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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个贵族,将来一定能跻身翠薇琳最强大的那批红铃神力者。”
“这辈子是没机会了,我难道还有选择出身的权力吗?”费宁轻声笑了笑,飞快眨动他深色的眼眸,牵扯着咸鱼干般挺直的眉毛上下浮动,似乎颇为失望地回应了老吉布斯的玩笑之语。
“我也就是感慨一番,你小子已经够幸运了,年纪轻轻就能力非凡让人省心,和你搭档的这两个月里我可比以前滋润得多。”老吉布斯收起了刚磨好的长剑,又把背上盾牌摘下,细细擦拭起来。“召唤师,真是了不起,我要是早二十年能和你小子搭档,现在说不定混成一个千夫长啦,哈哈哈!”
“行了,老吉,我还不知道你心里想着什么?上个月是谁喝醉了抱着别人家小孩当成自己孙子,又是鼻涕又是泪的,我看你的心早就飞回老家了,还千夫长,怕是给个将军你都不会干。”费宁揉了揉有些发红的眼睛,调侃道。
“怎么了,有情况吗?”
“没事,召唤的寒鸦刚才飞得太快,视觉一时没反应过来。东北方向聚集了一片乌云,可能会下雨。”
“你该歇歇了,这半个多月里你每天高强度地监视城东这块平地,应该没什么异常的。”老吉布斯望了望山洞门口,挪了下位置,替费宁挡住吹过来的凉风。
“你不是说我能力非凡吗,这半个月我的鹰眼术进步了不少,不然我们也不能这么悠闲地躲在山洞里还能完成巡逻任务,老吉,你这可是沾了我的光。”
“是是,我这把老骨头都是托你的福,不然每天穿着这么厚的铠甲,下个月退伍回家后抱孙子都怕直不起腰来。哈哈哈哈!”老吉布斯的笑声回荡在山洞里,其中夹杂的喜悦和思念仿佛已经顺着微风流向了家的方向。
年轻时候的吉布斯是泰拉夏尔王国军队里一名出色的斥候,凭借着过人的胆色,在三十岁时便成为了百夫长。不过自从二十年前雾月城防卫战结束后,厌倦了战争的吉布斯选择了退出军队,在王国东部区域的地方守卫里担任巡逻队长,用他自己话说,“天塌了有高个子顶着,王国有红铃神力者保护是不会有问题的”。
相传一千多年前,先知之首圣那卡兰率领联军在与魔王蒙克洛达决战时,用随身携带的红色铃铛召唤神力降临于联军,从而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批红铃神力者。这些掌握神秘力量的人被证明是拥有坚定意志和不灭信仰的群体,通过他们的努力奋战,魔王在翠薇琳大陆的统治被终结了。
有意思的是,在那之后,根据先知圣那卡兰的说法,世界上的红铃神力虽是有限的,但它既有恒定性也有流动性,大致可三七分为两类。
三分那一类永远流传于拥有四大先知血脉的各个王室后裔们,这些贵族身体里流淌的高贵血液保证了他们超凡的力量,也维持着他们长久不衰的统治地位,随着他们开枝散叶,其血脉中个体的力量已渐渐不如从前,但仍然是令人仰望的存在。
而七分那一类则是如天赐的祝福随缘降临在世间,伴随一个人的一生,并不会随血脉流传,当其中一位逝去,这份力量将又出现在世界某处的另一个新生儿体内,来来往往,周而复始。
所以说世间的事就是这么不公平,一个人就算不能出生于贵族之家,但若是能被上天选中被赠予红铃神力这样的神眷,那他的人生也远比普通人充满了可行性。就像一曲永无止境的舞蹈,红铃神力穿梭于历史长河里,见证了翠薇琳一个个传奇故事的诞生和终结。
费宁就是这么一个幸运儿,出身平民的红铃神力者,新上任的佩斯里安城巡逻队队长,泰拉夏尔王国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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