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1章(第1页)

第十四章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第106节讨债民工命丧恶老板尖刀下(3)

2000年6月16日三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只能证明与被告人兰景坤同去的李玉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王文培轻伤,幸万强死亡的事实成立,不能证明兰景坤有教唆李玉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兰景坤教唆李玉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证据不足,故兰景坤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判处兰景坤无罪,同时还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幸永怀、李正芳、任晓珍、幸凯的诉讼请求。

四名原告认为三河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有明显的包庇犯罪行为,被告人兰景坤应负赔偿责任为由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2001年8月21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在廊刑终字第94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中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原审被告人兰景坤在李玉成伤害他人时有主观过错,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做出了&ldo;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do;的裁定。随后幸永怀又向河北省人民法院上诉。

我经过多方走访,了解到以下令人匪夷所思的情况:就在此次开庭前,兰景坤的弟弟兰景鹤,竟多次在三河市法院附近找幸永怀提出私了,被幸拒绝。后来,幸了解到,原来此人就是三河市人民法院的一名审判员,对于此事,三河市有关人员从未向当事人家属透露过。另外一个情况就是,在此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被三河法院驳回后,幸永怀等四原告不服,当即向一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后,谁知却被法院有关人员扣留了一个多月,还多次谎称早已上交至廊坊市中院,并要求原告不要再去找他们,满腹疑惑的幸多次跑到廊坊中院,该院答复根本没有收到他的上诉状,在他的再三追问下,廊坊市中院这才派人到三河市人民法院进行调查,最后查实原告确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了上诉。面对上级法院的质问,三河市刑庭有关人员哑口无言。由此可见,对方能置检察院的公诉置之不理,并明显枉法判案也就毫不奇怪了。

我从有关方面获悉;杀手李玉成,1960年4月15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三河市皇庄镇艾合村农民。他在接受了兰景坤的5000元现金潜逃后,于2000年9月18日在京城被北京警方抓获后移交到三河警方。同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9月29日被逮捕。

2001年5月12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玉成犯故意伤害罪、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幸永怀、李正芳、任晓珍、幸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在廊检刑诉(2001)19号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李玉成伙同兰景坤(在逃)等人,于1999年8月31日下午5进许到三河燕郊西柳村&ldo;进兴活动厂房&rdo;工地与外地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因未达成协议双方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李玉成用携带的尖刀将王文培和幸万强扎伤。幸经抢救无效死亡,王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公诉机关在法庭上提供了指控被告人李玉成上述犯罪的证人证言、尸检报告、伤情鉴定结论等有关证据,认为被告人李玉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几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提出:被告人李玉成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死亡补偿金、抚养费、赡养费、交通费、误工费、食宿费、律师代理费、存尸费、火化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1万元。同时还提出,受害人没有任何过错,被告人应承担全部责任,被告人的行为根本不是什么正当防卫,请求法院对刑事及附带民事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

廊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玉成犯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成立,其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使受害人一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丧葬费、抚养费,交通费中合理部分应予支持,关于要求赔偿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赡养费、误工费、食宿费、律师费等,于法无据、故不予支持。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认定被告人李玉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幸永怀、李正劳、任晓珍、幸凯(丧葬费3000元,交通费702元,幸凯的抚养费20729元)共计24439元。

凶手李玉成当庭虽然对附带民事部分同意赔偿,但称没有赔偿能力。

幸永怀、李正芳、任晓珍、幸凯等原告对此判决表示强烈不满,他们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李玉成的定罪和量刑有误,其行为已完全构成&ldo;故意杀人罪&rdo;,而非&ldo;故意伤害罪&rdo;,因为一审已查明,李持刀连续扎伤王文培后又在众目睽睽下将幸万强杀死,李是完全知道手中的凶器危害性的情况下施犯罪行为的,况且李对准被害人的心脏等要害部位,可见其是主观就是故意致被害人死亡;被告人李玉成伙同同人组成犯罪团伙,拒付他人工资,故意杀人,并造成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特别是,在行凶后,李见死不救,伙同另一主犯兰景坤等先后逃逸,其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罪大恶极,罪该处以极刑,否则,不足以平民愤。同时,他们认为一审判决赔偿范围有误,民事赔偿数额过低,根本无法弥补四原告人的精神及物质上的巨大损失。四原告不服原判,均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1年8月1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一份(2001)冀刑一终524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中,驳回了4名原告的上诉。

2002年7月上旬,我先后两次来到离京城不远的三河市公安局对幸万强之事进行采访,可公安局的有关人士对此是一百个不知道,并说此案早就交由当地法院处理了,不关他们的事;当我问及他们为何在不告知死者家属、并在死者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擅自火化了受害者尸体时,对方不是推三推四,就是避而不答。我曾三次前往当地派出所和公安局的刑警大队进行调查,但每次都被对方冷漠地拒绝。

当我来到三河市检察院时,一位不愿告知姓名的人士说,这宗案子他们早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按法律的规定,兰景坤肯定要负刑事责任,但也不知何故他能不受刑法追究,这是法院的事,他们也没办法。2004年春节后,当我又一次致电三河市检察院,询问此案的有关情况时,对方答道,他们已经要求警方对兰景坤抓捕,但兰现在不知逃到哪儿去了。

在廊坊市法院,一位负责人说,此案已了结,他们不清楚,但对于李玉成的附带民事赔偿,他们也多次执行过,但由于对方家在农村,家中很困难,因此拿不出这笔钱,他们也无法执行。

廊坊市检察院一位人员说,对于兰景坤,检察机关认为是有罪的,他们早要求公安局抓捕,但至今人没抓到。这都是三河公安局的事,他们太不负责了……

从儿子死后到今,头发花白的幸永怀为了讨公道,就在通州的建筑工地里打短工,有时就住在妹妹的平房里,有时路太远,就住在工地上。这四年时间内,他先后多次跑了河北省公安厅、省信访办、省法院和省检察院上访,虽然上面也作了批示,但一到下面就无人理睬。一次,河北省发行量最大的《燕赵都市报》接到老幸的投诉后,发函给三河市公安局,要求尽快把调查结果寄过去,但三河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不屑一顾地说:这件事我们管不着,也不会管。

幸永怀一边拖着病身在通县附近打工度日,一边奔波于河北各地为冤死的儿子讨公道,平时只要积了一点钱,他就跑来石家庄和北京的有关部门上访。2002年冬天,他在石家庄上访时,不幸遭遇车祸,肇事车趁天黑逃跑了。老幸命虽没丢,但腰部和左腿受伤,现在走起路来都是一拐一拐的。但是,如今时间已经过去四年了,这宗人命案还是一直没人理睬。

2004年春节前,我放心不下这位可怜的老人,在他妹妹幸晓芳的带领下,来到通县一个偏僻的乡村,在一间低小的平房里,看到了缩在冷飕飕的破坑上的幸永怀夫妇。此时外面正是数九寒天,冰天雪地,而这小屋子里仅有一只小煤炉还能散发出些许暖气,冻得人浑身直打哆嗦。白天,幸还要在工地上做工,晚上一回到那个小屋子里既要照顾身患病的老伴,还要写上访材料。我看到他的双手都被冻得红肿,裂口像松树皮一样,流着脓血。这四年间,两位老人从没有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他那个每月花100元租来的小平房,只有十几平方米,又小又黑暗,白天都见不到一丝阳光,连窗户上都没有玻璃。别说零下十几度的寒夜,就是有阳光的大白天,人在里头都受不了。

第十四章为弱势群体仗义执言第107节讨债民工命丧恶老板尖刀下(4)

我一直在痛苦地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我们的弱者需要保护的时候,本应为其讨公道的法律,总是会出现失衡,总是会打折扣呢?在凶案发生后,警方先是姗姗来迟,然后只抓到了兰景坤,而对李玉成及其他人不及时追捕;至今,那几名与李一起参与行凶的杀手,不但连人影也没抓到,而且当地的公检法三家执法部门竟然连对方的姓名也没搞清楚;对于擅自火化死者遗体的事,当地警方不但没有给死者家属一个合理的说法,而且竟然连死者的骨灰也不知搞到哪儿去了!这一连连串的奇怪现象,难道是偶然的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给全红楼直播解读原著

给全红楼直播解读原著

主播萧兰兰是一个专注红楼主题的up主。红楼剧情解读红楼伏笔揭秘红楼美食服饰戏曲园林古玩只要与红楼有关,没有她不能播的。林妹妹的真正结局是什么?绛珠仙子还泪的传说向我们透露了这些贾宝玉是不是中央空调?除了固定伴侣花袭人,他还有哪些地下恋情?王熙凤的宅斗水平到底怎么样?她究竟是怎么做到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的?关于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自不量力掺和宫廷争斗,我有以下六点想说!至于全红楼都看见萧兰兰的直播之后是什么反应?反正林如海先炸了我林家唯一的掌上明珠,不是送来给你老贾家还泪的!本文将于4月9日入v,届时掉落三更,感谢小天使们支持正版。①观影体剧透流,基本以红楼人物的视角为主。②主播剧透的内容,既包括我们今天看到的后四十回续书内容,也包括根据书中各种草蛇灰线伏笔推测中的原书剧情,一家之言,靠谱程度极低,假作真时真亦假,大家看个乐子。③主播的感情线虽有但少,红楼人物有各自的感情线。其间涉及到一些康乾年间的历史故事,该阶段的历史人物会以映射的方式在红楼世界中出现,所以标签有历史衍生。④专栏内多本完结红楼文,可爱们可以逛逛哦。...

(火影同人)[火影]攻略手册+番外

(火影同人)[火影]攻略手册+番外

本书仅供读者预览,请在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不得做商业用途!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名[火影]攻略手册作者槡茴文案在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个小姑娘她温柔又美丽她心狠有心计她随心所欲环绕在各色的少年里~欧,她身娇腰柔易推倒~欧,她千娇百媚有情调~所以这是一篇攻略小少年们的...

鬼夫欺上门

鬼夫欺上门

不过是被逼买了串玛瑙,就被一只鬼给赖上了。不但要我做他的女人,还要我签下契约做他的傀儡?士可杀不可辱!我要反抗反抗反抗可是这鬼却为了我差点魂飞魄散。什么?你已经守护我十世?什么?你曾被我重重伤过?什么?你需要找齐七颗镇魂珠才能重塑身形跟我在一起?你为我不计生死,我甘愿为你奋不顾身!可是,睡梦里那缥缈的红纱掩盖的究竟是怎么样的伤情?手持利剑残忍绝情刺向我刺那一剑究竟是你还是谁?...

重生之鬼眼妖后

重生之鬼眼妖后

她本是嚣张极致的穿越女,凭着现代特工的身份以及操作鬼魂的能力,将所有人玩弄于鼓掌之中,却因识人不清,最终惨死在最疼爱的妹妹手里。再次睁眼,时间回到了五年前最初穿越的时候,这一世她要做隐藏在暗处的毒蛇,将害她的人纷纷咬死。然而层层面具之下,那可血淋林的心却从来没有缝合过,直到他的出现。他说若你想报仇,由我帮你,免得脏了你的手。他说若是要下地狱也是我先来,我会将地狱荡平,等着你下来。他说你的今生来世,以及生生世世都属于我,所以永远别想我放开的手,除非我比你先死。他说一生一世一双人,不止是你所求,亦是我所愿。...

逆仙击

逆仙击

一个姿势潇洒的后空翻,成为卜佑在这个世界,生活过十六年的谢幕礼!轰!嘶,嘶,嘶。碗口粗的深蓝色电蟒,瞬间将卜佑给淹没。千分之一秒,拿着手机的大拇指点在屏幕‘发布’两字上。接着穿了?嗒!一滴晶莹的泪珠,顺着婷婷的脸颊落在卜佑掌中。只溅起一圈波纹,逐渐荡漾开来,波纹所到之处皆化作虚无。九十八世与她擦肩而过。缥缈的声音从虚无中传来老道我输的道袍都当掉了,几番出手,都被人抓了现行。这是第九十九次,也就是你最后次机会,老道也帮不了你了,好自为之吧!既然仙人不仁,那就逆仙。这世我做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