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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真是霉到家了。成都这座草堂,全家人靠它遮风挡雨。秋风萧萧,小孩儿抢得茅草嘻嘻哈哈,他干瞪眼,&ldo;唇焦口燥呼不得&rdo;。茅草多半是化作柴火了。阴风方去,黑雨又来,多日失眠的老人雪上加霜。
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
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
娇儿恶卧,老棉絮蹬出大窟窿。杜甫彻夜听漏雨,狼狈相可想而知。时值&ldo;安史之乱&rdo;,杜甫避乱于成都。长夜沾湿,忧家忧国,憔悴诗人盼天明。胸中的诗句源源流出,应和着、抵挡着欺负人的绵绵秋雨。结句陡起,喊出中国读书人的豪言壮语: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呜呼,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
这首诗,堪称杜甫本人的素描,涵盖一生。
此间他又写《楠树为风雨所拔叹》、《枯棕》、《病橘》等,单看诗名,已知心境。
他是中国的苦难诗人,集个人、国家、民族的苦难于一身。
依我看,苦难二字,比现实主义这类词汇更能抵达他。
他未能活满六十岁,死在洞庭湖里的一条破船上。他饿了几天肚子,据说是猛吃牛肉撑死的。郭沫若先生考证说,那是病牛,牛肉有毒。如果此说成立,那么杜甫既是撑死的,又是毒死的。
本文只想追问一个问题:杜甫那双眼睛,为何能看见那么多的苦难?
杜甫字子美,河南巩县人,有不同于普通百姓的家族荣耀:西晋名将杜预是他的远祖,武则天时的显官兼名诗人杜审言则是他祖父。他在家人的影响下,牢牢记住了这两个名字,一辈子向人夸耀。中国人的家族意识浓厚,杜甫的家族意识又浓于一般人。理解他的内心世界,这是一把钥匙。浓郁的家族氛围,弥漫了他的童年。弗洛伊德讲:童年的经历将影响人的一生。
杜甫之于家族,也许和李白正相反。李白的家族意识是隐形的,或可称做潜意识。
杜甫的母亲崔氏,也出自名门望族,生下杜甫没两年,患病死去。不过,她在天堂会看见,她历经磨难的儿子将是如何的出类拔萃。
杜甫早年丧母,却有不少散居各地的舅舅。他写诗颂扬:&ldo;贤良归盛族,吾舅尽知名。&rdo;可见他的舅舅们大都出色。
而在父系这边,有个叔父名叫杜并,是杜审言的次子,十六岁那年干了一桩大事:用短刀猛刺陷害父亲的仇人,当场被人活活打死。那仇人伤重不治,临死哀叹说,早知杜并是孝童,他也不跟杜审言结仇了。杜并的生命停止在十六岁,声名却在杜氏宗亲中代代相传。杜甫到晚年,仍以杜并的侄子为荣。
这件事,冯至先生的《杜甫传》有详细记载。冯至是现代着名诗人,他写杜甫,不乏出色的地方。不过,他认为家族故事对杜甫只有消极影响,&ldo;对于杜甫的发展不但没有多少帮助,反倒可能起些限制作用。&rdo;是什么成就了杜甫呢?冯至转而说到社会,以社会决定论锁定杜甫。这个关键处,冯至先生的结论显然欠思考,抹掉了杜甫之为杜甫的个体特征,让我们只见林子不见树。
这类常见的、针对历史人物的宏大叙事,遮蔽了若干年。
我倒是觉得,家族的背景,对杜甫的成长举足轻重。
杜甫年幼多病,母亲去世了,父亲忙着做官,他寄居洛阳的姑母家。病弱的孩子看世界,和健康小孩儿不一样的。洛阳,武则天执政时改称周都,经营它二十余年,繁华仅次于长安,胡人、外国人随处可见。胡人在街头活蹦乱跳,寒冬互相泼冷水,欢度他们的泼寒节;跳得忘形时,裸体狂叫,汉人为之侧目,政府出面干预。
杜甫大约五六岁,牵着姑母的手上街,东张西望,一惊一咋。他是容易受惊的男孩儿,到郾城看了一回公孙大娘的&ldo;剑器浑脱舞&rdo;,终身不忘。年轻漂亮而又健壮、又充满野性的公孙大娘,是享有盛名的宫廷舞蹈家,她持双剑,着戎装,巡回各地表演,在中原刮起了大漠雄风。她本人,是有鲜卑血统的。汉人看胡人跳舞,犹如欧美白人看黑人狂欢。
有&ldo;草圣&rdo;之称的张旭,看公孙大娘跳剑器浑脱舞,悟出神韵,草书才大为长进。
杜甫看见了什么呢?
过了五十年,他写诗回忆说:&ldo;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rdo;
可能是因为公孙大娘节奏太快,动作太野,杜甫受了惊吓,小脸蛋失色,以己度人,觉得围观者个个沮丧,天地也为之久久低昂。
这首着名诗篇,带出了杜甫的身心特征。学者们大都一掠而过,不予深究。
杜甫生活在姑母的温情中。可能在三岁时,他和姑母的儿子同时染上疫病,姑母尽量多的照顾他,儿子却丢了性命。杜甫隐约有点记忆,长大后别人提起,讲述细节,他泪流满面,刻骨铭心。姑母去世,杜甫为她守制居丧,视同亲生母亲。他看待世界的温和的目光,和早年的这些记忆是分不开的。我们在今天,既要看到社会,更要看见人性。
杜甫七岁写诗,九岁练大字,废掉纸笔无数。他具有乖孩子的那种勤奋,和李白神童般的勤奋有区别。明朝人胡俨,在内阁见过杜甫的书法,形容为&ldo;字甚怪伟&rdo;。而杜甫在诗中议论书法:&ldo;书到硬瘦始通神。&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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