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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说:“你还是摸吧,你不摸我不习惯。”
我黑线,这小子估计是被揩油揩惯了,一下子不被揩油还周身不舒服。于是乎,为了不被看出破绽,我十分淡定地抬手在他平坦的胸前摸了一下,“摸了。”
“嗯,我知道,感受到了。”金银也表现得十分淡定,然后看着我,“公主,掉进水里之后,你没失忆?”
我面部扯了扯,这问题该怎么答,我确实像看电影一样看过阑珊的记忆碎片,但是也只是略略看了些,大概知晓了一些事情,但是很多事情都不晓得,比如阑珊喜欢摸他的胸的事。为了日后圆谎,我只好说:“没有失忆,不过有些东西不太记得了,大抵是脑子进了水把一些记忆给冲没了。”
“那公主可还记得自己爹娘是谁不?”
金银一脸狐疑地看着我,我被他这么看着十分不舒服,本来从小到大我就不太喜欢说谎,如今一说谎我全身都十分诚实地打着啰嗦,“呵呵,当然,当然记得。”
“那就好。”
金银是雪园的小厮,当初和阑珊一起签了半年的卖身契要过来当下人,结果阑珊如愿以偿地进了祈轩的墨园当丫鬟,金银则进了大公子浩辕的雪园,专门照顾浩辕那刚满五岁却没了娘亲的小公子。
金银这是趁着那小公子睡着的间隙过来的,等会小公子醒了估计得四处寻他,所以他便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唔,关于女主穿越之中为什么淡定我要解释一下,因为她早就知道自己会消失,所以在自己的世界的时候已经看淡了,所以淡定了。o(n_n)o
3、是是非非
我看了看时辰,也该是时候回去了,待会还要和挽袖一同去伙房洗碗。挽袖说我被水淹过一次之后变得勤快了,以前的阑珊笨手笨脚,连洗个碗都不会。我想也是,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一国公主,若不是为了追得心上人也不用来这里当丫鬟,做这些杂活也着实委屈了她。
而我确不同,我在学校偶尔会出去兼职,读了两年大学,换过三次兼职,一次在肯德基,一次在咖啡馆,一次在餐馆,什么活都做过。在餐馆那会,老板娘为人抠门,把我这大姑娘当做了男人用,硬是每天逼着我扛两袋大米从一楼爬上六楼。所以,我现在做丫鬟都这么勤快,完全是被逼出来的。
但是我想了想,也不能在这里做一辈子的丫鬟,阑珊只签了半年的卖身契,半年之后我便可以恢复自由之身,至于何去何从,这还得从长计议。
既然重生了是事实,我附在了这副公主的身子也是事实,那我便替她好好地过下去。不仅要过,还要过得比以前好。阑珊这丫头的五官十分标志,骨架也不算大,就是有些虚胖了。若是将体重再减下去二十斤,说不定还是个美人。
于是,我定下了我的减肥计划,每日要围着这墨园跑五圈,中饭免了,只吃早饭和晚饭。听了我的减肥计划,挽袖表示十分赞成。
“风月瘦下来之后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挽袖拉着我的袖子说。
我只是笑了笑。
金银过来的时候,听我说了减肥计划,而后上下打量着我,“也没多胖,何必自虐。再说,公主你减肥从来就没有成功过。”
我毫不动摇,他不懂,追求体型和容貌上的完美是女性一辈子的功课。我理直气壮地说:“失败乃成功之母。”
金银:“……”
于是,我斗志昂扬地开始了我的减肥计划。
那日,我起的十分早,摸黑穿衣洗漱,那时候挽袖还在睡着。我开了门出去,天还是蒙蒙亮,墨园的丫鬟小厮们还没起床。所以,此时跑步也不会有人见着。
这墨园还是蛮大的,虽说只是属于祈轩一个人的。我跑了一会儿便觉着身子十分热,阑珊这丫头平日里不爱做运动,身子也是弱得很,就跑了这么些路便喘的不行。
大抵绕着墨园跑了一半,我便跑不动了,这副身子着实是个累赘啊!
我扶着一根柱子抚着胸口缓过气,耳边传来一阵刷刷的响声,听不出是什么声音,所以好奇心就驱使我向着那声音靠近。
我躲在一个大柱子后面伸着头看桃林里一个蓝色身影手持三尺青锋,刀光剑影中衣袂翻飞,就像是武侠片里面的大侠。不同的是,这大侠没再与敌人决一死战,而是单纯地在练剑。
那蓝色的身影停了动作收了剑,一双眼睛冷冷向我这边扫来,“出来!”
我心里一跳,果真是大侠,这都被他发现了。我蹑手蹑脚地从大柱子后面移步出来,十分恭敬地行了礼,“公子,早。”
见了是我,他眼中警惕之色慢慢淡化,微微蹙了那一双远山眉,问:“你躲在后面作甚?”
我如实说了,“方才从此路过,觉着公子剑术了得,便停了下来偷偷看了。”
见着祈轩脸色微微变了,我才意识到阑珊这丫头喜欢人家,表白什么的都表白过了,如今我在这里偷看,十足十被当做了死缠烂打的花痴。
意识到这个问题,我立马鞠躬道了句:“对不起!”
我刚说完,那边祈轩俯身捂着胸口,一手持剑仗地,像是受了重伤的形容。我小心翼翼提步靠近,借着晨曦的一点光,我看到他的嘴角淌了一抹血痕,脸色也是苍白如纸。
我连忙扶住他的胳膊,“你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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