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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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哪怕没有人记得。

第14章尾声

三年后。

定北军驻地的边陲有一座小镇,镇名映水。

镇中居民大半是伤兵老兵和军属。这样的小镇在紧挨着营盘的平坦区域上还有不少,大的比普通的市镇人口密集些,也有军队驻扎,作为转运物资的枢纽。小的不过是零星村落,农耕放牧,自给自足。

映水镇内有个映水书院,收的自然都是些兵将的子女。那些小孩子大都会些拳脚,不好管束,成日胡天胡地地疯跑玩闹,攘着北地里惯见的风沙,一个两个活像土猴儿。

当兵的父亲们的拳脚,平日里挨不上那些土猴儿的边儿,而那些柔善的母亲们扬起笤帚疙瘩,也不忍心打在那些沾着灰泥的笑脸上。书院的夫子们更难约束住那些皮孩子,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们,总给这些上蹿下跳登梯爬高的野孩子欺负得团团转,摁住这个又跑了那个。

今日那小谁燎了夫子的长寿眉,明日那小谁趁夫子小睡把他的胡子编成了姑娘家的小辫子,后日大家齐心合力谎称灶房走水,诓来上课的老院长给放了半天的假‐‐

叫人片刻省不下心来呐‐‐

只有一个时刻,那些土猴儿们能把屁股安安稳稳黏在凳子上,老实个一时半刻,那便是三年前来书院的叶夫子上课的时候。叶夫子从不会拍桌子瞪眼地教训那些不听话的小子,不打手板,不罚站墙角。不过三言两语,便抓到了泥娃子们的弱点,温言软语说得他们鼻头酸了,眼眶红了,也知道错了,再给些点心糖果作为安抚。

书院的老夫子们,厚着脸皮请教这个年轻后生,小叶先生,你讲话好生厉害,有什么高招,教教我们这些老掉了牙的土爪狸呗?

小叶夫子讳莫如深地抿嘴一笑,家里那口子嘴皮子利索爱作怪,习惯了。

愿春暂留,春归如过翼,一去无迹。

年华走得飞快,三年与一须臾,孰短孰长,也未可知。

三年前,他第一次踏上这片土地,心情岂是三言两语可以形容的。与胞兄重逢的喜悦,是他一生未曾经历过的巨大的欢喜,难以名状,多少辞藻也描绘不出,多少眼泪,也流不尽。

然而有一个人却对他说,他能把那一刻他眼中所见,心中所想都写……不是,画出来。

那是一幅奇怪的画。明明是平平无奇的映水镇,镇子的牌楼不过丈许高,画到那画里,却成了陡峭不可企及的巨大的建筑,镇名三字,龙飞凤舞,仿佛一不留心,便待挣开束缚,撕开天幕,凭风而去。其后的同样平平无奇的屋宇,却也是一幢赛一幢的巍峨。人物是极渺小的,小得连面目都看不清,只依稀见两个人影携手而立,衣袍翻飞,裹挟在一处。天空有大片大片的留白,点点飞鸿成&ldo;一&rdo;字阵排列,最近的一只描摹细致地看得清黑白相间羽翎,一张凄惶得近乎狰狞的面目,最远的不过淡墨扫去的一点,虽有似无。

看了这画,叶鸿悠也是哭笑不得,这画意头悠远苍凉,确凿绘出了他当时心绪,只是委实也奇怪了一些。

画这画的是一个奇怪的人。

也是一个对他很重要的人。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小镇的生活是那些名利川之中博弈的人难以想见的平淡舒心。他们的屋舍由定北军中安排,成年人按人头,每人有两间卧房,并上灶房,小厅,成一个小院。叶鸿悠那两间房是一早留好的,所以叶家的院子也大一些。叶鸿悠来了映水镇,自然是和兄嫂一家同住,而钟雪怀一个人住在他那一方小院中。

叶鸿悠一介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做的自然还是他的老本行‐‐教书先生。

他本就十分喜爱孩子,在江南是时候,他一人独居,还收养看顾过几个孩子,何况,他多多少少受了那人的影响,越发地喜爱和孩子们混在一处。

说起那个人啊,他本是几个行当的老板争着要抢夺的对象‐‐绸缎庄的老板请他专门画绣样,家具作坊的老板请他设计雕花的纹路,最可乐的是,有一个多次赶考不成,愤而回乡谋生计的书生,给自己起了个号叫做&ldo;花间秀客&rdo;,整日摇头晃脑地写着一些传奇话本,俨然他那些传世名作能畅销大江南北,百年之后,还在梨园之间传唱不息。他请那人为他的话本配图画,说是这些话本走红后,还要与他五五分成。

那人却是淡然一笑,一一婉拒,同叶鸿悠一起,在映水书院做了夫子。不过方才那些活计,他也一样不落地做了,今日帮绸缎行绘一幅花样,明日替木匠参详一下小几的浮雕,那些流传于坊巷间的话本,也常有那人的&ldo;墨宝&rdo;。

一天到晚,还真是得不着什么闲。

生活安逸如此,实在不该有什么抱怨了,只是近来,叶鸿悠却又有了些烦恼。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个正理。

映水镇中,待字闺中的大姑娘,有不少便是倾慕于这温和恬淡的年轻夫子的,绣了并蒂莲的手帕,提了诸如&ldo;关关雎鸠,在河之洲&rdo;、&ldo;蒹葭苍苍,白露为霜&rdo;之类的诗句的纸鹤,亲手烘焙的糕点,经常被送到映水书院和叶家的小院。镇东头住着的,脸上长个大痦子的骆婆婆,带着姑娘的父辈兄长敲开叶家的门,也不是第一次了。

只是,所有的礼物、提亲,都被叶鸿悠一一婉拒了。只因心中早已放了不该放的人,生了不该生的情愫。拒绝了那些女子,他嘴上不说,心中却愧疚自责得很‐‐他既非貌比潘安,又非才高八斗,人家如花似玉的姑娘放低了身段主动下嫁,他却不要,岂非打人家的脸吗?

渐渐地有些不中听的话传了起来,有人说,这年轻人忒是清高,不知好歹。有人说,这年轻人不是池中之物,存着王侯将相的心呐,等着夺状元,尚公主呢。还有的蜚短流长,就颇为不堪了,有人说,他叶鸿悠和嫂子关系甚佳,他长相与兄长相似,眉眼之间,却清秀许多,一直不娶,指不定……是吧?

定北军给的庇护不是牢笼,皇帝绞杀前朝遗子的风头一过,那些被通缉的与前朝皇室沾亲带故的人,有的重归故里,有的另谋生计去了,也有的就留在这映水镇。叶遥喜欢边城的宁谧淳朴,决定就此留下来,不过他继承了父辈经商的本事,在附近的市镇做些小本生意,倒是有时不在家中。这戏文里唱的,话本里写的,独守空房的嫂子和小叔子勾搭成奸的故事那是太多太多了,尽管兄弟二人从来把这些风言风语视为无物,但叶鸿悠终究怕带累嫂子的声誉,于是叶遥不在家的时候,他便搬到书院住。

那个人听说了,自然是要他住到自己家里去,不过叶鸿悠不肯。那人说了一次,却也不肯再说第二次,叶鸿悠私心想着,这倒是不太符合那人不达目的便不罢休的性子。这事也是巧的,无怪叶鸿悠不肯住钟雪怀家,实在是……他二人交情已然很深厚,同住并不奇怪,只不过钟雪怀一人做这么多活计,分给他那两间屋中,一间卧房,一间便给他当做储物房,什么半旧的家具啊,等着上色的陶罐啊,堆了一屋子,对了,还有玩具。如此一来,若是叶鸿悠也住进去,两人只有同床共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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