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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其事的度过了一上午,接下来恐怕就再也不得安宁了。再不行动,那五张嘴肯饶过我吗?好容易打发了她们午休,我却全无睡意,与镜中的自己大眼瞪小眼。一头短发,由于夜间睡觉不老实,每天早晨都乱得像刺猬;一张不圆不方不长的脸;眼睛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笑的时候还黑白分明,一笑就直接成了一道线,上面的眉毛倒是满黑的;一个小鼻子,自我感觉还算挺,只是老妈说它太倔强;一张不很大缺少性感的嘴,不笑的时候老爱撅着,笑起来,爸爸的警告是小心那牵动的酒窝里的阴谋诡计。真糟糕!就是这样的一个相貌不突出的我今天要去撞大冰山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嘿嘿——”我扮了个鬼脸,应该没那么严重吧?
又挨了两节课,我便在五人押阵的情形下,于那人的必经之路上守株待兔。“他从楼里出来了!快!铃铃,上!”背后有人推了我一把,要是让我查出来此人是谁,我非宰了她。我努力使自己的步子放轻松,心里痛骂着明霞,都是她害得!她若不偷偷的给这个不能以常理推断的人写情书,害得自己丢脸,我能那么义愤吗?圣母玛利亚保佑,只要不比她惨就行了。
“钟凯!”我大叫,引来很多人的侧目和驻足,此种情况在我的预测之外。看来,真要砸了,我准比明霞惨。主角站住了,与他同行的另一个人——王梓佳,也重复了同样的动作。
“你?”钟凯讶异地望着我。
“不记得了吗?真是贵人多忘事!我们见过面的,我当时还要求你对我负责呢!”
“不会吧?钟凯吃了你?你明明不够绝色嘛!钟凯的追随者那么多,他再怎么饥不择食也不会挑中你吧?”王梓佳还真是欠揍,瞧他一脸的嬉皮,如若不是为了维护淑女形象,我会很高兴送他一拳。
“闭上你的乌鸦嘴!”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假王子,我警告你,别以为你有一副好皮囊就可以作威作福。要不要我们竞争一下,看是你的情书能打动婉儿的心,还是我日日的耳边逆风起作用。靠边站!”在他大张旗鼓的对婉儿发动攻势后,也就有了致命的弱点。打蛇要打三寸!对于这一点,我拿捏的很准。对付他,哼哼,我还有两下子。
“有事?”钟凯问,连声音都这么冷,让人禁不住打激灵。
我勾起嘴角,不是为了暴露牙齿,而是想把酒窝引出来。伸手不打笑脸人!我就不信你真那么冷!“我是来宣布一件事的,从即日起,我要追你!喂!喂!不许走!”我伸开双臂拦住企图从旁边而逃的他,哼!想走没门!他的视线从我的脸上移到手腕上。是铃铛!从小就不离身的。难道那叮当的响声比我的话还管用?我深吸了口气,就算他真的往前走,我也没办法,总不能用暴力阻止他吧?“我告诉你,我追你,并不是因为你很酷你很帅你很出风头,而是——而是因为——因为你太傲了,欺负了那么多女孩子。我要为民除害!哼!”
他推开我的手,用的是四两拨千斤的技巧,然后面无表情不置言辞的从我身旁经过。我呆呆地望着他渐去渐远的背影,明白了明霞的眼泪为何一发不可收拾。真的很伤人矣!但他的这种决绝竟勾起了我莫名的兴味,从主观方面有了想玩他的冲动,就是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假王子!”我大叫。
“王梓佳!”他更正,一脸的愤怒,许是对我刚才的话怀有极大的怨气和不服。
“别气!有个正牌的在那儿,你想真都真不了。帮我递封信。”
“没门!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陈——婉——儿!”我的声音抬高八度。
“铃铃,什么事?”婉儿风情万种的走过来,声音和眼神都温柔的令我陌生,从来都不知道她在对我说话时还会脸红。
“嗨,婉儿!”假王子谄媚的笑。
“周六,我那帅哥老乡请我吃饭,他的女朋友目前暂缺,陈婉儿小姐,你愿意陪我一同前往吗?”我不怀好意地笑。
“小魔女!好了!只要你不拐带婉儿,我就投降。拿来!”真凶!对婉儿却那么柔。我从布兜里掏出那封横叠竖叠的信,交到他手上。
“我还以为是千纸鹤呢!叠得这么随便,不怕我偷看?”
“干吗偷看?想看就光明正大的看,又不是什么肉麻的情书。听说,他从不接受女生的信,必要的时候就念给他听,最好是和着《千纸鹤》的旋律念。总之,要让他知道里边的内容。还有,我不是千纸鹤狂!”我大摇大摆的收兵,与我唱对手戏的人都走了,留下来也没意思。这个世界上好事的人还真多,瞧!还在那儿窃窃私语。懒得理!硬着头皮回到那帮损友面前。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哎!明霞,你总算可以从我的战绩里寻求到心理安慰了。”我自我解嘲。
“你就不能淑女点儿?”高歌一脸的同情。高挑清瘦的她,同样梳一头短发,架一副金边眼镜,瘦长脸型,上天在她的头部最好的杰作,是那两棵突出的门牙,若有吃西瓜大赛,冠军非他莫属。
“淑女?明霞不够淑女吗?结果呢?对付他那种人你就不能淑女。”我撇撇嘴。
“天呢,铃铃!你真的做了!换作是我,再修炼八百年也没有这种勇气。”李磊上前抱住我,相当激动,显然还没有走出刚才的情节。她长得很瘦小,个子不足一米六,518宿舍唯一比我矮的一个。头发黑中泛黄,喜欢梳一条独辫,小眼,小鼻子,小嘴,她占尽了一个“小”字。她总是沉默,就算世界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对她也似乎看不出什么两样。她会跟人脸红,但却从不加入争吵,从不发脾气,忍术过硬。她很瘦!她们都很瘦!518宿舍,恐怕只有从我身上还能找到几斤肉,至少我这样认为。
“是啊!出尽了风头!肯定是明天校园新闻的头版,整个宿舍都跟着沾光。”杨启帆抛下话,扭头就走。那冷艳的眼睛,那高傲的鼻子,那倔强的嘴巴,共同托出了一个冷美人。在她的面前,总让我有种说不出的压抑。是因为她一门心思在学习上吗?是因为她预备考研吗?可这些我根本就不感兴趣。
“铃铃,你打算怎么收场?”明霞皱着眉头问。
“我担心你会死得很惨!”高歌预言。
“老高,你很丧气矣!我才刚刚开始,你们都怎么了?人家只是觉得好玩嘛!爱要越挫越勇啊!”我撅了嘴,故作潇洒的大踏步离开。
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被杨启帆料中,虽没有上第二天的头版,却成了当晚的新闻。我想假王子是故意的,竟把我那封信拿到了校广播站,伴着《千纸鹤》的旋律骚扰全校人的耳朵,并且着重指明是生物系的周铃铃点歌为工商管理系的钟凯送祝福。坦白说,这一招是我这笨脑瓜没有想到的。他这样擅作主张(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也算是我的授权),我该兴师问罪呢还是感谢他?我最直接的反应还是将电话打到他宿舍,假王子在线路那头打哈哈,说什么钟凯不肯当面听,他就只好出此下策(为此费了他不少脑细胞外加两元钱的点歌费),从另一种意义上也算是上策,可以激励我在追钟凯的路上勇往直前。难道就不怕我在羞愧的无地自容后裹足不前?我知道他的借口都是鬼话,想让我难堪倒是真的。没关系的!既然有人将我的“爱情”渲染的这么轰轰烈烈,不进行下去,似乎就太对不起听众了。
其实,那封信只是一手摘抄的诗,题目是《一棵开花的树》。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的时刻
为此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佛于是将我化为一棵树
长在你必经的路旁
阳光下慎重的开满了花
朵朵都是我前世的期望
当你走过请你细听
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
而你终于无视而过
在你的身后落了一地
朋友阿
那不是花瓣
是我凋零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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