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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苏慕知道妈妈对他克死父亲的事仍然耿耿于怀,从此极少登门拜访董教授夫妇。
有时候躺下来,慢慢地回想自己从小到大经历的种种惊险,苏慕会觉得整个成长过程好比唐僧取经,大难小劫不断,步步是陷阱。
按说这样一个人,早该死一百八十回了,可是偏偏他又死不了,每次遇难,总能逢凶化吉,九死一生。有一次乘飞机去大连,整机的人都跌到海里淹死了,他却幸运地抓住了一只不知谁丢在那里的太平圈,一直坚持到救生员来到‐‐这点也很像唐僧,暗中有观音姐姐庇佑,只遇难,不会死。
只是不知道,何时可以修成正果。
所有人都说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然而苏慕等呀等,等得脖子都长了,后福却一直没有来到,估计要学姜太公,到八十岁的时候才会称王拜相吧,那也真是够后的了。苏慕于是对女朋友小荷说,你别瞧不起我,你等着,八十岁以前我一定会有财运的。
小荷反唇相讥,那就等你80岁的时候再来重新追求我吧。说完转身便走,没忘了把他们仅有的共同财产‐‐那只荷兰种的斑点犬带走。也是,那只狗,当初还是苏慕用三分之二工资买下来的呢,是他最贵的财产了。
苏慕有点舍不得那只狗,从两个月养到两岁大,总有一点感情的吧?可是他又觉得,狗跟着小荷,总比跟着自己好,自己这么霉的人,谁知道什么时候会把小狗给克死呢?
苏慕很穷,又很衰,不过小荷最终决定离开他,倒还不光是为了这两点‐‐要是为了这个原因,早两年前他们认识五分钟后她就该掉转身走了。
‐‐那是他们经人介绍的第一次约会,苏慕不仅迟到了半小时,而且因为半路摔跤还弄得一身脏,他一边搓着手一边解释,刚才在街上遇到小偷,他是为了追小偷才弄成这样的。小荷问他:&ldo;那追到了吗?&rdo;阿慕说:&ldo;本来是已经追到了的,可是到了跟前,我没留神脚底下有个坑,忽然摔了一跤,就把小偷给追丢了,自己也弄成这样子。&rdo;结果,那天从吃饭到逛公园包括买矿泉水的钱都是小荷付的,临分手时还借给苏慕两块钱硬币坐公交车回家。
所以,小荷这样的女朋友已经算得上是很贤惠而且大度的了。然而这样的人最终也不能忍受苏慕,实在是因为他太衰太无能了,而且这样无能的一个人,居然还用情不专,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小荷再也不能忍受,终于决定割袍断交,携狗出走。
事情发生在半个月前,兴城广场,当时苏慕和小荷好好地走在街上,抬头间,忽然看到一位小姐正冉冉地从车上走下来,就像被雷击了一样,苏慕蓦地呆住了,小荷叫他也听不见,痴痴地跟在那小姐身后,人家走他也走,人家停他也停,月亮都没有他听话。
其实那小姐的眉眼也说不上有多么精致,分开来看,她的五官都还平常,只说得上端庄秀气罢了,可是组合在一起,就变成国色天香,有一种高贵的气度,有一种脱俗的风韵。
仿佛有暗香袭来,苏慕生平第一次因为美色而忘了自己。
连自己都忘了,更不要说未婚妻小荷。
小荷真是想不生气都难,甩下他转身就走。他也不知道追,还提线木偶似地跟在那小姐身后亦步亦趋,直到人家上了车,车子不见影儿了才回家,还神思恍惚的,跟中了邪一样。
当晚,小荷同阿慕进行了自同居以来最认真的一次谈话,问他:&ldo;你到底有没有真正爱过我?&rdo;
阿慕茫然地看着小荷,半晌没有答案。
小荷叹息,当时便想过是不是应该分手了,然而想到他们两年间的感情,又觉割舍不下。为了一个从天而降乘风而去八杆子打不到的陌生人,至于要闹到分手那么严重吗?反正他们以后也不会再见面,没必要为了捕风捉影的干醋让自己烦恼。
她决定再给阿慕一次机会。
可是前天,两人去看楼的时候,竟然冤魂不散地,又和那小姐遇上了,而且还不费吹灰之力地弄清了她的身份‐‐看不出她年纪轻轻的,竟然是那家冰蝉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叫雪冰蝉,公司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再次面对苏慕灵魂出窍般的痴迷表情,小荷深感绝望,不禁有种在劫难逃的感慨,一切,都是注定的吧?
房子自然是没有买。
小荷终于正式提出分手。而苏慕,竟然毫不挽留,还神经兮兮地长吁短叹,念了句不知是诗是词的东西:&ldo;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rdo;
&ldo;惘然你个头!&rdo;小荷再也忍不住,拎起行李叫上斑点就走了,没忘记把门重重地摔了一声,踢了两脚,嘴里还骂着:&ldo;王八蛋,饿死你算了!&rdo;
苏慕真的很饿,但是当然不至于饿死。他在屋子里呆呆地坐到天黑,饿得肚子咕咕叫了,也就爬起来,晃晃悠悠地出了家门,一径往街角的面馆走去。
对于小荷的走,他自己也说不清是惋惜还是释然,同居两年,七百多个日子,他们之间的感情早就混淆了,偶尔的缠绵温存,到底是因为习惯呢还是兴奋,或者干脆,是生理周期?
就像这辣子拌面,陕西人从小吃到大,吃成了习惯,能说得清是因为喜欢还是因为习惯吗?
小荷问他有没有真正爱过的时候,他自己也在问自己,可是他真的不知道答案。两个人走在一起两年,既然已经有过结婚的打算,自然是动了真情的。可是内心深处,他早就有些厌倦了。厌倦小荷的没完没了的抱怨,惦记一件明明买不起的名牌服装时啧啧咋舌的面相,搬弄办公室是非时酸溜溜的笑,甚至包括她在床上永恒不变的姿态以及假装兴奋的叫声……但是这一切,他都从来没有跟小荷说过,甚至一丝一毫都没有流露过。
本来嘛,像他这样一个人,贫穷,失败,孤单,又倒霉,吃饭能吃出砂子,买衣服买到长短袖儿,在家里走来走去都会平白绊一脚,喝口凉水都得剔牙的,只要有个女人肯跟自己过,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他的确打算要和小荷过一辈子的,只要她不提出分手,他便绝对不会提出,而且,作为一个男人,他一定会尽自己的能力好好照顾她一生;然而,当小荷决定斩断两年的情缘离开他,他却也并不觉得多么遗憾,反而有些如释负重似,并且庆幸好在没有带她回去见母亲,免得一场解释,真是有先见之明。
也许他真的是一个薄情的人。
只有真正薄情的人,才会在两个小时内就忘记两年里积累起来的感情。
但是另一面,他不过只见了雪冰蝉两分钟,却为什么整整两个星期都念念不忘呢?
是&ldo;艳遇&rdo;?亦或&ldo;遭遇&rdo;?
遇到雪冰蝉,让他忽然清楚地意识到一个女人和一个女人是多么地不同,意识到即使是他这样一个又衰又麻木的男人,也会为了一面之缘的美女而心动,甚至甘愿改变自己生命的轨迹。
他不明白雪冰蝉为什么会给自己那样大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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