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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火根(第1页)

濡以沫按住我在头上作乱的手!’“不要拔了,我付钱就是。,说罢,一百两黄金的庄票拍在掌柜的面前,沉眉扭头,连招呼也没打就走人了,我倒不觉得有什么,可一旁成秋明无疑是感受到了一种被人抛弃了的感觉,现在一定是想要撕了我的心都有。

这么一想,我下意识吞了。唾沫,拉着风飞廉一路奔出凤抬头。

重新走在黄金铺就的街面上,风飞廉说:“小孩子似的,就是一支钗子而已,为人处世该忍则忍,对于一些不必要的人,犯不着去招惹。”搅着手指头,两根食指在身前画圈圈:“我也不想树敌太多,可生活实在没意思,不打打怪兽怎么能晋级呢?”风飞廉从前方转过头来用奇怪的目光打量着我,我被看得全身不自在,纳罕道:“咋了?”

她说:“没什么。

”转回身“你觉得生活太没意思?”我说:“是啊,满世界都是于我无关紧要的人和事,还动不动就来次恐怖事件,不喜欢,也不想喜欢。、,

风飞廉抬头望向晴空万里的天际,声音飘忽:“无关紧要,你和你的父亲一样,总是喜欢把自己置身事外,其实,只要你敢于走入,你便会发现许多与你想象完全不一样之处,是他不好,是他让你太过胆小

了。”我谴笑:“我胆小?”呃貌似确实不大干咳两声不想再就此反驳风飞廉。垂眸继续向前走,忽然发觉风飞廉话语中的一处漏洞,猛地抬头,我喊住前方的风飞廉:“你认识我父亲?”梦魅儿会有父亲吗?既然过些天就是她的祭日了,那她定然也是经由生老病死才成的旱尴,这么推测,她应是有父亲的。风飞廉……她认识梦魅儿的父亲?

风飞廉说:“认识,从很久很久以前就认识,他是一个善解人意却胆小怕事的人但凡遇到突发事件,总是呆呆的、思维迟钝,要别人提醒好些遍他才能明白,在这一点上,你很像他。”先不说风飞廉此刻的表情抑或话中内容,就单凭语气,我就可坚定地判断一点。

“你喜欢我父亲。”我说。

风飞廉嘴角略显老气的笑容收起来,顿了顿,他说:“是曾经喜欢。”“现在就不喜欢了?”心中被好奇所驱使决定追根究底。

风飞廉却不想说的太多,露出一个讳莫如深的笑容只抛出一句楹联便继续向前走去。

“好hua看到半开时,美酒饮当微醉候。”心中默默将风飞廉离开时所颂的这句楹联重复几遍,无论好事坏事,都要适可而止,就像hua开半开时含羞欲绽着实动人,可全然绽放,又觉索然无味,到得hua拆之际,那索然无味又化作随香而逝的惋惜,风飞廉所要讲的道理,我尽量去懂,不过她的目的,毋庸置疑,已是达到了我不会再追根究底地问下去,即使事涉梦魅儿或是我的父亲,那也是他们的私事。

对于梦媚儿的金库来说,我头上这支簪子所hua的一百万两黄金仅是九牛一毛,适才见濡以沫拍庄票时还觉得挺对不住梦媚儿的,不仅睡她的床霸占她的男人还hua她的钱但在看到濡以沫怀里还揣着一大叠雪白票子时,我那愧疚的小心理就莫名消失了。

出了凤抬头我和风飞廉又进了隔壁一家冥祉版的高街时装店,旱魃域多数旱魃都喜欢穿简洁的罩袍,这不仅穿脱方便还能更好突出他们身后的各色翅膀。不过这仅限于品级不高的旱魃,类似于路氏和成氏这种大家族是更偏于人类的装扮,因此,从衣着,也是分辨旱魃身份的一稀。

这家制衣作坊便主营名贵的汉服,各种锦缎丝绸,无一不是从人界进口而来,纺织工艺自然也都是一等一的上品。

因为过些时候便是我的祭日,所以在风飞廉的建议下,店家帮我量身做几套衣服,就这样,一千万两黄金又hua了出去。

什么叫挥金如土,请参考我芈陶叶现在的做法。

在筛选布料时,我和风飞廉还有赶来付钱的濡以沫产生了很大分歧,我喜欢一匹淡绿色的冰蚕丝,风飞廉执意说我的脸色更适合光鲜的水粉云锦,随后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濡以沫非把织满火红色图腾的黎锦往我身上比,说火红色更能彰显我的性格。

一看到粉色我就想起成秋明,所以最后只挑了我心仪的淡绿冰蚕丝和图腾纹的黎锦作为制作衣服的原料,因为这一选择,风飞廉回去的一路上都没理我。

唉,女人就是女人,再怎么强势如风般莫测难猜,可她终究是女人,是女人就总喜欢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想不开。

“以沫,你好像很喜欢红色。”回来的路上,因为风飞廉的冷落,一行气氛显得颇为不自在,因此我想借以打破这有点尴尬的沉默。

没想到濡以沫很是在意这一问,谨而慎之的思索了一番不说,末了还拧眉衡量绯徊了许久,这才说道:“…不,我并不喜欢红色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因为你似乎很在意这个毕方钗”我用手指了指发髻上的毕方钗,红蓝宝石交错,像极热烈燃烧的业火。“还有我选来制作衣服的黎锦,它们虽然是不同的两件东西,但都有一个共同之处,那就是和火的关联性。”“……………,什么时候这么敏感了……”

“什么?”濡以沫的声音太小,我没听清。

他说:“根由火生,火由根养,这就是我偏爱火红的缘故。”“嗯……火……根……

?”什么根啊火的,为啥子完全听不懂,难道他是火做的?不是吧,不都说男人是土做的吗,啥时候换做火哩。

濡以沫只轻轻地点点头,并未作答,继续适才尴尬的沉默,众人各回各家。

冥祉就像是一池表面平静实则暗流涌动的湖水,而即将举办的我的祭日,就好似一堪比阿雷彗星的巨大陨石,扑通一声砸进这池湖水之中,不仅激起了千层浪hua,还拍死不少小鱼小虾米。

祭日庆祝会到来之前,我有幸又一次见到姬公孙姬道长。说来这个姬道长给我的印象之所以这么深刻,无疑就是他那粉身碎骨的功夫,徒手把一只身高八九尺的旱毯撕成粉膏,这是何等的力气。把一个人撕裂成肉末都不是易事,何况是已经死僵了的旱魅呢。

从黄金街回到副主府别院,入门便发觉府中和往日的气氛有些不一样,平常就够死沉的了,今天的别院简直就和死了主人一样。

死了主人?主人岂不就是我?天,虽然我都已经开始过祭日了,但好歹咱还有鼻子有眼杵在这里是不是?怎么可以把我当做死人似的不理不睬捏?

不,不是不理不睬,是根本没有人睬,不是小灰们故意而为之,而是……………,

“小灰们呢?”我问和我一样一脸莫名其妙的濡以沫。

濡以沫说:“你问我我问谁去,难道你没看见我是和你一起回来的吗?”撇了撇嘴巴,我说:“你不是旱尴么?你不是会法术么?难道你就不会预测或者推算一下?”

“你也说我是旱魅,旱尴会法术不等于就会预测推算,我又不是算命先生,凭什么要去推算这些?再者了”濡以沫斜瞥了我一眼继续道:“你不也是旱尴,凭什么你不自己施些法术试试能不能推算?”我眨眨眼睛,且不说我能不能推算,就从是否为旱尴这一点,我就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也。

我说:“我失忆了,不记得自己会法术这回事,所以又怎么施法,又怎么推算?”语气表情不卑不亢,完全不像是在说假话。

濡以沫嗤之以鼻:……哼,自己不能的难道别人就能了,我又不是姬公孙,可干不来他那些推行演算之术。

”说罢兀自向前飞奔。

这世上有句话说的好,叫“说曹操曹操到”自然,曹操没有来,刚提到的鸡鸭某道长在濡以沫话音才落后,便出现了。

迎着濡以沫飞去的方向,姬公孙和路冬声并肩而出。一袭灰白侍卫服的路冬声和黑袍加身的姬公孙,一灰一黑,彼此相称又相互突出。

看到姬公孙,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停下脚步并向后退了半步,而在我前方缓飞而去的濡以沫,也停下了向前飞行的趋势。

目视路冬声和姬公孙走过来,路冬声率先上前笑面相迎,目光脸上掩不去亲切之意。

“小陶,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去了黄金街一定舍不得回来了呢?”

一边看路冬声侧后方的姬公孙,我一边反问他:“为什么?”路冬声扯唇微笑道:“你那么喜欢金子,见了整个街市都是金子做的,怎可能愿意轻易离开?、,听罢路冬声的猜测,我反射性喷笑道:“你很了解我呀!

确实,要不是遇见了讨人厌的人,我才不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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