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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一直没有经过调养,再加上秦意楠的大夫人还好,二夫人原本一直妒忌她受宠,如今自然免不了落井下石,而下人眼见他们母子失宠,有一干势利小人,自然免不了就向上作践起来,杨念丹本是雪做的肌肤花做的肠子,何时受过这等怨气?从此后竟然一病不起。而秦皓昕从五岁开始,就被迫做了秦皓星等几个少爷的侍读,主要的原因则的这些少爷都有请家教,而这些家教却比普通的学校里的老师不知道严厉了多少倍,功课紧张得很,为了能够抽出时间来玩,这些少爷们就让秦皓昕作了侍读,帮他们完成作业,应付老师。魔动天下-当然,这些年秦皓昕也没有好日子过,少爷们的侍读不是那么好做的,若是作业出了问题,少不得要挨骂,并且他也不单一的做某个少爷的侍读,而是每个都得应付,自然也就得比他们本人还得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努力,幸好他自小就有过目不忘的天赋,才勉强能够应付繁重的作业,但这样一来,倒也让他学了一肚子的学问,天文地理,数理化学,古今中外,光各国语言,他就精通至少五国以上,当然,还有交际礼仪、经济管理等等,若是单论学识,倒也未必就比秦家这些少爷们逊色,隐隐还有胜出的趋势。而由于他特殊的身份,那几位少爷们平时更是把凌辱折磨他为乐事,总是想着方法变着法子捉弄于他,平时挨些拳脚巴掌,那算是轻的,要是真的惹恼了某个少爷,常常就是吊起来一顿鞭笞,从小到大,他就是在少爷们的皮鞭棍棒下长大的。但他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小时候,他曾不止一次厌恨过自己碧绿色的眸子,但随着年龄的渐渐增大,这份怨气也就慢慢的平息,他不该怨什么,这对眸子,不是他要的,而的老天爷给的,要怨,得怨他的那个父亲以及该死的老天爷。对于少爷们的任何折磨,下人们的凌辱刁难,他总是一言不发的默默接受,他不敢反抗也不能反抗。他的母亲痛苦的熬过了十五个凄凉的春秋后,在他十五岁生日的那天,闭上了眼睛就再也没有醒过来,大总管唐振山总算还有点良心,给他母亲换上一件传统中国女子的旗袍后,送去了火葬场,原本骨灰准备随便买个墓地葬了的,但秦皓昕却说不用了,母亲生来就苦命,死后没必要还把她葬在冰冷黑暗的泥土里,他找了个空旷的地方,把母亲的骨灰散在了地上,看着它全部随风飘散,他知道,母亲自由了。既然母亲生前没有享受到应有的荣耀,死后也不会有人香烛冥纸烧奠,又何必买什么墓地安葬,徒留墓碑与后人奠基,还不如就这样清净的飘散好。在母亲死后不久,他做了一件傻事,他逃了出去,但仅仅只有一天时间,秦皓华就派人把他抓来回来,直到那一天起,他才知道,秦家的势力有多大,想起书上说的一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普天之下,秦家的势力绝对够大,而如今交通发达,秦家的势力,早就延伸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他能够逃到哪里去?那一次,秦皓华是真的震怒了,他没有多问什么,只是吩咐下人,把他吊了起来,用鞭子狠狠的打,鞭子抽打在他清瘦的身体上,鞭鞭见血,他不知道他总共被打得晕死过去了几次,但无论无何,他又总是被他想方设法的弄醒过来,他无法逃避肉体上的沉重的惩罚,他恨——为什么他还不死呢?他不知道最后是怎样的,反正等他恢复意识的时候,他全身都是伤,身体上的疼痛如同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将他重重叠叠的包围着,灵魂深处的羞辱与愤慨,让他几乎就要坚持不下去。但这一切却不代表着结束,他醒来的时候,发现正有着一双双闪着绿芒的眼睛,满含凶光的盯着他,那是一条条优秀的猎犬,秦皓华喜欢养狗,那是整个秦家都知道的。从那一天起,在这个庞大的家族中,他连一个简陋的容身之地也没有了,他只能睡在狗窝里,这是秦皓华作为他这次逃跑的惩罚,当然,他这个异类,也不容于狗群,那些优秀的猎犬,高傲的对他群起而攻之,他不止一次让狗咬伤过,但奇怪的是,他却没有患上狂犬病,那次他委实伤得不轻,一直高烧不退,在狗窝里躺了足足两个多月,才能略略的起来行走,他苦涩的想过,为什么他的命这么硬,为什么他还没有死,为什么秦皓华不狠心一点,一次给他个痛快,把他打死了事。从那以后,他就一直住在了狗窝里,睡得是狗窝,吃的是狗吃剩下的食物,当然,那也得看那些恶狗是否高兴留一点食物给他果腹,平时秦皓华也没那么好心让他闲着,打扫狗窝的任务,自然就交给了他,这样的情况大概维持了三年,前年秦皓华从英国回来,带回来一只有半人多高的,不知道血统的猎狗。原本,多一条狗少一条狗对他来说,实在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这条狗相当凶悍,秦皓昕初见它的时候,几乎是被吓坏了,它只要略略的抬头,几乎就有他本人这么高,全身都披着金黄色的长毛,毛皮光滑水亮,带着猎狗桀骜不驯的幽蓝色的眸子,打量着秦皓昕良久,如同是打量着一块鲜美的肉。然后,那猎狗就疯狂的向他扑了上来,当时秦皓华就站在当地看着,但他不但没有阻止,甚至他还笑得灿烂无比,他那笑容,一直深深的烙在了秦皓昕的心中,如同是一个怎么都抚摩不平的烙印,而一些猎狗专门的饲养员,却在一旁放肆的大笑着。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那只高大优秀的猎狗,当场把秦皓昕扑倒在地上,却没有咬他,而是伸出舌头,不停的舔着他的脸,秦皓昕和狗住在一起整整三年,自然也略略的了解一些狗的习性,立刻就明白了这看似凶恶的猎狗,是在对他表示好感,当即心中虽然害怕,却还是大着胆子抚摩了一下它的脑袋。连秦皓华都觉得奇怪,这只猎狗凶狠得很,野性十足,一路从英国回来,虽然他是派了专机过去接他,但还是给惹了许多麻烦,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在狗居然和秦皓昕投缘,秦皓昕给他取了个名字,叫做“大狼”,当然,秦皓华也有给他取名字的,一个长长的英文名字,别说秦皓昕不喜欢,就连大狼自己都不喜欢,它还是喜欢简单的“大狼”两个字。自从大狼来了以后,它只用半天的时间,就让所有的狗乖乖的臣服于他,当然,胆敢反抗的,全部都让他给活活咬死,其中有一只牧羊犬,让它整个的从腹部撕开,鲜血肠子散了满地,秦皓昕也被吓坏了,缩在了角落里不敢出声,所有的狗当场都爬在了地上,呜咽着拼命的摇着尾巴向它示好,而它却威风八面的冲着他们一阵咆哮,当饲养员飞快的将这一切报告给秦皓华的时候,他居然不在意,并且从此更是喜欢这条凶猛的大狼了。连秦皓昕自己也不知道什么缘故,大狼和他极是投缘,每天的食物,总得让他先吃,他吃过了,大狼才吃,而后才论到别的狗们争食,秦皓华对他苛刻,但对他宠爱的优秀猎狗们却大方得很,餐餐的都有新鲜的烤肉、米饭,秦皓昕这两年的日子过得还算是比较的好,都是沾了大狼的光。当然,秦皓华不会让他过好日子的,一个卑贱的小杂种,岂能和他血统纯正的猎犬们相提并论?因此在大狼来了没多久,正好秦家书楼需要整治,秦家历史悠久,藏书上亿,其中古今中外的孤本奇书更是无数,这些在市场上已经绝迹的书籍,价值自然不用说,更可贵的是,这些都个古老的文化遗产。但如今秦家书籍过多,整理也是不易,更有一些孤本书籍,已经残破不全,必须尽快抄录修补,于是,秦皓华想也没想,就让秦皓昕从事了这项无聊的工作,原因很简单,他知道秦皓昕精通几国语言,更精通古文,一般的书本翻译、释义都难不倒他,更有一个原因,秦皓昕写得一手好字,那是抄书的最佳人选,再来他也不想看着他在狗窝里仗着大狼作威作福,把他换走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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