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在泰瑞莎专心适应塞凡提斯的生活时,因交通不便而鲜有外人出入的迪玛卡小镇突然来了两名年轻的骑士,一人金发紫眸,俊朗异常,一人棕发绿眸,温文如水。初进小镇,俊朗男子从怀中掏出一个圆盘状的东西,左右晃了晃,颌首道:“就是这附近了,走吧,进去打听打听?”
策马入镇,正是农忙时分,小镇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只要身体还行的,基本上都下田干活去了,两人骑马漫行了大半个小镇,才在一颗大树下找到一名就着暖阳打盹的老人。
“大爷,和您打听个人。”气质温文的年轻人上前客气地问着。
老人耳背,听着年轻人又重复了两回才听明白了他的问题,大着嗓门子应道:“找谁呢,说说,我老头子耳朵不好使,记『性』可是好的咧。”
“蕾妮,蕾妮-布伦托。”年轻人也尽量放大音量重复了两三回了,老人才算听清这个名字。
“哎,找她哟,你们来晚了,人早去了,都下葬了。”老人摇头叹息着,似乎是由此想到了自己的未来,原本就不怎么好的精神越发低落下去。
这样的答案对于两名年轻人来说简直是莫大的打击,俊朗男子一下蹦了起来,大叫道:“怎么可能?监测仪上还是有生命体征的表现,怎么可能就死了?”说话间,他掏出圆盘状事物,左翻右翻地检查着它是否正常工作。
温文男子没理会俊朗男子的咋呼,继续向老人打听了下葬的地点,老人闻言指了指小镇北侧说道:“呶,就是那边,花田边上,小白屋子里头,哎,你说吧,贵族就是贵族,死了死了葬得还这么讲究,搞什么冰棺哪,又费地又费力地,图得不就是一个派头哟?人都死了,要这些虚的东西有啥用,还不如多留点东西给孩子们……”
老人依旧絮絮叨叨地念叨着,可惜俩年轻人哪里有心思听他啰嗦,一得知具体的下葬地点,立马翻身上马,一下跑了个没影,只留下念叨上瘾的老人依旧叨念着:“……这人死了倒也就罢了,只可惜留下了个女娃娃,也不知道以后该咋活哟……”[]炼金手札4
不过,可惜,心有挂念的两年轻人早已经跑得老远,连个话尾也没听成,白白错过了一个天大的大消息……
小山坡上的小白屋还是很显眼的,一出小镇便遥遥可见,纵马快骑,一路惊飞无数雀鸟,没几下便奔到了地头,马儿还未停稳,俊朗男子便急急下马,翻出怀中的圆盘,一翻比对后兴奋道:“是这儿了!”
话音未落,俊朗男子便当先一步窜上前去,按住石门猛一用劲,厚达十余公分的笨重石门咔咔两声闷响之后,不情不愿地滑出了一道入口,石门才开,寒气便迫不及待地迎面扑来,一下子冻住了某人的眉睫。
两名年轻人无视入骨的严寒闯入石屋,借着门外透入的光,快步行至冰棺前,只见冰棺之中,一名三旬少『妇』正仰卧在一片三『色』铃花垫之上,黑发如瀑散落身前,双手交握于腹前,眉目婉约如画,面『色』粉白,唇角微微含笑。整个人看着压根不像是死亡,而只是刚刚睡着一般。
俊朗男子掌心一翻,也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卷画卷,“刷”地一下展开,将画中人与棺中人进行了几番比对,敲定道:“没错,就是她了——诺,怎么样,夫人没事吧?”
就在俊朗男子比对画像的同时,温文男子已经伸手按压少『妇』的颈侧,指尖金光闪闪,似乎在探查着些什么,好一会儿,他才道:“没大事,假死而已。”
此话一出,俊朗男子立马垮下整张脸来,哀怨道:“这样说来,我们得日夜兼程赶回去喽?”
“嗯,”温文男子一边淡淡应着,一边翻出一卷软毯将冰棺中的人裹了个严实,然后又取出数卷魔法卷轴来一、一贴满软毯,看那手势显然十分纯熟,想是常干这类事情的能手。
办完这些事之后,温文男子直起身来,一指团成长卷的软毯,对着俊朗男子道:“背上。”
俊朗男子闻言垮着脸,作出一副被虐状,抗议的言语还未出口便被温文男子的话给堵了回来——
“我们该庆幸夫人假死之时,只是冰葬,而不是土葬或火葬,否则,我们就等着回去请死罪吧!”
此话一出,俊朗男子生生打了一个寒颤,原本将出口的话立马又吞回了肚子里头,两相权衡之下,他只得伸手一探,将卷成一团的软毯扛上肩,一下闪出石室。
两名年轻人来得快,去得也快,背起滚成长条状的软毯,马儿疾驰,没几分钟便从小镇上消失得无影无踪,让慢了一步收到消息的镇长只得望马后尘而兴叹,望洞开的石门而哀叹。
☆☆☆
圣爱尔柏塔学院,帝国有名的淑女学院,与位于帝都的皇家学院女子部,及位于南方行省奥德莉女子学院并称三大女子学院,其中,圣爱尔柏塔更是以毕业生的多才多艺而闻名,作为一所闻名全国的学院,招生规矩自然苛刻,无推荐人不收,无才艺者不收,无品德形貌者不收,不通过考试者不收……一大堆的条条框框在令这所古老院校声闻远扬的同时,也保证了它的学生质量。[]炼金手札4
不过,泰瑞莎还未能经历如此苛刻的入学考验,因为圣爱尔柏塔的秋季招生在秋夕节之后,而今距离秋夕节还有大半月的日子。虽未入学,她的日子依旧充实有趣,不是贝蒂婶婶带着她出门逛街,就是阿奇尔哥哥带她外出玩闹,每天的行程安排得满满得,以至于她到达塞凡提斯后,不到十天的时间里便已经熟悉了大半个城区——都是逛出来的结果。
逛完城内逛城外,秋季是丰收的季节,秋季也是最适合郊游的季节,满山遍野的果子野兽最是适合外出郊游或打猎的人大显身手。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贵族子弟,各有各的玩法,各有各的乐趣。
塞凡提斯城外有好几处适合秋狩的地点,每值秋狩时分,便不时可见策马纵犬的猎手在山林间穿梭,每当碰到猎物,猎犬们便会疯狂咆哮着、追逐着、厮咬着,热闹得紧。
泰瑞莎骑着一匹温顺的小母马,漫步于稀疏的树林中,头顶不时有破碎的光斑洒下,照在身上暖洋洋地,眯着眼,感受着也许是今秋最后的一个温暖期,整个人懒懒地,此时的泰瑞莎就像一只眯着眼“困觉”的小猫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