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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我看看。”余灰拿过来看了,“真的诶,我这本也是。”叶塔又翻了几本,说道:“这些好像都是他的书。”余灰把书收拾回书架,倒腾了一会儿,说道:“似乎是这样,看来他捐了不少书啊......”
叶塔道:“第一任嘛,肯定为文学社贡献得大啦。”余灰道:“不过他的这些书也恰巧是我喜欢的类型。”余灰顺着书目下来,有大半和他家里的藏书相似,不过是版型老了些,不过保存的倒是完好,书架上面都已灰尘满布,可书本却很少有落灰的痕迹,像是有人经常打理的样子。可能是历年文学社的人打扫的勤吧,余灰心想。
“《笑傲江湖》,还是三联版的。”余灰蹲到最后一排,抽出一本书道:“看来洛白学长也爱看金庸。”叶塔道:“他这底下一排都是欸,怎么这么多本?”
余灰道:“金庸总共就写了十五部书就封笔了,部部都很经典。”余灰把书插回里面,抬指顺去,“射雕、神雕、倚天、天龙、笑傲......看来都收集齐了呢。”忽然瞄到夹层上有个什么东西,便拿出来一看,竟是个类似卷轴一样的玩意。
“这不会是啥武功秘籍吧。”叶塔笑道,余灰道:“卧槽,有可能,可能是葵花宝典。”说罢便拉开来看,这东西像块布一样,绵绵的,又很薄,应该是写毛笔用的宣纸,已经很久没动了,随便一翻就灰尘满天飞。
“咳咳咳......”叶塔摆手道,“呛死了。”余灰眼前一亮,像发现什么至宝一样,叶塔好奇凑过头去,念道:“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是什么东西啊?”
“这、这是,金庸老先生的亲笔。”余灰指着右下角,有个依稀可辨的章印,又有一个“贰零零五年赠予洛白”的字样。
“这......这也太......”余灰惊讶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满眼歆羡地看着那副字,叶塔道:“这洛白怎么这么厉害,连金庸的亲笔都有。”余灰道:“是啊,要是金庸老先生能给我写一幅就好了。”说罢又看了一眼那副字轴,恋恋不舍地卷了起来。
“真是的,这种好东西扔在这里没人要,还不如送给我,怎么想的。”余灰放回夹层,叶塔道:“可能是他忘记了吧哈哈哈,估计现在想找也找不到了呢。”
“不过洛白学长真的......好厉害,要是我能成为像他一样的人就好了。”余灰感叹道。从那幅《将进酒》开始,洛白的崇高形象不知不觉在余灰心中建立起来,两人兴趣相合,志趣相投,像跨越时空的伯乐,尽管相差十几岁,但若是见面,必有说不完的话。
余灰又听说洛白现在在什么作家协会担任副主席,这完完全全就是他的梦想啊!尽管父母想让他长大后从教或者考个公务员,但他完全不想,他从小就想成为一名作家,特别是每看完一部书后,想创造一部属于自己的小说的想法尤为强烈。每当提起笔来,就像天马行空一般有无尽幻想,亲手种下每个人物的喜怒哀乐,看着那一张张薄如蝉翼的纸如积水成渊一般层层而上,心中就有万分喜悦。
余灰时常想如果自己能写出像《白鹿原》、《平凡的世界》或者金庸笔下的任何一部小说,也不枉这一世了。他常常叹服于这些名家文笔,情节人物塑造得动人心弦,他不断地看书,就是为了学习如何写好情节、雕刻人物。尽管现在文笔还十分不成熟,但他有空还是会坚持提笔写写,并且在阅读名家名着不断学习,他相信终有一天,自己会像洛白学长那样,少年有为。
但是,这一切都很遥远,自己资质平平,唯一拿得出手的也就只是多比别人看了点书。人家洛白在他这个年纪就已能写出“化境”入门级别的《将进酒》,斩获诗词大赛桂冠,写的文章多次被《风易青年杂志》摘取,而且初三的时候直接被保送省属一中,连风易一中都留不住他,是老师同学眼中的“天才”。再看他余灰,就显得黯淡无光了,而且自己想当作家的想法指不定哪一天就会被父母扼杀。一想到这,他不免暗自神伤。
“余灰,余——灰!”叶塔摇摇他,“你在发什么呆啊,快来帮忙,这个收拾完咱们就走啦,快天黑了。”
“......哦。”余灰缓过神来,叶塔眯着眼,一副贼兮兮的表情道:“你不会是在想洛白吧?”余灰道:“你怎么知道?”
“哦——”叶塔眯嘴笑着不说话,余灰忙摆手解释道:“不、不是你想的那样。”叶塔道:“哎呀我都知道啦,早就看出来啦,我不会歧视你们的。”
“你说什么猪话。”余灰道:“我只是......想见见他罢了。”
“那怕什么?”叶塔把抹布翻了个面,“他是从这儿毕业的,迟早会回来看看的。”余灰道:“只怕那时候我们都毕业了。”叶塔道:“那你就打听一下他以前的班主任是谁咯,或者以前教过他的老师,要个联系方式。”
“也行。”余灰道,叶塔笑道:“真看不出来,洛白学长在易南还有个小迷弟。”
“啊哈?”余灰张大嘴巴道,“你说什么,易夫人?”叶塔道:“哎呀,你别这么说,我都害羞了。”余灰在那吃吃偷笑。叶塔反应过来:“不对,你怎么知道这个称呼?”
余灰道:“哈哈,你上次在天台,睡着的时候就一直说着‘啊啊......易夫人是我,是我!’,笑死了哈哈哈哈,易烊千玺同意吗......”叶塔红着脸往余灰背上干了一巴掌,说道:“少啰嗦!我同意就行。”
“欸欸,你们放学去不去打球啊,我听说凤凰社区那里新建了个球场,就在高中部那边,放学一起去呗。”张皓抬头一看,原来是薛芮琦,便道:“好啊,反正刚开学也没什么作业,阿灰,你去不去?”
“可以,明天才上培优班,今天可以晚点。”
张皓道:“行,那我去叫程聪。”
下午放学后,几人背着书包就往凤凰社区走去,张皓道:“琦姐,有没去打比赛啊?”
“有啊,暑假才打完市赛。”张皓道:“怎么样,赢了吗?”
“还行,输鹭岛一场,其他都赢了。”余灰道:“那可以啊。”程聪道:“你打什么位置啊?”
“一般是一号位(控球后卫),我还是替补啦,上场机会很少。”
余灰道:“初一就能去打市赛,已经很厉害啦。”薛芮琦道:“哈哈,不过女篮还是没有男篮强。”
“哦?怎么说?”
“你不知道吗?今年市赛我们风易市队的男篮(青少年初中组)夺冠了。”
张皓道:“这么强?卧槽。”薛芮琦点点头,说道:“风易男篮一直都很强,而且今年北龙南麟都上了,想不赢都难。”
“北龙南麟!”三人齐声惊呼,这四个字他们早在初一就已如雷贯耳,可以说在风易市的几个学校,和余灰他们同期或早一期的学生,只要有打过篮球,就绝对不会没听过“北龙南麟”的名号。
南麟自然不用多介绍,就是易南中学的校队队长——韩麟,人称“帝王麟”,有着詹姆斯一般的身体素质,在球场独霸天下,统治力惊人。而北龙,是目前易北中学的篮球队队长——上官龙茗,速度一绝,被誉为“风易第一控卫”。两人实力相当,平分秋色,是风易市初中篮球界最强的两个人物。
“你是说......上官和韩麟都在市队?”
“嗯。”
“那还打个毛啊,直接颁奖得了。”
薛芮琦问道:“你们跟上官打过球?”张皓和余灰摇摇头,程聪道:“我也没有,不过我跟韩麟打过一场,他那身体太强了,一个小前锋有着中锋一样的身体,弹跳还强的一批,根本没法打。北龙和南麟并称,肯定不会差,我们碰上基本也是被血虐。”
余灰和张皓咽了一口水,张皓忽然问道:“欸我们学校就韩麟一个人是市队的吗?那个冷月不是吗?”
“冷月没有,冷月和上官打的是同一个位置,但两人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哦?”几人说着说着就走到了球场,这个球场在半山上,只有一个全场,不过刚放学没什么人,就张皓他们几个上来打。
“哦吼吼吼吼吼——”几人才没投几个篮,突然一个人背着书包从台阶上跳下来,余灰定睛一看,原来是竹一辰,余灰有些惊讶,问道:“欸?猪腰,你怎么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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