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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答应过。”沈紹说的理所当然。洛毅森哭不得笑不得,他说:“说吧,你到底什么事?你不是那么无聊的人,肯定找我有事。”不知道哪句话戳中了沈紹的肺管子,他沉默了片刻,冷声问道:“你死在金穗大厦的朋友,叫什么?”洛毅森心里一紧,回道:“嘉良。”“我见过他。单独谈了二十分钟。”等等!沈紹怎么会单独跟嘉良谈了二十分钟?这不科学!不等洛毅森追问,沈紹自顾自地说:“事实上,第一次遇到闹鬼的就是嘉良。我看得出,你不知道这件事。”“不对啊。”洛毅森纳闷地说,“今天我跟警卫老李谈过,他说第一次遇到闹鬼的是个小警卫。”“也对。那时候嘉良和警卫在一起。”沈紹的口气总是那么不冷不热,基本上没什么情绪起伏,“如果您想知道具体情况,来找我吧。只限今晚,过时不候。”卧槽,大哥你不能直接挂我电话啊!且不论沈紹说的情况是真是假,洛毅森后知后觉的发现,沈紹对自己似乎有股子毫无道理的执着。为什么?自己哪里引起他的注意了?还是说,这人另有图谋?思及至此,洛毅森的脑子嗡了一声!本不想去的洛毅森就这么忽然来了兴趣,想要探探沈紹的底细。他回到会议室看了一眼,发现蒋兵的图还没做完,苏洁和苗安坐在一旁帮忙看着。他想了想,没打扰里面的人,退出去找公孙锦了。这时候,褚铮和蓝景阳都在公孙锦的办公室。洛毅森敲门进去,大大方方说了沈紹提供的线索,并说明沈紹这人忒难伺候,过了今晚怕是再难让他开口。他想请半小时的假,快去快回。公孙锦笑道:“你去吧,不用急着回来。回头你跟蒋兵要会记记录看。”洛毅森谢过公孙锦,临走前还特意跟褚铮、蓝景阳打了招呼。急忙忙跑回宿舍拿钱包,这才想起距离发薪水还有一周。他是月光一族,这会儿囊中羞涩啊。这可怎么办?洛毅森挠挠头,开始犯愁。没钱怎么请客?不请吧,以沈紹异于常人的脾气秉性八成会给他小鞋穿。借钱?不要!洛毅森长这么大,就没跟别人借过钱,他也不想为沈紹开这个先例。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活人还能让尿逼死?洛毅森灵机一动,把剩下的晚饭热一下,又快手快脚弄了一盘炒饭。打了包,去喂思维不正常的沈家少爷。他前脚刚走,会议室了炸开了锅。苗安使劲闻着从走廊里飘过的饭菜香,口水都下来了。苏洁恨恨地吵嚷:“谁这没公德心大晚上的弄这么香,太可耻了!”蒋兵揉揉鼻子,感慨道:“就凭这个手艺,毅森一定能嫁个好人家。”“是毅森?”办公室里也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听说是洛毅森的杰作,公孙锦诧异地看着褚铮,“难怪回来的时候他拎着不少菜。”褚铮咂咂嘴,笑道:“上学那时候我吃过几次,一直念念不忘。”言罢,狡诈地笑了笑,“这傻逼,是准备作死啊。”“什么意思?”公孙锦问道。褚铮挑挑眉,“别说你不知道,沈紹是出了名的基佬。”大晚上的带着亲手做的饭菜去家里投喂,那张妖孽的脸,那个喜兴的性格,那个标志的身材……沈紹不中招,他褚铮把脑袋塞马桶里冲三天! ☆、15市中心一栋大厦的二十九层全部都属于沈紹。他买下两户单元打通,营造一个宽敞的令人叹为观止的家。一个人住在三百多平的房子里也不觉得孤单寂寞,反倒很享受这清冷的安逸。此刻,他站在落地窗前,俯视大半个城市的夜景,硬朗的脸上不见表情,只是在眼底多了一点点的笑意。距离挂断洛毅森的电话已经过了二十分钟,沈紹觉得自己很体贴,他发了短信表示宵夜在哪里吃都可以,只要食物干净,环境不吵闹便可。洛毅森只给他回了四个字的短信:你家地址。是要送外卖吗?沈紹放下电话后,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思索着一个他认为很有趣的问题,玩味十足。门铃在十分钟后响起,沈紹拿起可视电话的话筒,看到楼门前站着的洛毅森一脸的急躁,沈紹说:“按密码可以进来。”洛毅森站在门口对着高尖端科技门锁磨掉了半寸的牙,乘坐电梯的时候,又磨掉半寸,到了二十九楼,发现只有一户房门,平白的又磨掉半寸。还没进门,他已磨牙霍霍。这该死的!资产阶级!沈紹开了门,打量气喘吁吁的洛毅森,不禁纳闷,“你没坐电梯?”怎么喘成这样?洛毅森哼哼的冷笑着,说:“这么晚了我那边不好叫车,我街脚踏车骑过来的!”“进来。”沈紹不由分说地抓住洛毅森的手腕把人扯了进去,看到他的手里拎着一个半旧不新的保温桶和一个大袋子。洛毅森踏入沈紹的私人空间,恍惚中好像进了异世界。尼玛这绝对不是人间!公寓装潢的并不奢华却非常霸气!没错,就是霸气。洛毅森从没想过,谁会在自家里弄一条小河!还特么的缓缓流淌着。正厅足有一百多平,白色沙石在正中央做出漂亮的造型,中间是一条小河,七曲辗转,绕过整个客厅。河底泛出柔和的灯光,将里面沉淀着的彩色石子一并泛出光来,美轮美奂。高高大大的落地窗,足有两个洛毅森高,上面挂着暗红色的厚实窗帘与同色的纱帘,一根精致的带子系着,分列两边,简单且高雅。洛毅森认认真真打量完客厅,转回头认认真真看着沈紹:“打劫你的几率大不大?”沈紹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往里面走,随口说道:“看上什么了随便拿。”这就是纯金土豪的光芒,太耀眼了!“你别把汤洒了。”看到沈紹笨手笨脚的打开保温桶,洛毅森叫着跑了过去。从他手里拿过来,吩咐道,“去找个汤碗。”沈紹很自然地打开橱柜……“自己拿。”餐具干净的一看就知道从来没使用过!洛毅森用水洗了,把汤倒进去,顺便说:“我没出去买东西,这都是我晚上做的。你将就着吃吧,别抱怨吃剩饭,有的吃就不错了。”说完,端着盘盘碗碗转身,一眼看到沈紹规规矩矩坐在餐桌旁,搂着他的笋片炒牛肉吃的全神贯注。大哥,你不至于饿成这样吧?“沈紹!你就不会把菜倒进盘子再吃?”沈紹头也不抬地问,“有主食吗?”“白色的袋子里有炒饭。喂!放进碗里,别在袋子里吃。”沈紹哪里会做这种事,洛毅森失笑之余不免重新打量这个古古怪怪的男人。帅不帅?真帅!但是,仅仅用一个帅字是形容不来沈紹的。这个人的身上总是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气韵。虽然霸道了些,不讲理了些,但不可否认,沈紹足够吸引所有人的眼球。洛毅森不否认自己被沈紹吸引。但理智上他还是清明的。或许他今后的伴侣是个男人,但绝对不能是沈紹这样的人。即便是玩一场恋爱游戏,也绝对不能找这种类型的。所以,洛毅森守住了自己的心,不对沈紹产生工作以外的感情。这对他来说并不难。沈紹吃的很斯文,也很香。他忙里偷闲指了指对面的座位,示意洛毅森坐下说话。随后,问道:“想喝点什么?”“白水,渴了。”“冰箱里有,自己拿。”冰箱特别大,让洛毅森想起了藏尸案……“沈紹,你边吃边说吧。”洛毅森喝了一口水,问道,“你是怎么认识嘉良的?”“闹鬼。”沈紹咽下一口饭,说,“第一次我知道,特别请嘉良和警卫谈过。”好吧,之前沈紹似乎表达过“那没什么,我知道就可以。”的意思完全不作数了。洛毅森也不揭穿他,耐心地听着。“嘉良租用的写字间在一楼,遇鬼位置在在三楼,时间是凌晨一点半。我只问了一个问题。”“对嘉良?”沈紹点点头,“他为什么在一点半上三楼?”“嘉良怎么说?”“一楼厕所坏了。”言下之意,是去三楼找厕所的?但是二楼也有,以嘉良那个懒得要死的性子来说,干嘛非要跑到三楼?“还有吗?”洛毅森问道,“就这么一个问题,不可能谈了二十分钟。你还问了什么。”“谈话耗时三分钟,剩下的时间我一直在观察他。”就是说,您老冷冰冰的盯了嘉良十七分钟?洛毅森哭笑不得,“那你观察出什么来了?‘“他在说谎。”闻言,洛毅森的眉头微蹙,脸色也不大好看。他说:“为什么这么说?”沈紹忽然就不做声了,把汤碗挪到自己面前,拿起汤勺喝的特别认真。就像完全没有听见洛毅森的问题。洛毅森催了一句,也不见他抬头只好耐心等着。一大碗汤进了肚子,沈紹拿起餐巾优雅地擦擦嘴角,长吁一声,“我对他说谎的原因不感兴趣。但我看得出来,他很害怕。”害怕?这都多久的事了?算算少说有半年了,怎么从来没听嘉良提到过?洛毅森走神了,思索着:嘉良第一次告诉自己有人跟踪他是在一个月前,跟闹鬼的事相差了好几个月,两件事之间有联系吗?如果有,嘉良不会对自己隐瞒;如果没有,他为什么害怕?亦或,他在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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