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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密林邂逅修改BUG(第1页)

洛丝温从没想过自己从凯萨督姆跳槽到比翁这里当女仆,一干就是那么多年,不过对精灵来说,时间的流逝毫无意义。如果*消磨了,大不了去曼杜斯殿堂换个马甲重新做人。

这天早上,一夜未归的比翁带来了一个轰动一时的消息——一个矮人贵族在孤山建立了山脚下的矮人王国。

洛丝温为他倒上了热腾腾的羊奶,献上了小甜饼。

“很多人类带着货物前往孤山,”比翁说,“那里已经形成了一个小规模集市,非常热闹。”

“或许我们也可以带上我们的蜂蜜酒去那里凑个热闹。”洛丝温给他弄完早餐,就忙着把几只缠着她打滚的小狗提溜去门口洗澡。

“那可比较困难,矮人王不许精灵进入他们王国领域内,”比翁粗声说,“我看到有好奇的木精灵前去凑热闹,被矮人守卫赶了出来。”

洛丝温笑了笑说:“别忘了,当年矮人王都灵曾经送我矮人之友的称号,好歹我也曾经在凯萨督姆混过。非但如此,我还要亲自去拜访矮人王。”

“那也行,吃完饭后,我带你过去。希望你的老朋友们还会记得你。”

洛丝温将动物们的伙食安排好,又叮嘱大狼狗照顾好兄弟姐妹们,大狼狗信誓旦旦地拍着爪子保证一定完成任务。

整个过程,小座狼一直老老实实地跟着她。

“说实话,真难相信一只座狼居然会这么忠诚。”比翁对小座狼的态度不再像多年前那么坏。

他们吃完早餐就出发,洛丝温骑着一匹温柔的棕色小马,比翁和小座狼徒步。被自己喜欢的偶像骑在背上,铁杆粉丝小棕马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疯狂地跑着。

多年来,小座狼的时间像是被按了暂停键一样,几乎不见变化,个头虽有拔高但身形却没有大太多。不过,它的动作比以前更敏捷了,跑起来那叫一个快。

比翁化成人熊,牢牢伴随他们左右。

他们在傍晚抵达密林河,岸边有一个建造粗糙的渡口,一艘看起来年代悠久的破旧小舟被绳索绑在渡口处的木桩子上。

密林河喝水并不清澈,反倒显得比安度因大河浑浊些。水面上漂浮着枯枝落叶,还有些许不知名小生物的尸体,散发出令人不太愉快的气息。

“渡口处的水不太干净,等到了下游就好了。”比翁说,“不过,以后你要是出门我还是建议你自己带水壶,毕竟外面哪里都不安全。这里还有一条河,只要你喝了那里的一口水,就会立马昏睡过去。鬼知道会不会被巨蜘蛛拖去做备用粮呢!”

比翁三下两下解开绳索,洛丝温跟着他跳上了小舟。比翁捡起了长篙,撑开来,他的力气足,很快就把小舟撑到了水流较为湍急的地方。这里地势倾斜较大,水流非常快,根本无需人力划水。

“这里通往东方人类聚集地的道路都被木精灵密切监视着,等一会儿……”比翁一巴掌将探头探脑好奇状的小灰狼拍了回去,“你就缩在里头不许出声。”

小灰狼不甘心地扬起了脑袋,露出日渐锋利的牙齿张开嘴:“汪汪汪——”

“学狗叫也没用!”比翁恶声恶气地说,“现在你照照河面,你哪一点长得像狗?”

洛丝温直接将它踢到角落里去:“装成死狼还差不多。”

小舟在小座狼沮丧的情绪中快速前进,到了半夜,比翁忽然轻声说:“到了。”

“到了什么?”洛丝温猛地从梦中惊醒,在外面她向来浅眠。

密林河两岸一片黑漆漆的森林,唯有头顶的星光和月光是指路的明灯。林子里安静得可怕,连小虫子的叫声都没有。

忽的,一个轻灵的身影如掠般越过水面,跳上了他们的小舟。月光从他背后打下光来,衬出他尖尖的耳朵。他的眼睛如同是天边最闪亮的星星,在月空下流露出淡淡的光。一袭月光从他头顶倾泻而下,他高挺的鼻子精致的唇在分明的明暗中显得额外的凸出。而那月光就像是为他加冕一样,在他美丽的金发上洒下柔柔的光。

比翁用长篙撑住了河底,让小舟停了下来。

精灵高傲冷清的声音在一片明暗中传来:“不知名的客人,请问为何经过精灵王国的河道?”

比翁掀开了披风,看向他:“莱格拉斯,瑟兰督伊之子,我亲爱的精灵朋友。”

莱格拉斯见是久违的老朋友,眼睛流露出淡淡的笑意,他语气略带欢快地说:“你好,比翁,很多年没见面,你还是老样子。不过,这么晚了,您是要赶去哪里?”

他一边说着一边看向另一边身材修长苗条的身影。

洛丝温掀开了兜帽,扬着脸看向他,自我介绍:“洛丝温,生长于莫瑞亚的精灵。”

莱格拉斯愣神了下,眼前这个少女一头美丽的金发,五官虽然精致却仍未完全长开。眉眼间满是少女的青涩。

“我听说过你,”他说,“著名的矮人之友。自莫瑞亚陷落,远方的小鸟告诉我们你完全失去了消息,人们传说您被炎魔的火焰吞没,没想到我会在这里见到你。虽然我很不喜欢矮人,但是对你我非常感兴趣。不过,一个被矮人喜欢的精灵看起来也跟我一样,都是尖耳朵。”

见是朋友,他的神色略微放松,嘴角扬着满满的笑。身后的精灵侍卫小声地询问,他扬了扬手,示意放行。

这时,小舟猛地晃动了下,小座狼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它像是刚刚睡醒一样,晕乎乎地抬起头,傻傻地看着四周的精灵。

糟了,会被洛丝温揍死的!它心里暗暗叫了声,讨好地叫着:“汪汪汪——”

这个蠢货的眼睛在黑夜中冒出绿莹莹的光,除非了瞎子不然谁都看出了这不是一只狗——更何况,精灵的眼力远非常人可比。

“座狼!”莱格拉斯立马戒备起来,搭箭拉满弓对着比翁,其他侍卫早在他喊出那一声的时候一拥而上,将他们的去路封死。

“为什么这个邪恶的生物会和你们在同一艘船上?”莱格拉斯严厉地质问着,“幽暗密林不许任何邪恶生物经过!”

“它是我多年前收养的,”洛丝温挡在小座狼面前,“它的同胞固然可恶,但是它却陪着我们驱赶过邪恶的半兽人。”

“你们不能杀死它!”比翁突然开口,算是为小座狼说了句好话,“我们共同抵抗过半兽人,请相信我,莱格拉斯。”

“我们不会让它离开这里的。”莱格拉斯正要下令将他们带走的时候。

洛丝温忽的出手如闪电般地扫过他的手,在他来得及射箭之前,足尖踢在他的手腕上。莱格拉斯反应很快,反手就抓住她的脚腕。没想到,这个闻名中土的大人物居然如此无耻,一个猴子摘桃吓得他手一松,后退几步,差点落入河里。

比翁趁机将长篙抓起,扫落尚在船上的几个木精灵。洛丝温随后卷起了水幕,将他们挡在了身后。长篙撑在水里,小舟如箭般飞速前进。

水幕再落时,小舟已经跑得老远了。莱格拉斯捡起了另一张射程更远的巨弓,攀上了大树,拉满弓对准远处那个女精灵。她那一头美丽的头发,在月光下闪着美丽的光,非常显眼。以精灵的眼力来说,这点路程不算什么,但他的嘴唇却绷得紧紧的,直到小舟消失在远处,他才醒过身神来。

这支箭,最终还是没能射出去。

侍卫涌了上来,莱格拉斯扬了扬手说:“守住这里,我去追他们。”

不多时,一匹白色的骏马从瑟兰督伊的宫殿出来,沿着密林河岸往东,急速快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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