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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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人笑翻了时,陆筝站在中间傻傻的笑着,笑容是很温柔的,永远略带着一丝腼腆。他知道陆筝就连眼神也是无比温柔的,因为他是这样的男孩。只是那个时候司马峥就觉得,他的温柔和开朗都让人有种还不够真实的错觉。他也知道,他的视线似乎无法离开这张虽然布满油污却有着极其温柔笑容的脸。而司马峥不知道,在陆筝眼里的他也是温柔的。因为工作时间固定,实习工厂又在学校外,每次下了班食堂就没有什么东西可吃了,早就被人抢完了,休息时间宝贵,他们也懒得到校外的小餐馆吃,大多数人都是随便吃点凑合,没几日就开始瘦了,倒是减肥的好时机。陆筝就不必担心这些,因为有司马峥帮他买好饭了,尽管那些菜很多自己并不喜欢吃,却怎么也比自家那些兄弟强太多了啊!司马峥一定不知道自己这样的举动有多体贴,其实陆筝自己并做不到这点,就算是再好的朋友,他也坚持不了两天,怕烦啊!“宝儿,电话!”伸个懒腰,陆筝从藤椅里坐起来,慢悠悠的走过去拿过大姨手中的电话。“谁呀?”暑假在大姨家里呆了十几天了,哪里也不去,就窝在房间里看漫画书,听音乐,人越来越懒,连声音也变得很庸懒了。“是我。”哦,本来斜靠在墙上的陆筝立刻无意识地直了直身子,睁开了半闭着的眼睛。“是你啊!你怎么知道这里的电话的?”他根本没有发现自己的声音突然变得清亮起来。“你妈告诉我的,你怎么不在家,刚才接电话的……”“什么啊,你想做什么?问那么多。”“没什么……”两个人一起沉默,最后还是陆筝自己受不了了。“那是我大姨,我住在她家里。”“噢,是这样。”“喂,有什么事情吗?我可没有想到你会给我打电话,我记得我没有告诉你我家的电话号码啊!”陆筝换了个姿势,一只手插在长裤的口袋里,移动到窗边向外看着在外面摆动花草的邻居老伯伯。“我可以打听啊。”“噢。”“在做什么呢,你的假期?”陆筝打赌对方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这样努力寻找话题的举动在他看来很可笑,因为话题这种东西于他一向是不需要思考就有的,和哪种人该说什么样的话,何种人会对何种话题感兴趣,他也是一眼就可以知道,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有那么多人喜欢和他在一起。“看书,听歌,好吃懒做,还能做什么!”不知道为什么,此刻他不想帮对方寻找话题,甚至想给对方找点困难。“这样,我在带家教,也不完全是家教,给几个咱们学校老师的小孩教英语,都是高二要上高三的,一周两次,一次两个半小时。”“厉害啊,要高考的你也敢教呢,还是小型的补习班,佩服,佩服!”“没有了,他们的底子都很好,我只是去给他们点一点而已。”“越说越觉得你厉害啊,你这么强的人,怎么当初会进咱们这所破学校的?”“……”对方的痛处好像被他说中了,陆筝吐了吐舌头,或许自己是故意的也不一定吧?“我还有点事情,我们再联系吧。”“ok,再联系。”笑着放下电话,陆筝实在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人家,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再打电话来呢?“散步去吧。”大姨微笑着招呼他一起出去,这是他们的惯例了,每天吃过晚饭都要去走走。这是一个临海的小镇,陆筝的大姨莫笙是小镇上一间中学的教导主任,陆筝从小就很喜欢这个大姨,两个人更像朋友,每到假期陆筝一定会跑到这里和她住在一起。莫笙一直独身,对于陆筝也是特别喜爱,虽然年近五十却很喜欢与年轻人在一起,接触最新的流行资讯,所以她也很受学生的爱戴。小镇很小,每天他们都用一个多小时将小镇绕上大半圈,然后在海边看星星。海边上一到晚上就会有许多人,莫笙会去和老邻居们聊天,陆筝就会跑到年轻人中间一起跳舞,他是从大城市来的,又会很多别人不会的舞步,歌也唱的好,自然是分外抢眼的一个,因为经常到这里来,很多人都认识他。有时候莫笙会远远的看着陆筝他们跳舞,脸上始终挂着微笑,那里也会有她的学生,当他们看到她的时候就会开玩笑的拉她一起跳,所以偶尔会看到一个中年女人在一群十几岁的孩子中间笨拙地扭动舞蹈。陆筝非常非常喜欢这样的生活,简单而轻松,他觉得很放松,既羡慕也佩服身为名校教育学硕士的大姨可以舍得大城市的机会和诱惑。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明白陆筝的想法,莫笙笑着告诉他这样的话。可是她并不知道,陆筝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他没有理想,也很享受现在这样晃晃悠悠的生活。只是他一直不敢对别人说自己没有理想,这样好像很丢人,小时候看到每个人都大段大段地说着自己的伟大理想,为了不输别人,更是为了不会显得自己很奇怪,他也编造过很多听起来很光鲜的说法,到了现在早就忘的一干二净了。过了两天陆筝又接到电话,他没有想到他还会打过来,开心的和对方聊了很久,无非是近来生活中的琐事,看了什么书,听了什么音乐,和一些高中生初中生一起聊天中发生的趣事……对方也会被他的絮絮叨叨影响,一向不爱讲话的他也会事无巨细的汇报做过的事情,有时听到陆筝讲的冷笑话,可怜他一个人笑得前仰后合也会配合的笑几声。后来就成了另一个惯例,每隔两天,两个人都会在吃过晚饭后聊上十几分钟。每一次都很准时,十几分钟后就再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话题,便默契的说“拜拜”收线。聊得最久的一次倒是因为莫笙强逼他听的郑钧的《赤裸裸》那张专辑。莫笙拿出这张摇滚专辑时,陆筝大笑不已,他绝对想不到莫笙这么一把年纪的中年女人会听这种类型的音乐啊!据莫笙自己说,她是在几年前看到郑钧的电视专访,看他坐在灰色的背景前,听他用低沉的声音说着自己对生活对音乐的看法,在那种气氛下立刻有了要听听这个人的音乐的想法,第二天就冲进唱片店买下来了,店里的小弟看她的眼神是……可想而知的怪异!陆筝自己并不会去听这样的音乐类型,他是喜欢舞曲和hip-pop的那种人,想太多的音乐会累,而且他也不会特别钟情一个歌手,只要是新人新唱片,他都会买来听。但是,陆筝没有想到对方那种看来正经八百的,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问窗外事的人会喜欢郑钧。从电话里听到一两句就可以准确地说出歌曲的名字。……ijtwannacry,ijtwannacry……“无为,郑钧第一张专辑的最后一首歌。”然后对方难得说了好多话,他喜欢郑钧,从那首《灰姑娘》开始,最喜欢这张专辑,也喜欢怒放,赤裸裸,每每学习烦闷的时候就会插上耳机听一会儿郑钧的音乐,心情却是不好却想听他的歌,然后还说起了他最喜欢的歌词。原来他的wallan里放的是这种音乐!“因为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赤裸裸,你让我身不由己的狂热……”对方跟着音乐唱了起来,怎么听都觉得好笑,看来古板斯文的他是嘶吼着“赤裸裸”的人?“一点也不像你。”“是吗?也对。”“宝儿,谈恋爱了?”莫笙笑得稀奇古怪,盯着陆筝不放。“说什么呢?那有啊!”“电话啊,一谈起恋爱来不是都会像你这样隔两天的堡电话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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