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宛桃津津有味地趴在杜氏肩膀上看热闹,杜氏看着女儿这副好奇的模样,忍不住有些好笑,这才多大点人儿啊,就给人感觉鬼精鬼精的。
林初墨惹了妹妹大哭一场,虽然老太太并没有责怪他,但他还是感觉有些愧疚,正想着如何跟林小苗道歉的时候,老太太看着他道:“你怎么还不去读书啊?小苗不懂事,哭完也就算了,还是读书要紧。”
老太太自己没读过书,但是读书人地位高,家里有秀才的,都不用交赋税,以后还能做官,她对读书人有一种天然的敬畏。
林初墨正愁着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呢,老太太这么一说,他便顿感松了口气,道:“那儿子去看书了。”
便脚底抹油,一溜烟跑了。
林小苗委屈得不得了,现在已经不只是因为林初墨那句话委屈了,她一直不太喜欢四哥,一是因为他不像其他哥哥那般让着她,哄着她,他好像不属于这个家里似的,分明是洗得发白的长衫,但是放在他身上,就莫名地穿出了一股清贵的感觉。
二是因为老太太宠着他,她时常感觉自己的宠爱受到了威胁。
现在呢,她跟林初墨闹起来了,老太太二话不说就帮林初墨,这让林小苗完全不能接受。
老太太皱着眉头瞅着林小苗,无比心疼她身上的新衣服,瞪着眼睛吼:“还站着干啥,快去把衣服换下来,你这丫头,就不能给你做新衣服,净知道糟蹋。”
林大能还愣在原地,老太太瞧见老二呆头呆脑的样子,心里更气了,扯着嗓子骂:“你还在这站着干啥,田里的活不用做啊,都在家里吃白饭啊。”
林大能被吼得有些懵,他很想跟老太太说,秋收刚刚结束,现在田里也没活干,但是对上老太太要吃人般的目光,他咽了咽口水,还是把这话咽了下去,算了,没活干就没活干吧,他出去转转也好。
这之后,宛桃跟林初墨的关系便莫名亲厚了起来,林初墨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抱抱小侄女,特别是宛桃一笑的时候,他恍然发现了,原来除了书之外,世界上还可以有别的能让他觉得美好的东西。
林小苗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是不痛快,但是想到那天的惨痛经历,她也只好当做没看见,只是对宛桃始终没法喜欢起来,毕竟她也是抢走自己宠爱的人,跟自己分宠的人,不管是谁,她都讨厌。
想到这里,她狠狠地扒了一口番薯饭。
秋收结束之后,田里的活陆陆续续还有一些,下了秋雨之后,天气一天一天地变凉了。
杜氏出了月子之后,平常的空余时间都用来绣手帕,积攒出了一批之后,她瞧着那一堆精致的手帕,想着怎么将它们卖出去。
林大树拍拍胸脯道:“通州城里有个康平秀坊,平时村里妇人绣了手帕就会到那里卖,媳妇,这就交给我吧,让我进城去卖。”
康平秀坊,杜氏也知道,卖的东西很是杂乱,从几文钱到几十两的东西不等,收购这种帕子的时候,多数是三文钱到五文钱一条帕子,有些绣工就能绣出来的一些花草啥的。
但杜氏绣的帕子不一样,不仅用的绣线将就,而且这绣花的手法精细,用林菊的话来说,绣出来的花草就跟真的一样,她不屑于去做那些粗糙的绣品。但是如她这般精细绣出来的帕子,花的心思肯定多,是不可能跟那些帕子一个价格的,要不然,她倒是还不如用这时间去多睡会呢。
她瞧着摇篮里睡着的女儿,肌肤通透,泛着红润的光泽,就跟水蜜桃似的,女儿生得好看,更要好好养,她自己是有些嫁妆,但是坐吃山空定然是不行的,她得想法子赚钱才是。
杜氏就道:“不用你去卖,你上城的时候带着我便是了。”
林大树性子憨厚,肯定不知道怎么讲价,没准到时候店小二随便忽悠几句,他就把帕子低价卖了。
林大树万事都听媳妇的,而且他也确实想带着媳妇出去走走,杜氏自从嫁给他,好像一直都在家里呆着,他怕她闷坏了。
然后,他瞧见了摇篮中的宛桃,便提议:“带着宛桃一起去吧,城里热闹,她肯定喜欢。”
宛桃现在已经发出了几颗小牙,吃的粥啊,蛋羹什么的也多起来了,杜氏很多次想给宛桃买点瘦肉,煮点肉粥吃,但是家里孩子太多,单独给宛桃开小灶,她觉得有些不大好,都煮一份吧,花费又太大,她倒不至于舍不得,只是像秦氏这样的,胃口还真不能养大了。
林大树也想,从上回买肉已经过去好长时间了,他再次提议要买肉,老太太却不同意,扯着嗓子瞪着他:“上回买的肉,那猪油不是还没吃完吗?买什么买?一个两个的,这么不会过日子!”
林大树被骂了一顿,买肉的事情只能暂时搁下来。
要是带着她们娘俩出去,就能给她们买点好吃的了,林大树默默地想。
杜氏觉得不错,而且他们两个出去,将宛桃放在家里,她肯定也不放心啊,打定主意,两人就挑了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去跟老太太说了要去城里卖帕子。
老太太心里泛着嘀咕,卖个帕子而已,让大树去卖不就成?还一家子都去了,正要开口说话的时候,宛桃趴在林大树肩上,忽然甜甜地叫了一声:“奶奶。”
老太太一愣,像宛桃这么大的,吐字如此清晰的,她还真没见到过,这丫头还没出生,便跟初墨一样,被那道士赐了名,命里带着这样的机缘,是不是说明有大造化的?
从她出生到现在,好像看着是有些不凡,不说其它的,光是说她出众的容貌,老太太活了这么大,没见过比宛桃更漂亮的娃娃,连初墨小时候都比不上她。
抱着这样的心思,又被那一声奶奶叫得心里熨帖,老太太到底没说什么,只是嘱咐:“那快些去吧,早点回来,抱着娃娃要小心些。”
杜氏原以为会受些言语上的刁难,没想到自己女儿如此给力,走出院子,她忍不住在宛桃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
宛桃美得不行,果然到什么时候,可爱都是了不得的杀手锏,既然有了这个条件,她自然要好好利用。
依山村离通州城估计有十里的路程,平时林大树为了省银子,就自己走路去了,但是带着娇滴滴的媳妇和女儿,林大树自然舍不得让她们吃苦,便在村头雇了一辆牛车,现在这种天气,坐在牛车上感觉正舒服。清风拂过宛桃柔嫩的小脸蛋,骨碌碌的车轮轧过那条蜿蜒的村道,一直往通州城驶去。
宛桃趴在林大树款款的肩上,睁着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四周的景物。
这是她这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出村子,这条道显然是村民日积月累往返走出来的,四周都是杂草灌木,中间还路过了几个其它的村庄。
都是一个村里的,赶着牛车的是村头的张大叔,平时跟林大树关系挺不错,还曾经一起到通州城做过工,他们家早就分家了,张大叔和张大婶将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去年买了一头牛,拴上车,闲暇的时候就送人去通州城,一来二去,也是个不小的进项。
瞧着林大树整个心思都挂在杜氏和宛桃身上,他不由打趣道:“今天带媳妇和闺女出来玩啊,那可得看好喽。”
杜氏容貌太盛,这么出门未免有些打眼,她临出门的时候戴上了面巾,光是露出一双水光潋滟的眸子,但美人在骨不在皮,光是看这双眼睛,便能想象到此女是如何的风姿。
林大树小心地换了个姿势抱宛桃,第一次带闺女出来,他生怕自己笨手笨脚把女儿弄伤了,因而小心得不得了,听了这话之后,只道:“你家生了个皮小子,当然糙养着就是,我家的小闺女可得护好了。”
张大叔家的小子一岁多,本来生个小子他还挺得意的,这不是前不久看了林大树居然得了这么个粉雕玉琢的闺女,回去也缠着他媳妇非要生个闺女出来不可。
张大婶最近都嫌弃死他了。
不过这话他可不会说,张大叔羡慕地看了宛桃一眼,然后道:“你还真别说,我看我们家竹子跟宛桃还挺有缘的,不然咱们就给他们定个娃娃亲好了。”
一听这话,林大树还没反应过来,宛桃便吃惊地抬头看他,有几分哭笑不得,娃娃亲什么的,她可是一点也不感兴趣啊。
张大叔正好回头一望,喜道:“大树啊,你看你这闺女抬头看我,是不是也赞成啊?”
“去去去。”林大树脸都黑了,才多大的闺女,这怎么就被人惦记上了,他将宛桃往怀里藏了藏,没好气道,“在那胡说八道什么,也不看看你家那皮猴子的泼皮样,休想打我闺女的主意。”
张大叔哈哈大笑。
林大树却因此生出了几分忧虑,怀里的闺女才这么大一点,等闺女长大了,会不会有一串臭小子跟着讨嫌?那他可得准备几个粗木棍子放在家里准备着才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农家子由作者朗朗明日创作全本作品该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919言情小说免费提供农家子全文无弹窗的纯文字在线阅读。...
一个从远古就活到现代的人,他曾经去过西方当耶稣传教,也曾化身达摩祖师一苇渡江,第七世收了个弟子叫张三丰,第八世有个小弟叫郑和,和阿基米德讨论过数学,和达尔文探索过生命进化,当过皇帝国王,全世界到处都有他的影子,当他再次苏醒,将携滔天之势王者归来!主角林凡...
听说爽文男主是我爸作者奇奇猫文案艾丽莎作为某篇爽文男主的独生女,我觉得我应该拳打天界女神,脚踢魔界至尊,中间纵横天下,怎么看都应该是一个大写的苏!然而现实比较悲催的是我穿在剧情开始前男主的最苦逼的草根年代。然后,还有一个总是想和我相爱相杀分分钟弄死我的世界意识对我虎视眈眈心痛。就连我...
暗卫他退休去种田了作者燃灯儿简介简介拥有特殊体质(揣包子)而不自知的暗卫,意外提前退休去种田的故事双洁!双洁!(原名暗卫他退休去种田了)排雷狗血带球跑架空朝代武力值满点有点憨vs腹黑傲娇有点自恋大佬双洁养崽前期种田打脸宠夫有副cp(各种类型都有)本文来源于半夜失眠的突发奇想,希望大家喜欢o第一章你...
没有拖不走的丞相,只有不彪悍的萝莉。无赖挑拨离间天然邪恶装傻卖萌,就是她楼天籁。宝贝,你说说,跟魔教教主有旧情,跟尚书有暧昧,猥亵过太子爷,勾搭过镇国大将军,也轻薄过丞相的那个小姑娘,是谁呢?楼天籁扑进如花似玉的爹爹怀中,指天誓日道不是我不是我!小脑袋在他怀里蹭了蹭,美人爹,咱们不逗人好不好吖?哐当巨响!中年美男一跟头栽地上,天籁,爹爹年纪大了,别玩其实最好的日子,无非是她在闹,他在笑,如此温暖的过一生。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长到十三岁,春笛才知道自己跟人错换人生,他不是赌鬼的儿子,而是姑苏首富林家的儿子。他既兴奋又胆怯地回到自己家里,得到的却是全家人的嫌弃。父亲嫌他不学无术,母亲觉他气质不堪,兄长说他心术不正,连家中几岁的双子幼弟也哭着说不想看见他。与他待遇截然相反的是替代他原来人生的林重檀。林重檀清贵俊美,学富五车,年轻轻轻便成为当代大儒的关门弟子。明明他才是真正的少爷,可所有人都喜欢林重檀。本就自卑的春笛一日日变得阴郁,像暗处的癞蛤蟆。上京入太学读书,林重檀自己考进去,他是父亲花钱买进去,里面的达官贵人也只愿意跟林重檀玩。终于有一天,癞蛤蟆扑进了天鹅怀里。以身体作诱,将爱为借口,让天鹅帮自己。有林重檀代笔,春笛才子的名声渐渐传出去,父亲破天荒地写信夸他,连太子都邀他赴私宴。春笛喜不自禁,穿上最好看的衣服前去赴约,却被当众揭穿他所做诗句文章全是林重檀代笔。羞愧难当的春笛看向林重檀,可那个在自己面前难以自持吻他指尖的天鹅此时只是冷冷地看着他。春笛淋雨跑了,当夜溺亡河中。同时,皇帝最受宠的妃子生的痴傻九皇子在高烧不退咽气后又睁开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