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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够做你太太,你太漂亮,你太能干,你的条件太好了。」
「少讽剌我!」他说。
我说:「是实话。」我举起双手,「是真的。」
「别这样好不好?」他说:「我们三个都需要你。」
「说笑话,国文老师一毛钱三打。」
大宝回到厨房,他说:「但是蜜丝,你很特别。」
小宝在后面出现:「大宝,与你说过多次了,大人说话你别插嘴。」
「出去!」两个孩子又被轰出去。
「你可以以回家去考虑,」他说:「我不会逼你,但是我正式向你求婚。」
「谢谢,我会回去考虑。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他说,「当然要无条件的教我们国文,直到我们三个都能了解红楼梦为止。」
「ok,ok。」我投降。
表姐问:「你答应他吗?」
「不答应?我又没发痴,当然答应他,放着那么好的人不嫁,嫁谁去?」
妈妈说:「嫁了好,以免闲着慌,整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要命!」
大宝:「这婆婆的北京语又快又好,快教我们。」
小宝:「我要蜜丝妈妈教。」
他:「这是一个办法:把她娶回家来,她就不得不-在我们家教一辈子了。」无痕无恨她还在床上。
我静静的看着她。
她的头发漆黑光亮地撒在枕头套上,她背着我。她的肩膀,圆润如玉,一只手搁在被外。手也是雪白的,留着长指甲,搽着一种令人不置信的玫瑰红,中指上一只纯银的戒子,手腕上套着一只银手镯,与戒子配对的。
她不化妆,连眉毛都不拔一条,但是手指甲上、水远搽着那种鲜红,她咬手指甲。红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进嘴里。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妆的一个女人,连头发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只觉得她有一张雪白的脸,近乎苍白,眉毛相当浓,配在那张扁扁的脸上,仿佛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长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银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长裤,人家替我们介绍,她伸出手来与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鲜红,呆了一呆,那仿佛是她身上唯一的颜色。
她的丝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拣起来,触手的是轻柔的真丝,触目的是ysl三个英文字母。她是那种千金小姐,留学不过是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与挥霍。
她没有怎么注意我。
她甚至没有微笑。
她的头发则是墨墨黑的,没有染过,也没有熨过,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态,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心不在焉。她并不是单单对我不加注意,她对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烟。左手中指戴着一只戒子,左手腕上一只银手镯。她没有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她算不上美丽。
或是活泼。
或是可爱。
或是健壮。
只不过有那种出世的姿态,目无下尘得如此自然,仿佛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你太骄傲了。」
仿佛她自生下来那一日,便自觉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无香味」的那一种。偶然在她头发里,只是一-那,可以闻到一点点糙药味,那种牌子的洗头水带着股青糙味道。
然后见面的次数多了,我觉得她五官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当她偶然笑的时候,她的神态像一个婴儿。而且她不是学生,她已经在工作了。她在一间律师行里做女秘书。
她赚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师行会付三倍的薪水请她这样的人材。但是她情愿留在异乡。她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廿五岁。有时候看上去只有十五岁,有时候却有三十五岁。
我在读医。我最后的一年。
她只是吸引了我,我不过是一个男人。在这里,可以说话的中国人并不多,言语无味的中国人则特别多。我有一辆破车,我送过她回家,她常常只说:「谢谢,晚安。」然后就走了,从来不抬头,好象从来没把我的样子认清楚过。
她住在一层小房子里,一个人。我认为是寂寞的,我从来没有问过她日子是不是寂寞。陌生的相识是不能问这种深入的问题。
有一次,我自朋友家晚饭出来,车经过她家,我看见窗口的灯光还亮着,不知道为什么,我停好了车,去按她家的铃。她来开门,光着脚,穿著牛仔裤,一件毛衣,看上去像十五岁,脸上很惊异。
我看得出她没有讨厌我。于是我陪她聊了一会儿。她泡了茶让我喝,我们东南西北的说着话。
她自己没喝茶,她喝的是酒。
喝了酒以后,她脸颊上泛起了极其美丽的一抹红色。那一天晚上,我觉得她是个美丽的女子,而且越夜越美。
我们真谈得很多,不知道话题自哪儿来,一直说到半夜,幸亏是个星期六。然后我也开始喝她的酒,那是马添尼,喝了不多,我没有醉,但是使我有足够的勇气吻她。她没有拒绝,我心里面打着问号:她是一个随便的女子吗?我有点罪恶感:如果我也想占她的便宜,就没有资格问这种问题。她的身体很软很动人,我没有想太多,我的功课压力太大,我的生活太刻板。她是个调剂。
开头我只当她那样。一个调剂。
早上,我起床穿衣服,有点羞惭。她背着我很清楚的说:「不要挂在心上,昨夜我没有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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