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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那一天,破天荒地,他躺在洁白偌大的床上,一手遮住一向凌冷的眉目,游离的目光,陶醉于夜的寂静,自己伸手不见五指的孤影。李慕良觉得,他该庆幸,现时疼痛的不是胸膛左侧,肋骨之下的位置。

然后,他觉得,心跳的感觉很好。他其实是个很现实的人,那一刻,他觉得发涨的欲望不断逼着身体下坠,涌出,要把自己毁灭。

那一刻,恍若破晓,旖旎韵致,梅殇成春,无法言说的妙意。

&ldo;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讲?&rdo;涂锦走过来看着他,扬声。

&ldo;嗯?&rdo;他收回恍惚思绪,放下手,转过目光。莹白的灯光照耀。

&ldo;w大。&rdo;涂锦说。

w大。初始,他想着,这样的温柔韵致,看一眼也是好的。然,只靠近一步,就像颠茄的毒,步步引诱,然后,真的只是一眼,退路,没了。

以为繁华风景好极,却觉得只要有那个人,狂风暴雨也是韵味。

生活是必须要面对,即使在往后很多个时刻里,他心里渴望着一个人的平安喜乐,什么也没有,单单的,从一开始怀有目的的接近到如今的没有任何目的地卸下戒心。可是,倒影在他瞳孔中的,她一个人,衣衫不整,手里拿着水果刀,颤颤巍巍地缩在角落,旁边是陈教授的尸体。

她抬起头,淡弯着眉眼,手里拿着沾血的水果刀,笑:&ldo;慕良,我杀人了。你看,这些血都是他的,不是我的。&rdo;

忽然,她的语气又有些不适应地说:&ldo;慕良,我怕。&rdo;

毫无预兆,眼泪从她温良的眼眸里慢慢溢出,没有哭腔。这个小姑娘,在与她相熟的那些日子里,平时总是冷冷淡淡,什么话也不爱说,但其实是什么让她什么也不愿意说,倘若不是到了极致,她又会不会跟自己说:&ldo;慕良,我怕。&rdo;?

只有一个想法,把她拉起来,抢过她手里的水果刀,抹开她脸颊的血腥,转过身,狠狠地把水果刀插到旁边已然冰冷的尸体身上,有血流出,染红了他的白衬衫,回头,抱着她,淡淡说道:&ldo;别怕,现在,我们是共犯了。&rdo;

那一刻,阿晨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起初隐忍着哭腔,断断续续的哭声,到了后来,双手攥紧他的衣角,面容埋在他的胸膛,用力地哭了起来,不久后,恍若有大片的水泽濡湿了他的衣衫,滚烫异常。

这是一种不得的欲望。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哪怕他一无所有,都比自己有资格得到阿晨。李慕良总觉得自己站在离她最近的位置,站在离她最信任的地方,却仅仅是因为,他是涂锦的爱人。她敬重涂锦甚至于敬重他,甚至于仰慕的地步。但是谁又能想得到?他从头到尾,唯一的渴望,唯一的欲望,是这个小姑娘?

他双手捧过她的脸,迫使她抬起头,却看到她愣愣,茫茫然不知所措的神情,低头,闭上眼睛,第一次,遵循本能。至此,一切都不能回头,一发不可收拾。他用舌强迫顶开她的牙关,至此,抵死不休,唇齿交缠。那一刻,其实就已经知道,一把硝烟之火,烧毁的不只是他的城池,还有曾经能够走近他的阿晨的唯一的途径。

一吻过后,他放开了她,阿晨就这么微歪着头,低垂着长发,幽幽地飘出一句话,纵是战栗异常却又要竭力强装轻快的语气:&ldo;慕良……你是……把我当成涂锦姐了么?&rdo;

而那时的自己,处在刺眼的灯光折射下,像个无法见光的怪物,无所遁形,幽转着目光,唇间还藏着鲜血的温度,敞开的衣领就这么冰凉细冷了锁骨,放了她的双手透着微凉,扬了扬指,险些触碰到她的衣角,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终究,把她推到门口:&ldo;阿晨,你知道自己今晚去过谁家?&rdo;

她抬起头,淡弯的眉眼有些许迷茫:&ldo;去过谁家?&rdo;

他点头,定定地看着她:&ldo;记住,今晚你来了陈教授的家,本来有课题上的问题要请教他,却在那里发现了我。&rdo;

闻言,她的眉眼终于有了一点光,微微歪着头:&ldo;慕良?&rdo;

&ldo;阿晨,记住,十分钟后,你就去报警。&rdo;说完,他把她推出门外,上了锁不理会门外的尖叫声和拍门声。打了电话给连风。连风从来不会让他失望,果然,不久,她便把阿晨带走了。

第二个电话,是给涂锦。

&ldo;怎么才知道打电话给我?才知道今天是圣诞节?&rdo;

&ldo;涂锦,我们分手。&rdo;

良久。

他终是听得电话那边,涂锦隐忍着哭腔,说道:&ldo;李慕良,你怎么不去死?!&rdo;

他笑:&ldo;我对不起你,涂锦。离开我,祝你找到幸福。&rdo;

这一刻,后不后悔?其实,真是说不清。

阿晨,到底是不是把你当成了涂锦了呢?

呵,傻阿晨,这世上本来就没有锁得住我,你看,我只是稍稍吻了你,你却吓成这样,真不知道倘若以后,如果我控制不了潜藏在内心的那股想要占有你的欲望,会对你做出什么样的事来。其实从头到尾,李慕良都是一个很现实的人,但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我又跟那些伤害你的人有什么不一样?

既然我锁不住欲望,锁不住本能,只能锁住自己。

其实,在往后的日子里,李慕良一个人被锁在空荡荡的牢房里,也曾想过自己。但是,对于阿晨,她所需要的从来不是一个与她经历一切的人,而是那个不管对的,错的,都肯定她一切的人。作为一个从头到尾,都对她存了欲的人,他当然可以再无耻些,那个傻阿晨,倘若,倘若当日有任何一句留下她的话,哪怕只有一句。

想必,她也会不要任何东西,留在自己的身边。至此,一切便会又要重头算起。没有宁唯,即使是涂锦也无法阻止。她的人是我的,淡弯的眉眼是我的,身体是我的,笑是我的,哭是我的,同情是我的,歉疚是我的,思绪是我的……什么都应该是我的,却除了,心不是我的。

又有什么办法?最重要的不是我的,这便意味着即使是不重要的也不能属于我。因为,任何人都可以因为李慕良有不开心的理由,但她不可以,必定不可以。

六年人事过了,当初那个温淡的小姑娘已为人妻,已为人母。岁月把自己的小姑娘成长到另一种美态。会像个普通的女人般依在自己的丈夫怀里笑,会每天斟酌着如何照顾自己的孩子。这种感觉真是不好说,呵,跟当初的念想没什么出入,却又总觉得当初的念想不一样。

宁唯这个人,太过善于隐藏。宁家这趟水太过深沉。有时候,竟连是他也看不清,宁唯到底对阿晨有几分真心。当初与他合作,也只是想保住秦家,与他达成协议,要秦宁两家合作,要让他借秦家这把刀除去他宁家的毒瘤,要秦家的大半江山,大半产业拱手相让,唯一的条件,秦宁两家必须联姻。唯有这样,唯有依赖宁家,秦初,自己唯一的手足方能在秦家这个大漩涡中得以生存并占有一席之地。其余的一概都不能再在自己考虑范围,包括,往后阿晨的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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