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五章 硬笔字帖(第1页)

“你骗人!”

吴天正为常天华的家庭状况暗自感叹,一旁的常乐却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说道。

吴天眨巴眨巴眼,道:“我怎么骗人了?”

“你刚才让我管你叫叔叔,可你怎么有管我nǎinǎi也叫nǎinǎi?”常乐质问的说道。

吴天不禁挠了挠头,不想一个大意,竟然被小丫头揪住了漏洞。

“大骗子,大骗子!”常乐眼见吴天语塞,立马嚷了起来。

“乐乐,干什么呢?”

说话间,常天华进了门,先叫了女儿一声,再一扭头,看到了吴天,不禁一愣,道:“小天,怎么是你啊?”

“呵呵,常大哥,大过年的我来看望你一下,不可以吗?”吴天呵呵笑着说道,然后再朝常乐挤了挤眼。

小丫头顿时又一脸困惑起来,这个家伙叫爸爸为大哥,那自己的确应该管他叫叔叔,可问题是他又怎么管自己的nǎinǎi也叫nǎinǎi呢?

“呵呵,可以可以,小天,快坐快坐,喝水吗?”常天华一愣之后,又热情起来,慌忙让着吴天在小马扎上落座——没办法,房间里除了两张床和一个衣柜,就没什么地方了,只有坐在那张简陋的小饭桌旁的马扎上了。

吴天也不客气,大马金刀的在小马扎上坐了,任由常天华忙活着用搪瓷茶缸给自己倒水,嘴里随口问道:“白阿姨呢。”

“今天开学报名,她在班里帮忙呢。”常天华说着,又朝常乐道,“乐乐,你去你妈班里看看,她要是不忙就让她回来一下,你就说吴天来了。”

“噢……”常乐一脸纠结的应着,又歪着头满腹疑惑的看了吴天一眼,才出门去了——小丫头这会儿是彻底糊涂了,那个吴天管咱的nǎinǎi叫nǎinǎi,管咱的爸爸叫大哥,管咱的妈妈叫阿姨,那咱究竟应该叫他什么呢?

“小天啊,你后来怎么不去了?也不先给我打声招呼,让我和你白阿姨急得什么似的,害怕你们别是有什么事儿了,后来我还在那附近转了两天,也没碰到过你……”常天华等女儿一走,也坐在小马扎上,对吴天说道。吴天虽然旁敲侧击的打听出了常天华是住在三中家属院的,可常天华可没问出来吴天家的实际地址,要找吴天只能是在新华书店附近瞎转悠,试图能碰到在门外玩耍的吴天罢了。

不是常天华闲得无聊要去找吴天,实在他生性厚道,对于这个“帮助”他大赚一笔的小朋友是真的关心。要知道因为吴天的关系,常天华那几天时间光是买年画和印刷对联,就赚了好几十块,再加上吴天大力宣传他“全省书法大赛第三名”的噱头,以及每次提前收摊后让给他的客户,常天华手写对联也卖出去不少,特别是最后一天,神童不在,慕名而来的客户几乎全着落在了他身上,单只那一天的收入就赶上了夫妻两人一个月的工资了,这对于常老师家里的经济窘境来说,可是相当重要的。

吴天暗叹一声,咱也不想半途就不干的,无奈被老妈发现了啊。后来大年初一就去了外公家,被老爷子搞封闭式教育,说不得常天华就找不到自己了。

“呵呵,家里有点事儿,就没再去了。”吴天随便搪塞一句,自然不会实情相告,毕竟说出来自己是被老妈严加管教不让出门,那可是大大的丢面子的事儿——虽然咱只是个六七岁的小屁孩,可咱一开始就拉着架子要和常天华平辈论交的,这对于今后的“合作”可是至关重要。

“常大哥,老太太这是……”吴天就转移了话题。

“唉,气管炎,老毛病了,冬天重一些,等天气暖和一点就好了……”常天华干笑一声,说道,脸色不免有些尴尬。

老母亲这病虽然是老毛病,可今年却是比往年要重得多,年前最重的时候,差点“过去”,常天华四处借钱,让老太太住了半个多月的医院,才算稳定下来,不过依旧不见痊愈,只能躺在床上静养,稍一活动就喘不上来气。也是因为这次母亲病重借了不少债,常天华这才拉下脸皮去摆摊卖chun联的,这次虽然赚了两三百块钱,不过还了债也就所剩无几,自然没办法让母亲住院进一步治疗了。

眼见常天华的表情,吴天也猜得出问题所在,人家不愿意多说,吴天自然也不会不顾忌常天华的面子深问,就端起搪瓷茶杯抿了一口白开水,略微顿了一下,才再开口说道:“常大哥,你的毛笔字写的好,钢笔字应该也不错吧?”

常天华一愣,不知道吴天怎么问起这个问题来了,略顿一下,说道:“一般般吧,其实钢笔字和毛笔字是相通的……”

吴天就点点头,显然常天华对于自己的钢笔字还是很有几分自信的,前面半句只是谦虚罢了,不然也不会再说后面那半句了。

“常大哥,我有一个想法,你听听看行不行。”吴天说道,“我想印一些硬笔字帖卖!”

“硬笔字帖?”常天华疑惑的道。

硬笔书法这个名头,常天华也是听说过的,早在数年前就有人开始宣扬硬笔书法这个概念了,毕竟时代不同了,当前的主要书写工具已经不再是毛笔,而是钢笔一统天下,硬笔书法的概念自有它的市场,就是新华书店里也有硬笔字帖卖的。

“小天,你怎么冒出这么个念头?”常天华皱眉道。

吴天冒出这个念头也不是一时半会儿了,早在买对联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个念头。在吴天看来,这个时代赚钱的生意虽然多不胜数,可咱的“原始资本”十分有限,想要投资小,收益大,还不太辛苦的活儿实在不太好找。

而印书法字帖的成本并不算太高,收益却有很不错的预期,基本上可以满足吴天的要求。

毕竟现在这个时代还不算浮躁,乐意练练字儿的人不在少数,文化生意还有不小的市场空间,而硬笔书法练习字帖的供应并不丰富,吴天看过新华书店里的钢笔字帖就那两三种而已,自己大可以凭借先知的优势抢占这一片市场——要知道今后十数年内,硬笔字帖一直都会大受欢迎,直到电脑时代来临后才会渐渐落寞下去。

“你别管我怎么想到这个念头的,你只说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干吧。别的不说,咱俩合伙,保证你能挣钱!”吴天口气满满的说道。

如果不是见了常天华家里的这个情况,吴天也不会把话说的这么直白,毕竟常天华作为一个知识分子,难免有几分读书人的迂腐和傲气,直接提钱可不太容易让他接受。

而当下的情况,吴天觉得直接提钱,反倒更容易打动他,以常天华的厚道本性,为了老母亲的病和妻女的生活,所谓的知识分子的矜持留着何用?甩手就可以扔一边去。

常天华目光晶亮了一下,心里又满是纠结,看着吴天直吧咂嘴。如果说是别的六七岁的跟他说这话,只怕常老师要先笑掉两颗门牙,再一巴掌把他拨拉到一边去。可是眼前这位可不同于普通小孩啊,常天华可是听过吴天念叨的那些生意经的,并且这小子每次念叨的还全都没错过,眼见那几天下来,他不但自己生意好得不得了,连咱也跟着傍了大光。

这小子根本就不是一般人,是神童,是做生意的天才啊。

常天华几乎毫无怀疑,吴天说能赚钱肯定就能赚钱。

可吴天发出的邀请,却还是让常天华迟疑着,毕竟吴天说的是要印字帖,这生意必然是要下不少本钱的,自己又哪儿有本钱和他合伙儿?

常天华暗叹了口气,道:“小天,你需要我帮忙的只管说,能帮的我一定会帮你,可合伙……还是,算了吧。”

吴天微微一笑,常天华心里所想他又岂能看不出来?只要他心动了,想赚钱,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头发越粉,打人越狠

头发越粉,打人越狠

本文将于10月30日(23章)入v,届时连更三章!(作者摸爬滚打求收藏)(发出尖锐的爆鸣声)(阴暗地爬行)文案厄里那斯以为自己已经可以消散了。但他又在异世降生了,以人类的身份。这一世他叫虎杖悠雨,有了...

重生后美强惨女主她疯批了

重生后美强惨女主她疯批了

年青的成王不明白,明明刚救了这个女子,她为什么反手就要杀了自己?!看来贵妃娘娘说的对,长得好看的女人,心肠都恶毒。然后他发现,这女子不仅害他,还要害她祖母三婶姑母大姐二姐,连她四叔的姨娘都不肯放过。简直是太恶毒了!太恶毒了。。。唉,看来,只有自己...

御剑人间

御剑人间

我有一杆笔,可书文章,可画山川大河。  也可上伐昏君乱臣,还可落笔九泉,鬼神惧。  无德而取厚利,必有奇祸善心善行而受磨难,必有后福,谨记。...

(叶罗丽同人)文茜的卷王之路+番外

(叶罗丽同人)文茜的卷王之路+番外

小说简介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作者真真实实的金瑶简介源名文茜的卷王之路别名叶罗丽,我靠学习改命标签动漫衍生系统二次元同人主角文茜金离瞳大概是文茜得到了学习系统变得更好,还有一个重生的金王子的故事吧黑叶罗丽战士作者磕金茜,铁茜,所以CP大概也是他们,说大概是因为朋友老说我的爱情像友情,看情况吧。第八季看完就跑路了,后面没看。...

穿成满级大佬的掌心宠[六零]

穿成满级大佬的掌心宠[六零]

预收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求收藏本文文案如下(本文已肥,日更九千)对于如意村里的白桃桃,大家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也没啥好说的了明明是个傻子,却偏偏好看的像个仙女!村里的后生都爱她!被全家人给宠得差点儿连路都不会走了。海归高富帅就是喜欢她,非她不娶!当事人白桃姬却烦得不行她堂堂媚宗圣女居然渡劫失败,被雷劈死,魂穿到一个傻子身上?这鬼地方灵气瘠薄又穷得连口饱饭都吃不上!幸好家里人怜惜这个不知饥暖连话都说不清的小傻子,合力把她供养得粉白娇嫩,不想竟招来了无数垂涎与觊觎这时一个扛着笨重铁犁穿着白衬衣的英挺男知青从她面前走过,白桃姬瞪圆了一双水汪汪的杏眼这人身上富含灵气,能治好她的痴傻症!她追上去扯住男知青的衣角,深呼吸一口美妙香幽的浓郁灵气,娇滴滴开口说话铁铁匠哥哥好好吃!知青宋秩???明明是眼前这个白嫩水灵得像蜜桃似的小美人看起来更好吃才对吧?后来,村里人就更嫉妒白桃桃了她变聪明变得更美了!想害她的害过她的人全都惨兮兮的。宋秩出息了,白桃桃和她全家都出息了。二十年后宋秩成为家喻户晓的科学家,甚至还被编录到课本里,被赞誉为杰出人物。四十年后宋秩在电视节目上说多亏了我的夫人,否则我不会有今天的成就,今天我所有的殊荣当属于她。后来,据探亲回来的村里人讲宋秩每天晚上要烧水给白桃桃泡脚,不但认认真真的给她搓脚丫子细心的用毛巾擦干,还要亲手为她涂上香香的润肤乳。最后,他还会挑出一瓶鲜艳好看的指甲油,耐心的替她涂好脚指甲男主版文案留校任教名额被占,被迫下乡劳动回城通知又被顶替的宋秩永远都记得,在他最落魄的那个夜晚,白桃桃冒雨撑伞寻了他一夜,她浑身湿透面色苍白,颤着泣音问他你不要桃桃了吗?宋秩顿时红了眼眶,所有人都背叛了他,只有这个小傻子始终对他不离不弃。他挣扎着从泥泞地爬向云端,发誓要带着她走上万众瞩目的人生巅峰!宋秩拿起小本本记录接下来要做的事1)娶白桃桃为妻,好好照顾她一辈子!2)带上桃桃,和她一起追逐爱国强国梦!3)爱国爱家爱桃桃爱人民爱他的事业。只想咸鱼躺的白桃美人vs凭实力宠妻的满级大佬我的预收,求收藏穿成反派早死的白月光六零,文案如下别栀栀穿成年代文里同名同姓的炮灰,她是大反派黎念之的白月光,年纪轻轻死在女主手里。别栀栀一死,黎念之疯了。他疯狂报复女主,尽职尽责地为男女主的感情和事业创造重重阻碍,直到男女主修成正果,他才念着别栀栀的名字悲惨死去。别栀栀穿来的时候,第二天就是她的死期!吓得她赶紧申请下乡,远离男女主保平安。别栀栀被分配到海岛上去搞建设,条件很艰苦,新调来的高冷帅军官黎恕好像老跟她过不去,但在关键时刻又总是护着她别栀栀渐渐习惯了海岛的生活,当男女主忍饥捱饿在城里分吃半个生红薯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在海岛上吃海鲜吃到撑,当男女主为了分房而假结婚的时候,别栀栀和知青们努力造好小木屋,养猪养鱼养鸡鸭鹅。衣食住行等物资越来越丰富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什么男主女主大反派,统统滚远点!咱穿得暖吃得饱,好好建设国家不好吗?栀栀也有烦心事,她太美貌,知青村民驻地军人纷纷向她表白,别栀栀很有礼貌地拿反派出来当挡箭牌此生此世我只有黎念之一个爱人,可惜他死得早说罢,她红了眼圈淌清泪两行。人人赞她痴心情深,忠贞不渝。直到有一天,她的死对头高冷帅军官黎恕来找她听说我死了?别栀栀???黎恕一笑你想起来小时候我俩的娃娃亲了?想起来念之是我的字了?别栀栀!!!别栀栀眼泪汪汪地被黎恕给押着,去民政局领了小红本本回来,从此,她就被他宠上了天。另外推荐我的同类型完结文与科研大佬形婚以后九零重生八零貌美如花重生之网红军嫂重生之小媳妇的幸福生活重生之沈慈日记谢谢大家!...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