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火焰之种?”雷文顿时亮起了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眼前的火团。
杏梨解释道:“和您体内的生命之种一样,这也是元素之种。看上去这团火焰之种的气息要比您的生命之种强烈多了,效果应该会更加显著。”
“那么这火焰之种会有什么效果?”
杏梨思考了片刻,却是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这种东西相当稀少,资料有限。”
“看来还得试试看才知道。”说着,雷文抬起爪子缓缓向那团火焰抓去。
当他的爪子靠近那火焰之种后,立刻感到难以忍受的高温,这让他相当惊讶。
目前他能忍受几十万度的内部高温,而鳞片的忍受能力更高,这火焰却依然能够威胁到他,可见非同小可。
雷文最终将那团拳头大小的火焰给抓了起来,他的爪子开始冒出焦烟。
元素之种的使用方法相当简单,直接放入胸口就行了。只要元素之种与身体合二为一,便大功告成。
不过,雷文还有一些疑惑,体内的生命之种咋办?该怎么取出来?
这元素之种相当神秘,是看不到属性的。雷文用解除装备穿戴的指令企图取下生命之种,但是却失败了。
杏梨对此也无能为力。
雷文一连试了几种办法,却完全无效。最终他没有耐心了,决定直接将火焰之种往胸口内塞。
在切换天赋宝珠的时候,新装备的天赋宝珠会将之前装备的天赋宝珠给挤出来,无需另外解除佩戴。雷文怀疑元素之种也可能是这种设定,因此没有顾虑太多,认为佩戴上火焰之种后,生命之种便会被挤出。
然而,这一次他失算了。
他将火焰之种按在胸口之上,起初这显得有些艰难,超高的温度瞬间烧红了他胸膛上的鳞片。但是持续不久之后,火焰之种乖乖的融入进了他的胸膛之内。
便在这时,火焰之种直接将生命之种给吞噬了,没有给那颗小小的嫩芽任何喘息的机会!
雷文吓了一跳,没想到会弄成这个样子。
当火焰之种吞噬掉生命之种后,明显壮大了许多,温度也提高了一大截。
雷文感受到身体如同火烧,但是却没有受到伤害。
很快,他的全身都亮了起来,发出红亮的光辉,身体开始冒出一阵阵焦烟。
他发现有一股像火一般狂暴的力量融入进了他原本的力量之中,使得所有的力量都燃烧了起来,让他有一种想要痛痛快快发泄一番的冲动。
这时,杏梨突然说道:“主人,快看看您的属性面板!”说着,她主动替雷文打开了属性面板。
看着属性面板上的内容,雷文顿时吃了一惊,他发现自己的角色不再是生命哥斯拉,而是变成了红莲哥斯拉!
而他的成长,也已经变成了SSS++,又提高了一个阶层!
“难怪能力提升那么明显,看来火焰之种是个好东西!”雷文不禁欣喜起来。
他身体的变化还在继续,而体内的高温也在持续。过了半个多小时,这一切终于结束了。
火焰之种完美的融入进了雷文的身体之内,且不再令他感到炎热。
而他的能量条始终都是满的,不再像平时那样离开战斗后会下降,这一点引起了雷文的重视。
能量条是他获得【能量汲取】后出现的新属性,能量汲取吸收到的能量能够为他所用,无论是用在攻击之中还是防御之中都相当给力,而且完全可以取代体能的消耗。
只要受到任何形式的攻击,能量汲取都会吸收到一定能量。但当一段时间之后,这些能量会自行消失,就算不用也会流失掉,不会永久性的保持。然而如今,这一点却发生了改变。
他的能量条和体能条一样,不用的话永远都是100%!
也就是说,在战斗中他多了一满条能量可用!
除了这些改变之外,雷文发现火焰之种给他带来的不仅仅只是这些,他发现自己能够随心所欲的喷火了!
他喷出的火焰温度高达几十万度!而且,这喷火的能力并非是技能,而像是挥动手爪、甩动尾巴一样,是普普通通的行动能力!
雷文相信火焰之种可能还有其它惊喜带给他,但是在这个狭小的地方,他实在是无法进行一一探究。而且,那堆战利品之中还有其它东西等着他,因此他打算先去收拾战利品,而后在继续研究火焰之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南方和北方作者僖瓜团子文案李晋东貌似豪爽大方堪比北方男人,其实谨慎小心,总是裹足不前。孔扬温文尔雅体贴细致是典型南方男人,但一旦爆发,就不会回头。他们七岁认识,一起长大,二十九岁又重逢。一个自己茫茫然着不懂,另一个就配合着假装不知。但终于行差踏错一不小心迈出一步。之后就天翻地覆,一切全都变化。我们上了床,孔...
下本想要写轻松一些的题材,打算先开穿成首辅的男寡妇简介下拉到底可看本文文案西辰穿书了。他穿进了一本BL向的团宠修真文,不过倒霉的是,他并没有穿成被团宠的主角受,而是穿成了主角受的傻子小师弟。这里的傻并不是指笨,小师弟是真的会流哈喇子的那种傻。这样一个傻子,之所以能成为主角受的小师弟,只因为他拥有与主角受一样的雷火双灵根。主角受因体质问题无法结丹,宠他如命的师门不忍看他仙途坎坷,便寻来了这个小傻子。他们用天地灵宝助供养小傻子,为的只是待他结丹后,将他的金丹剜出送给主角受。西辰穿来之时,金丹已成,且他已被下了禁制,不取出金丹就会死。当然,以小傻子残破不堪的身体,取出金丹也活不了几天。左右都逃不过一个死,西辰干脆摆烂,不过他活不成,也绝不会让其他人的人好过)他自毁金丹,放火烧山,还将师门的法宝偷走变卖。在生命的最后,他用变卖来的银钱醉生梦死,过得那叫一个美哉。期间,他还邂逅了一名叫做小花的清纯少男。清纯少男,大家都懂,美则美矣,技术堪忧,不过谁让西辰就好清纯少男这一款呢。事后,西辰心满意足的挑了个地方等死,可几天后,他不止没死,甚至还容光焕发。他觉得事有蹊跷,找了个神医,神医告诉他你的筋脉灵根已重塑,而且你怀孕了!西辰他明明记得他是男的啊!大受震撼的他,回去就给自己熬了一碗堕胎药,刚要喝下去,肚子里传来一个微弱哭声呜呜呜呜爹爹不要抛弃我,我会当最乖的龙宝宝的!西辰手一抖,堕胎药砸了一地。比男人怀孕更可怕的是,他怀的还不是人,而是一条龙龙族是整个修真界最强大的种族,出生便有通天修为,且个个容貌出众,气运逆天,是天地间的宠儿。但事物往往并不能十全十美,天道克制,龙族繁衍极为艰难,已有千年无一幼崽诞生。而现如今还活跃在修真界的龙族也只有一个,那个传说中孤僻自傲性情暴虐,被整个修真界称为疯批,且已经活了一千八百岁的南泷仙尊。西辰救命啊!说好的十八岁的清纯少男呢注本文主角无任何智力方面问题,穿越初期为装傻预收穿成首辅的男寡嫂在成为美食博主的第四年,厨艺精湛的江淮清意外爆火。就在他以为自己苦尽甘来,终于能发财的时候,他的脚一滑,倒霉催的穿了书。他穿进了一本龙傲天逆袭爽文。龙傲天大都有一个凄惨的黑化经历,这本书也不例外。男主家境殷实,天资聪颖,原本是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天之骄子,却因被人暗害,瘸了腿不说,父母与兄长也死在了这场暗害之中。失去父母与兄长的男主彻底黑化,为了报仇,他拖着瘸腿,流着鲜血,一步步爬上朝堂。黑化后的男主心思歹毒,手段狠辣,在朝堂之上无人可敌,不过十年便坐上首辅宝座,权侵朝野。江淮清觉得男主虽是个瘸子,却位高权重,有钱的很,若是真穿成男主也不算亏。不过可惜的是,他并没有穿成男主,而是穿成了男主的男寡嫂╯□╰被迫变成一个能生孩子的哥儿也就算了,关键这个男寡嫂还是个不得善终的恶毒炮灰!男寡嫂刚一进门,男主的兄长就断了气,男寡嫂见状,干脆将他家仅剩的二两银子卷了跑路。男寡嫂的行为导致男主母亲不治而亡。男主睚眦必报,在得到权利之后,立马找到男寡嫂,将男寡嫂五马分尸。回想书中男寡嫂的血腥结局,又低头看了眼坐在轮椅上,尚还满眼单纯的小可怜男主,江淮清默默拿起锅铲开始赚钱养家。哼哼,这么大个金大腿不抱,他去贪那二两银子干嘛?此时男主的母亲还没死,还没失去所有亲人的男主也还没黑化。江淮清想好了,他要趁男主在黑化之前,以贤惠男寡嫂的身份紧紧抱稳小可怜男主的金大腿。为了保证金大腿的稳固性,江淮清嘘寒问暖殷勤备至,把小叔子当亲儿子来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哪里操作失误,渐渐的,小可怜男主看他的眼神越来越诡异。江淮清以为是他抱大腿的小心思被男主看穿,赶紧找了个要嫁人的借口跑路,可刚跑一半便男主抓了回去。在他面前一向表现单纯的男主满脸阴鸷的轻抚着他的脸,危险在他耳畔低语嫂嫂既想嫁人,为何不嫁朝瑾,难不成嫂嫂也嫌弃朝瑾腿瘸????江淮清惊了,你个小可怜怎么还有两副面孔!还有,我把你当儿子看,你怎么能把我当老婆看啊╯□╰顾朝瑾一直以为上天让他重生在十年前是在惩罚他,直到后来看着江淮清,他才恍然明白,这并不是惩罚,而是上天对他的垂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怀了仙尊的小龙崽穿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那一年,蔺彩看中了一个男人,所有人都说她们不合适,可是她还是勇往直前的追了,后来,当她看着他抱着别的女人躺在属于他们的那张床上,心碎欲裂。那一年,江零恨上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恬不知耻的夺走了他的心,就在他以为他们可以一辈子的时候,她拉着别的男人的手,跑了。后来,某会所的房间里,蔺彩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求你不要卖掉那些股票。江大少嘴角微扬如果你愿意,再追我一次的话我可以考虑考虑...
关于鬼物末世这里怎么闹人了平静的都市夜幕下,藏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恐怖。午夜窗外的无头人影废弃厕所内的窃窃私语路灯下鲜红如血的影子江凡半夜遭遇猛鬼索命,觉醒诅咒进化系统,他发现激发鬼祟的强烈情绪,就可以推演它们身上的诅咒。于是乎,这个世界恐怖绝望的画风中,多了一股泥石流。人敲门,人贴背,午夜人影,漆黑房间内看不见的人,凌晨公交车上多出来的人,梦境深处最不能被提起的禁忌,杀穿了灾神噩梦的男人「当我行走在黑夜,我就是最大的怪谈」「鬼吓人,他吓鬼」「这个主角太凶猛」「他比鬼更像鬼」「灵异恐怖,吾心也未尝不歹毒」「当我身负亿万诅咒,人鬼身份或许早已互换」第一章慢热,主角性格反传统,从不内耗,快速甩锅,严以律人,宽以律己,同时人物性格会不断成长。整书会一直维持灵异风格。...
幻千弋仙界一股清流,抚得一手好琴,炼的一手好药。我成神时不巧让天雷劈中,被幻千弋救下并带入幻弋谷,在这里结下不解之缘。小米我要回苍山幻千弋梦儿我知错了,来,有什么事我们关上门再说。哎,别动手有事好说...
她是夺人魂魄的特工血凤,一朝穿越成魅家独宠的大小姐,却被传言有三克之人,并在大婚前夕遭人挟持,备受折磨,想让她婚礼变成葬礼。哼!我血凤之命是尔等说取就能取的,笑话,妄为我血凤二字。历经千辛,她找到了回家的路,却在当夜被人玷污,大婚之日,全城皆知她失身绯闻。本以为夫家退婚,却不料大红花轿前来迎娶,一句本姑娘不嫁惹来众多非议。一句他不配我更是张狂。在暗处的某人嘴角上扬有意思!他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邪王,嗜血成狂,唯独对她另眼相看。一场赏花宫宴,本是该命丧黄泉,却绽放她无尽风华。面对无尽流言蜚语,他指着她,就是她了。一句话她成了他的妻。她用尽手段报杀父之仇,当匕首刺进敌人的胸膛,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