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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灵物之谜7(第2页)

根据众人的交待,那柳妙颜临死之前曾经说过一句“我.......柳家庄人......哥哥......柳乃昌......”,故而派衙役火速前往离此集镇数十华里外的柳家庄了解情况。

这一了解不要紧,结果正如柳妙颜所说的一样,柳家庄确实是有一个名叫柳乃昌的汉子!

更重要的是,那个柳乃昌告诉衙役说,他确实有个叫做柳妙颜的妹子,前些日子因为不满婚姻之事,离开家逃到亲戚家去了,只是现在仍未找到。

柳乃昌夫妇和柳家庄的百姓都向官府证实,那个柳妙颜绝对是正常人一个,只是因为不满婚姻之事而离家出走,怎么可能是什么害人吃人的精怪妖邪呢!

柳乃昌夫妇坚决要求官府主持公道,严惩杀人凶手,并且要还他妹子柳妙颜一个清白-----任何人也不允许亲人被害之后,还落个害人吃人的精怪恶名啊!

这一下,问题算是让人莫明其妙了。那个一时气愤,用棍子打死柳妙颜的汉子,也被官府以杀人重罪关入大牢。

但是,若非柳妙颜所为,那么多小孩的骨骸出现在她的住房之中,这又当如何解释呢?这件怪事虽然发生在李掌柜家中,他们两个自是难以洗清干系。

不过,就算他们夫妇二人有作案的嫌疑,但他们也绝无可能对自家的孩子下手啊?更何况当时还是他们两个惊叫声声,引得周围邻居前往的呢!

无奈之下,官府让仵作仔细堪验柳妙颜的尸体,如果她真的与丢失小孩无关的话,官府必须出面还她一个清白之名。

那个仵作领命细验,发现柳妙颜齿间竟然有肉丝存在,然后立即将其开刀解剖,在她腹内果然发现了许多人肉......

案子进展到这一步,虽然已经十分明朗清楚,肯定是这个柳妙颜吃掉了那几个小孩无疑,反而让官府和百姓都是难以接受。

因为她柳妙颜并非鬼怪妖邪、狐狼成精,而确确实实是柳家庄的人氏。她怎么可能以小孩之肉为食呢?这一点于情于理都说不通,甚是难以服众,柳乃昌夫妇更是跪在衙前大呼冤枉......

然而证据如山,仵作在众目睽睽之下,又确实在柳妙颜腹内发现了小孩之肉,这一点又是不容置疑的。

接下来的情况令官家倒是头疼不已:一方面是李掌柜夫妇大叫冤枉,说是自己的孩子遇难,作为父母的却被关在牢中;另一方面则是柳乃昌请来柳家庄的士绅出面,要求为柳妙颜正名洗冤;而那些丢失孩子的商贩之流,却整日在衙前等候,要官府确认孩子是不是被那柳妙颜给吃掉了......

当时有位师爷向县令出谋献计说,这等蹊跷怪事,确实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好好的一个妙龄女子,怎么可能无故吃人呢?这里面肯定有什么神怪之事。故而建议找个高人试上一试。

想不通时告苍天、无计可施问鬼神,这也是人之常情与几千年来的老习惯。那县令虽然不愿意如此行事,无奈事出蹊跷、难以解释,而且数路百姓正在等待此案的最后说法儿,所以也只得同意师爷的看法。

然而找了几个当地颇有名气的神汉、巫婆、出马仙儿,他们一个个平时捉鬼驱邪跳大神还可以,但对这种稀奇怪事却束手无策、两眼一抹黑;找了一个附近寺庙中的和尚,他们却表示只能念经超渡一下死者升天,至于这里面究竟是怎么回事,和尚们也只是高宣佛号、一脸茫茫然......

这一下,气得县令大人连连骂娘,说是怪不得历史上的帝王们焚书坑儒(术士)、灭佛倒庙呢,原来他们一个个平日只会骗骗老百姓还行,到了关键的时候,不是两眼望天,就是低眉无语!

后来,那个师爷再次献言说,儿子不行不能怨父母、和尚无道不能怪佛祖,因为出家之人也是良莠不齐的,一两个人不行,不能代表所有的僧道都不行。反正现在是无计可施,何不请那居士羽云叟来瞧瞧呢?

一提起居士羽云叟,那县令愕然一愣,一反常态,连忙命人备轿,准备亲自前往去请。

原来那个居士羽云叟,虽然在家修行、不入道观,却是学识渊博、通古晓今,深藏不露、颇有道行,在本县百姓之中口碑不错,也算得上是德高望重之人。

当年此县发生瘟疫天灾时,多少岐黄高手、杏林妙医束手无策,高僧道人作法施符毫不见效,只有他羽云叟主动找到官府,献上药方一张,这才将瘟疫得以控制化解。从而被人们称之为能够羽化升天、笑立云端的羽云老叟!

只是那羽云叟素来为人低调、不喜应酬,平日尤其是不愿与官家来往。之前县令大人想与他聊些趋吉避凶、修身长寿之法,派师爷带厚礼再三相请,竟然被他数次婉拒、不愿移足......

这次可不同于个人一时兴起、雅兴所致,而是关系到奇案大事,甚至关系到县令大人的乌纱前程-----因为近来将有钦差大臣路经此县,若是此案一直悬而未破,万一被那帮老百姓将这事捅到钦差大臣那里,那可就麻烦大了。

故而县令也顾不上身份尊卑高下,连忙令人备轿,决定亲自上门拜访那位羽云叟,请他指点迷津、出谋划策。

羽云叟虽然不喜与官宦来往,但本县父母官亲自驾临求教,也只得以礼相待、香茗侍奉。

一番寒喧客套,县令就将此案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求教于羽云叟指点一二。

羽云叟倒也以民为主、识得轻重,听了县令之言沉吟片刻,表示此案他已经了然在胸,心中也有了案情眉目与答案,只是为了安全起见,避免主观武断、错判案情,愿同县令一道前往县衙,要亲自看看那个柳妙颜的尸体面目才能定夺。

县令自然大喜过望,连忙陪同羽云叟同轿而回。在县令、师爷和仵作的陪同下,羽云叟仔仔细细地察看一番柳妙颜的尸体面目之后,这才胸有成竹地表示,这位柳姑娘并非鬼怪妖邪,更不是什么狐狼成精,但那些失踪的小孩,却正是她吃掉的无须置疑。

县令与师爷当然是面面相觑、吃惊不小。一个正常的女子,为何会贪杀嗜血、撕咬小孩呢,难道是有什么妖孽精怪之物,附在她的身上作祟害人吗?

羽云叟却是摇了摇头,说是绝非有什么精怪附体所致。为了拿出让众人口服心服的证据,他建议县令大人将柳妙颜的尸体还给其兄柳乃昌,让其立即入土安葬-----他再德高望重,总不能空口说白话让人相信啊!

县令大人忙问,此案尚未了结,如果将柳妙颜下葬入土,似有不妥吧?

羽云叟却胸有成竹地说,可以告诉与此案有关人等,就说是此女入土不久,其坟头必将长出一株罕见之物,蓝叶蓝茎开蓝花,但土下根须却为血红之色。果如我言,则到时此案方好解释、让人信服。否则空口说白话,难以服众啊!

如此离奇可笑、荒诞无稽的说法,竟然出自于本县德高望重、修为有道的羽云叟之口,真是让人不可思议。

但柳妙颜的尸体确实不宜久拖不葬,而且羽云叟信誓旦旦、胸有成竹,让人不容怀疑。况且除此之外,还真找不了合适的理由与方法,故而县令依言照办再说。

县令虽然吩咐师爷,按羽云叟说的去办,却也不无忧虑地说,这世上的花花草草,无论花色为红为紫,但茎叶全为绿色,怎么可能会出现蓝叶、蓝茎、蓝花的草木呢?况且根须又为血红之色?

羽云叟非常肯定地告诉县令大人说,有,那种草木就是极其罕见的地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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