著李连城的肩胛骨,李连城静静地看了一会儿,对肩膀上的疼痛恍若未觉。

良久,李连城轻轻地说了一句:「三哥,我只是喜欢你。」李连城看著李登宵,慢慢地握住李登宵抓著自己肩膀的手,把李登宵的手轻轻扯下来。

李登宵浑身僵硬著,脑袋几乎不能运转,呆呆地看著李连城似乎是自嘲地笑著,掀帘出帐,翻身上马,急驰而去。

良久,李登宵脑中渐渐被注入一丝清明,这才醒悟过来,这里穷山僻壤,萧兵未撤远,李连城单人匹马横冲直撞,他心里终究放心不下。

连忙出了帅帐,牵过马匹,朝著李连城消失的方向追去,不料一路风吹尘起,马蹄印了无痕迹,李登宵约莫追了十多里,至一山壁而止,终於无迹可寻。

他知道李连城将返回京城,心中苦闷,想起李连城近日种种好处,百转千回,终於弃马步行,回到营中,虽为等郡主鸾驾,却终日饮酒度日。

半月後,鸾驾至,李登宵才一路随护拔营回朝。

李登宵静静地站在风沙中,他未来妻子从轻纱轿里走出,环佩叮当,远山眉、含情目,一头乌黑的长发长至足踝,只是用简单的束发玉环束了,如玉般的颈项中戴了赤金盘鲤璎珞圈。

在这漫天黄沙里一站,更衬得发如墨、肤如雪,如神仙中人误降凡间。

几个参将在旁边看了,都放低声音,一脸的豔慕,啧啧称奇,说那风沙里竟然长得出琼林玉树,睁大眼睛不住偷看。

而李登宵恍如未见,只是依礼接待了,转身叫部队理了行装,拔营上路。一路上莫说是互诉衷情,便是见面的次数也屈指可数,只是远远地避了开来。

此时他心中颠来倒去不过是一句话,是李连城自嘲的笑容。

三哥,我喜欢你。

想得多了,便是一阵失神。

‐‐‐‐‐‐‐‐

旁边的何聚怨他唐突佳人,情不住抱怨了几声:「将军,你怎麽也不去陪著说几句话呢,小心到时候洞房花烛嫂子不让你进门。」李登宵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想了半天才发现这个女子将会是他结发娇妻。他与部下严则严矣,私下却混得极好,有什麽话都不藏著。此时李登宵皱著眉道:「我与她并不相识。若是非要娶妻,我宁愿娶我那丫鬟。」何聚笑道:「将军,美人在侧,那可是求之不得的美事。牡丹花下死,作鬼也风流。像我,若是有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人儿,就是把我当马骑,我也是甘之如饴的。」李登宵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小轿,「她漂亮吗?我倒是不觉得,何况便是漂亮又有何用,妻子眉眼周正,养儿育女,煮菜烹汤,贤良淑德,也就是了,过於周正不过惹来是非。」何聚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我还真是为这个嫂子不值。本来以为是郎才女貌,佳偶天成,哪知道是个不识货的。」李登宵轻轻地回了几句:「我不会让她受委屈,她貌丑如何,貌美又如何,我都会真心实意待她。我母后受的苦,我不愿意再让别人尝。」他说著,轻轻抚过手上的祖母绿戒指,心下打定心思,等娶了这琳琅郡主过门,便再也不想李连城的事了。

十馀日後,众人回到皇城,朝中已拨好郊外一处幽静宅院作为郡主下榻之处,李登宵将郡主与陪嫁侍从送入府中,自回了後宫小院。

一进院,李登宵便听见呜呜的哭声,他疾走几步,推门而进,见小琉哭得双目红肿,不由叹了口气:「傻丫头,哭什麽。」小琉见他进来,胡乱地擦拭起眼泪,良久才哽咽著问:「三爷真要娶那郡主?」李登宵疑惑地看了她一眼,没等他开口,小琉已抢著说:「三爷便是赶,也是赶不走我的。」李登宵笑了一下,摸了摸她的头,「多谢。」

婚礼的筹备仍在按部就班地进行著,李登宵回朝那天交回虎符後,只是挂名领个将军头衔,并不管事,若是无事召见,连早朝也不必去了。

日子虽是逍遥自在,可回来好些天了,再未见过李连城一眼。

閒著无事,便总想著过去。

不仅是这两年,不仅是沙场岁月,甚至还要更远。那时候他刚刚束发,有一个粉雕玉琢的四弟,见得不多,却总喜欢跟在他的後面,有软软的小手、软软的声音,点漆一般的一双眼睛,走得跌跌撞撞的,叫他:「三哥。」那时候李凌云总是开玩笑似地皱著眉头,用一脸嫉妒的语气跟李登宵说:「这小东西,怎麽就黏著你呢?」直到他亲眼看著,自己帮他的母亲,倒了一杯鸩酒。

李凌云和李登宵的母亲是先王的正妃,此举倒也不是什麽争风吃醋的寻仇,怪就怪在李连城母亲身世卑贱,错在她没有势力,又不懂得韬光养晦,生下李连城後逢人便夸耀。

先王一次酒醉,让一位宫女珠胎暗结,那宫女却终究没有母凭子贵。一杯鸩酒,送一条冤魂,叹一声身为下贱,叹一句命比纸薄。

多年前,那个如玉雕成的小娃娃,睁著点漆一般的眼睛,呆呆地站在门口,看著自己递过了金盏盛著的鸩酒,看著自己抹上那女子不肯合上的眼眸。

那时自己转过身子,对著自己的四弟,面无表情地说:「你要怪我也没什麽,可你要知道,就算不是我杀,也会有其他人。或者是一刀之刑,或者是一条白绫,或者是……」当时自己说到这里,扬了扬手中金樽,续道:「一杯毒酒。」那些话,他的四弟,像是听到了,又像是没有听到。

那时,李登宵说:「怪就怪她没有势力。没有势力,只好任人欺凌。」小小的人儿面无表情地看著他,如点漆一般的眼睛,静静地看著他。

彷佛是第一次认识。

李登宵看著小指上的戒指,想起那个一直沉默著守在後宫的女人,和她日日新妆的容颜,安安静静,却等不回曾经的宠爱,那几乎成了李登宵心中最柔软的角落。

母亲。一个母亲,便撑起了一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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