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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书店的时候,那种无畏无惧的表情不同,现在的简平身上多了一份木讷,目光也变得&lso;单纯&rso;了几分。
老板顿了顿,然后不自觉的又看了一眼柜台上的书本,然后才接过简平递过来的竹筷夹了一条笋条放入口中。
几乎是在那笋条进入口中的瞬间,老板的眼睛都变得亮了几分。&ldo;嗯,不错。&rdo;
东西挺好,店里多一份儿小菜贩卖也算是稳赚不赔。本来按照商人的习性,老板应该将价钱压低才对。
可是再看了一眼放在柜台上的那些书本,老板看向简平的时候,还是那副温和的笑容。
&ldo;那小哥看,一斤一百文怎么样?&rdo;
简平目光都有点呆愣,给人的感觉貌似是没反应过来一斤一百文是什么概念。
&lso;读书人&rso;的身份,倒是在老板的心目中越发的落实了。
简平挠了挠头,然后看了一眼框子里的五个竹筒。&ldo;行吧,那这里大概有五斤。&rdo;
简平直接将竹筒全部拿出来放在了柜台上,然后就看着老板。老板用手掂量了一下,也觉得这斤两绝对有五斤。
等了片刻,看对方的样子这些竹筒应该就是白送了。至此,老板脸上的笑容都变得更加温和了。
老板从柜子里数出来五百文钱,然后递给了简平。&ldo;小哥以后如果还有货的话,都可以来店里,我都收。&rdo;
做完&lso;交易&rso;,简平的表情像是松了很大一口气一样。钱货两清之后,简平的表情也变得&lso;清高&rso;了几分。
不是看不起人的清高,而是一种&lso;惟有读书高&rso;的超然感觉。
&ldo;好的老板,以后如果还有,我就送到你这里来。&rdo;
说完,简平小心翼翼的将柜台上的书本拿起来放在怀中,然后才露出来到店里之后的第一个笑容。
说完,简平再次冲老板点了点头,小心翼翼的抱着书本就出了店。
简平又去了一趟书店,买了最普通的毛笔和一块最普通的墨,就这,就花了足足五百文。
刚卖东西得到的钱,转手间就全部给了书店老板。
真真是,贵啊。
不过,小小的两件事儿,倒是让简平再次见识到&lso;读书人&rso;的身份,在这个时代到底有多好用了。
如果没有那笔字,书店老板肯定不会愿意让自己抄书。如果没有那书本放在杂货店的柜台上,那老板不可能这么好说话的收购简平的笋条。
笋条好吃,老板说不定会愿意收购,但是价钱还有谈话,就真的不见得能这么顺利了。
而简平,还真的不喜欢和别人磨磨蹭蹭叽叽歪歪。
所以这个&lso;读书人&rso;的身份啊……
第10章
卖了东西,拿了书。简平身上的钱财基本没什么变动。至于杂货店老板为什么以一百文钱的价格收购一斤的笋条,也不光是因为简平&lso;读书人&rso;的身份,还有一个原因,自然是因为老板眼不瞎。
笋条什么的都是其次的,用油超过并且放了不少的作料的事情,光是闻都能闻的出来。
更何况,其中最关键的还有那价格&lso;不菲&rso;的辣椒。所以一百文一斤,老板真的不亏。
更何况,杂货店老板卖的时候,恐怕是论两卖,一两二十文以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镇上的人,真心不缺这点钱。这么一个来回,老板就能赚将近一倍的钱,还能在简平面前落个好,何乐而不为呢。
在确定了自己有赚钱的能力之后,简平更是不觉得花钱有什么问题了。毕竟会花钱的人才会赚钱,上辈子吃了二十五年的苦,尤其是在得到金手指之后,简平就发过誓,绝对不会再亏待自己。
先是去布店买了两匹棉布,本来还想直接买成衣的,但进去之后才知道,手里的五百文钱真的少的可怜。
所以最后只能买了两匹棉布,回去之后让家人帮下忙,起码能做出来几身贴身的衣服出来。
既然要做衣服,那自然不能只给自己一个人做。所以买了两匹,其他人先不说,爹娘一人一身内衬,自己一身,几个小孩说不定也能弄上一身。
至于弟弟妹妹什么的,暂时就先顾不上了。不过,简平有信心这件事情用不了多久就能解决。
简平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工地搬砖的糙汉子,也是到了这个地方才知道,原来自己也算是&lso;身娇肉嫩&rso;的。
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就算再怎么贫穷的人,穿个纯棉的衣服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毕竟那东西又不贵。
可是在现在这种古代时空,棉花就变得贵重了不少。
简平身上的衣服,是一种粗麻制成的。结实有了,但粗糙的程度就算是简平这种糙汉子穿在身上也会被磨的发疼。
就这,还是简平最好的一件衣服了。
家里倒还是有一两件穿着不疼的,却不是因为料子好,而是因为穿的时间久了,浆洗的次数多了,就算是麻布也变得软和起来了。
买好步之后,简平又去买了两斤肉。毕竟这东西还要炼油,所以一大半都是简平不喜欢的肥肉。
不过想想肥肉也能做吃的,也就只能这样了。
买了肉之后,又买了两斤白糖。肉也不过十二文钱一斤,可白糖一斤居然要三十文,让简平不由得的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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