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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的地界半面临海,半面靠内,属性介于青龙和玄武之间,算是一块风水宝地。维加斯酒店紧挨着友谊港,李格的住处也紧挨着友谊港。

孙毅下直升机时还拿着手机。

“老大,情况不妙啊,那伙人和朱雀的人里应外合,不知道是不是原来就是朱雀的人。”通话那头的人有些急切,心里对这个关头上孙毅还离开战地有些不解。

孙毅皱起眉来吩咐道:“把情况控制住,我明天就回来。”

“明天……可是……”

“实在控制不住把赵天安排过来的人也派出去,打前锋。玄武的保守党如今家事料理不及,激进党的人和我们有协约,有空捣乱的也就是朱雀那几个不死心的病秧子了。”孙毅低声严厉又残酷地说道,不等对方回话就挂掉了电话。

对面的男人喂了好几声,见对方已挂,忍不住抱怨道:“老大到底想干什么?这几个莫名其妙出来的……就算不是玄武保守党的,万一是青龙的呢!”

“青龙的?算了吧,我看他们家现在的二当家,就只顾着满田风区‘野餐’了。”另一个干部冷哼了一声。

第三个人冷笑了起来:“你们都不懂,老大去干什么?他回白虎,就是去和赵信吃饭的。”

“什么?”打电话的男子瞪大了眼睛愣住了。

“你以为老大为什么在把赵信射成植物人之后还尽心尽力养着他?”那人是和孙毅一起叛出青龙的,“赵信舔过了所有干部的卵蛋,就是没让他弄过,赵信成了植物人后,他每三天上医院操一次,大概是迷上他了。”

打电话的人顿时开始犹豫自己是不是真的要一直跟着孙毅。

孙毅走进维加斯酒店的时候是下午四点。他来的有点儿早了,但想要见赵信的心情让他根本无法再等待一刻钟。这是在赵信恢复之后他第一次愿意单独跟孙毅好好谈一谈,孙毅也想要弄明白他到底是怎么从一个植物人恢复过来的,更想要知道……他还会不会原谅自己。

如果不是赵天的警告,他早就见到赵信了。

赵天制造了一个坚不可摧的鸟笼,将赵信这只金丝雀关在里面,没有任何人能轻易靠近。孙毅只要想到赵天能够日日夜夜听着那只金丝雀在金色的鸟笼里为他唱歌,能够轻易而娴熟的喂养它,就感到一种怒火和强烈的欲望在灼烧他的神经。

很快了,他想。朱雀的地盘已经彻底是一盘散沙,各个小部队都被他逐个击破,现在已经到了收整的最好时机。赵天不知道他的最终目标,等他收服了朱雀的领土,有了白虎的扶持与玄武的合作,他将会带着赵天的人,亲手让波兰港染满鲜血,将青龙纳入口袋里。

赵天绝不会想到他的儿子第一个要开枪射杀的首领就是他。

孙毅到达维加斯酒店时,却发现今日不如他所想,是正常经营,倒是摆出了宴会的场面,孙毅楞了一下,对身旁的手下使了个眼色,手下前去一问,他才突然意识到今天是白虎大当家李格的生日宴会,他之前只让人替他送一份礼物来,没有记日子,结果却和赵信的相邀凑上了。

赵信知情吗?孙毅皱起了眉。要是他不知道,他们还在这里共进晚餐吗?

维加斯酒店是整个田风区最奢华的酒店,它的面积很大,足以覆盖一个半演剧厅。李格请了最有名的芭蕾舞团和交响乐团来演出,对方拒绝了,李格带着人用枪指着交响乐团首席的头颅再次询问他们的意见。

那位首席提出了一个相对的要求——他们要在平台上演出,需要设置防弹玻璃,下方的人只能够隔着玻璃仰头观赏他们的演出。

李格不想搞吹这件喜事,于是在维加斯酒店的平台上安装了防弹玻璃,让首席指挥亲自检查。

这件事才算勉强达成。

五点整已经开始有人进门了,白虎的干部站在门外,俨然一种黑帮世家的派头。白虎是四个黑帮里沿用老子传儿子制度的帮派,而且李格这个人特别喜欢奢侈浮夸,把自己弄得像是个商界大亨,十分高调。孙毅进门的时候虽然宴会还没有开始,但是已有白虎的人在布置,整个乐队也已经准备就绪,他们坐在那儿像是个大型的音乐盒,完全不顾外界的黑帮人。几个白虎的人看见了孙毅,认为他是来参加宴会的,不断各怀心思地同孙毅这个冉冉升起的黑帮新贵打招呼。

孙毅是近期攻击朱雀最凶的,而且也已经几乎完成了十分之七的进度,白虎和他有利益分割,玄武与他有协约,而青龙“与世无争”。他看上去马上就要成为原朱雀地块上的新首领了。

孙毅皱眉应付着,连忙给自己准备礼物的下属打了个电话,既然已经出现在了这里,他不能立刻退出去。起码得先找到赵信。那个下属很快到来,替换了孙毅身边的手下。六点整的时候,整个宴会大厅里已经充满了黑帮的人。

为了这场宴会不被打断扫性,他们事先通知过警察,不让那些不长眼的家伙来打扰他们,也在附近贴好了禁止进入的标志,让一些外地旅客和普通人无法轻易进入。

孙毅忍不住要给赵信打电话了,抬起手机他才想起赵信的号码已经换了,现在的号码只有对方的几个心腹干部知道。

赵信一醒来之后就重新整顿维港,用极其狠辣的仿佛他当年的手段那样将维港收复,他一旦要干正事,魄力比任何一个黑帮当家都大。孙毅一直记得他曾经“扫街”时候的景象。

那时候孙毅还只是个混混,在维港的码头上运卸货物来赚一口饭吃。整个田风区都是黑帮领导的,因此维港也是个惹事生非的混混们最爱待的地方。他们不仅能够持枪凌弱,运气好还能够趁机抢劫到不少货物。

孙毅就是被抢的那一个。他拿着船主人奖励给他的一箱沙丁鱼往回走的时候,被一帮混混拦住了。他们专抢孙毅这样的小家伙,警察和黑帮都不会来抓他们。但是那一次他们运气不好,碰到赵信“扫街”。扫街在田风区的意思,就是定期清理街道混混和别的帮派的人,让自己区域保持归属和稳定。赵信后期几乎不带人扫街,因此他的威力最终被孙毅所替代。

孙毅被打破了头,打断了几根肋骨,全身上下都在流血,他非常恨那个将自己和母亲抛弃的未知的男人,更加恨这些小混混。他被血覆盖的双眼迸发出狠辣的痛恨,从自己的指缝里往外看去,却突然看到一个正拿起铁棍来的混混仿佛看见了什么令人害怕的人,尖叫着蹿开。他用力使劲地翻了个身,进而看到了赵信。

赵信有着很明显的混血外表。他才少年时就身材颀长,行事成熟。他披着一件西装小外套,深蓝色的高档衬衫,黑色的背带夹在裤腰上,一双笔直修长的腿在修身的西装裤里弯曲迈动时,露出灰色的条纹袜子和系带皮鞋。他有亚麻色的短发、纤细的脖颈和麋鹿一般的脚踝。他的左手里拎着一把银色的左轮,右手夹着一支雪茄。他用贵族式的高傲眼神居高临下地和躺在地上的孙毅对视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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