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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路遇和遭袭
包着软木和树脂的车轮“辘辘”的飞驰在平坦的大街上……
车厢内,马林教习倚靠在前面的沙发座上发出了轻微的鼾声。洛里斯特对这辆新属于自己的马车满意之至,车好,平稳舒适。马好,训练有素。甚至连正在驾车的雷迪,也让自己意想不到,竟然拥有这么一身好车技,看来收下雷迪还真是收对了,埃尔说的没错,这小子会是个好侍从。
恩,这里有个小小的插销,原来这车窗还可以往里打开的啊。清凉的晚风扑面而来,还真是清爽。洛里斯特索性就开着窗,看着车窗外的街景一幕幕的从眼前掠过。
咦?“停车!”洛里斯特喊道。
“吁……”雷迪紧拉缰绳,马车向前冲了七八米才停了下来,拉车的两匹齐诺马不满的打着响鼻。
“怎么啦,主人?”雷迪问。
成为洛里斯特的侍从后,雷迪就改了称呼,在盖林特亚,侍从称呼自己服侍的对象为主人不是指那种奴隶和奴隶主的关系,而是指能为自己的侍从做主的人。
“掉头,往回走,就在那个有路灯的小广场那里停下。”洛里斯特吩咐道。
“好的。”雷迪一拉缰绳,指挥着两匹齐诺马转向,往那个亮着路灯的小广场驰去。
马车停下,洛里斯特跳下了车,往小广场中间花圃旁边的那张长坐椅走去。
长坐椅就在路灯的下面,上面坐着一大两小三个人,正紧紧的依偎在一起。此时坐中间的那个中年人听到了动静,张开半梦半醒的双眼看了过来,一见洛里斯特走来,不由一怔:“是你……”
“是我。你……他们是你的孩子?”洛里斯特突然明白了什么。
这个中年人就是洛里斯特上午决斗比赛的最后一个挑战者,让洛里斯特留下很深印象的中年佣兵古雷.博得芬格。
“恩,这是我的儿子施华德,十二岁。这是我的女儿爱丽莎,七岁。”博得芬格介绍了一下自己的两个孩子。
“你和孩子们就准备在这里过夜?”洛里斯特怎么也想不到一个白银颠峰的剑士会沦落在这种地步,象这样在路边小广场的长坐椅上凑合一夜的只有流浪汉和乞丐了。若不是刚才在马车上看见这个让自己赞赏的对手和两个孩子坐在一起并确认自己没眼花,洛里斯特也不会叫雷迪让马车回头的。
博得芬格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涩的笑容:“我们刚从克里森帝国来到这里,本来就行囊不丰,而我又贪心,以为自己有绝对的把握能挑战成功,就凑尽身边的所有钱去报了名。前段日子一直靠典卖行李维持生活。直到今天之前还信心满满,我也想不到自己会输在你的手里,让孩子们失望了。房东因为在我身上输了一大笔钱,而且我也欠房租多日,就把我们给赶了出来,现在我们无处可去,又身无分文,只能在这里先凑合一夜了。”
洛里斯特黯然,如果自己真是黑铁阶的斗气,的确不会是博得芬格的对手,可是谁也想不到自己修炼的不是斗气,而是前世的金水决。
“你没想先临时找点活干?”洛里斯特很奇怪,照理说象博得芬格这样一名白银阶的高手应该是大把人抢着要,看家护院的活也行啊,要不去加入佣兵团也可以,很多佣兵团为了拉拢博得芬格这样一个高手的加入甚至能付出大把的加盟费。
“找了,可是不行。”博得芬格苦笑着摇了摇头:“我已经后悔来到莫伦特城了。我没想到自称追求自由和平等的莫伦特城的居民会这么排外,歧视外来的人们。在佣兵工会我们这些外来的佣兵很难接到好的任务,即使有也要我们提供超出我们能力的担保等很苛刻的条件。尤其是象我们来自克里森帝国,在这里更是备受羞辱和敌视,他们轻蔑的称呼我们是战败者,看不起我们克里森帝国的人。战争已经过去了二十年,克里森帝国也不存在了,可这里的人依然把我们视做是敌人。再加上我还带着两个孩子,做任务会考虑自身的安危,所以那些佣兵团认为我不可能会为佣兵团尽心尽力……如果我早上要是赢了的话,我会拿着奖金离开,带着孩子们去别的国家,这里,不是那个让我们以为能得到自由和幸福生活的城市……”
博得芬格的语气中带着悲愤和淡淡的失落,还隐藏着一丝的懊悔。如果不是自己以为能赢,如果不是那个房东在旁边怂恿,如果自己不是被那高额的奖金迷失了神智,自己也不会孤注一掷,拿出所有的钱去报名参加决斗。那十个金币的报名费,足以让自己带着孩子们早早的离开这个充满铜臭和冷漠的城市,甚至还可以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买上几亩地和一所小房子,让孩子们过上安定的生活。
唉,只怪自己太贪心了,没有冷静的想想,一个黑铁阶的教习敢挑战所有的白银阶,没本事的话又哪来那么大的把握和自信,连自己都不敢说能战胜所有的白银同阶。等决斗输了以后自己才想明白,只是后悔已经迟了,博得芬格懊恼的低下了头。
“你是克里森帝国哪里人?”洛里斯特问道。
“我是克里森帝国的北地人。”博得芬格说。
“恩?太巧了。我也是克里森帝国的,也是北地的。早上我们决斗时我通报过姓名,诺顿.洛里斯特,你知道北地的诺顿家族吗?”洛里斯特很惊喜,难得会遇上同乡。
“诺顿?极北荒原的咆哮巨熊?听说过,北地有名的军功贵族。不过我是在军队里听过的,很多平民入伍也是渴望着立下军功,象诺顿家族的先辈一样成为贵族,获得世袭领地。只是数百年来,又有几人能如愿?不过你怎么会在莫伦特城,还接受白银阶剑士的挑战?”博得芬格有点疑惑。
洛里斯特笑了一下说:“这个,一言难尽。我是十年前离家来到莫伦特城求学,后来因帝国发生内战的缘故,和家族断了音讯,六七年没联系了。你是北地人,应该知道我们家族现在的情况吧?”
博得芬格释然,但随后摇了摇头:“抱歉,我不知道,我自己也近二十年没回家乡了。北地很大,我的老家在蒙德镇,离你们家族领地还很远,就算骑马也得走三四天。二十一岁我就离开家进入帝*队服役,后来被提拔为军官,就一直在军队干了下去。因为老家没亲人了,结婚时就把家安在帝都。只是后来想不到帝国会发生内乱,三个王子为了皇位打了六年,把一个好好的帝国打成了一片废墟。好不容易战争结束了,我回到家才发现什么都没了。老婆死了,家被烧了,两个孩子靠捡垃圾为生。要不是左邻右舍的帮忙照应,我都差点就见不到他们了。收拾了家当我就带着孩子们到了这里,本想给孩子们一个安宁的家的……”
噢,原来博得芬格出身于军旅,久经沙场,见惯了生死,怪不得早上决斗时危急关头依然冷静自若,处变不惊。而且以他白银颠峰的身手,大可神不知鬼不觉的从普通人家搞到钱财,使自己不再窘迫。可他没这么做,宁愿连累孩子们和他一起在路边过夜,这份心志委实难得,令人赞赏。
这时雷迪来到洛里斯特身边,扫了博得芬格三人一眼,低声询问:“主人,怎么了?”
洛里斯特对着博得芬格笑着发出邀请:“不打不相识,何况我们还是老乡,博得芬格老兄,我们总不能站在这里一直聊到天亮吧。我能否有这个荣幸请三位到寒舍做客,正好我想打听一下故国现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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