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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初二就是个喜欢胡言乱语的神棍,爱银子,爱得瑟,爱唠叨。”
可是就是这么个奇奇怪怪的小女人,几乎占据了封涔所有年少的时光。
说到这里,他自嘲的笑了笑。
“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之所以会喜欢她,就是因着对着这张脸太久了。你知道的,再看不顺眼的东西,看得久了也会莫名顺眼,宁初二又不是什么特别好看的姑娘。”
冬官今年也二十出头了,还是个没有欢喜过女子的毛头小子。他大概是明白封涔的意思的,又有些摸不着头脑。
“那你有没有说过喜欢我们家大人呢?”
话本子上的许多爱情都失败在不敢开口这里,瞧封涔那别扭的样子,想来是极容易害羞的。
封大谷主闻言挑眉。
“老子是那么缺心眼的人吗?当然是说过的。”
只不过
“阿涔,你老老实实的闭嘴好吗?”
宁初二那个死女人是这么说的吧?在他十三岁鼓起勇气对她表白以后,她总是用那种神经兮兮的样子暼着他。
那个时候的封涔尚不知道。
“喂,我喜欢你啊,要不要跟我在一起。”的这种话,于女子而言更像是吃饱了撑的在那儿瞎扯淡。
冬官听后点头。
“那就是人家确实不喜欢你。”
封涔就不说话了,大抵是在琢磨要不要揍他。
冬官又说。
“话本子上男二的下场多半是悲惨的,你别再等了。”
封涔就给了他一记老拳,看着他捂着腮帮子掉眼泪。
“男二吗?我好像还算不上。”
他更愿意承认他是她的蓝颜知己。
偶尔像哥哥一样照顾她,偶尔像弟弟一样让她照顾。他只是太习惯去守护,守护那个微笑,守护那个总是没心没肺,没有心肝的女人。
护到最后,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种感情究竟是不是爱了。
前段时间,他在话本子上学了个新词叫闺蜜。
虽说是形容女子之间的,但是却固执的认为,作为一个连对方葵水什么时候来都知晓的一清二楚的男人,他和宁初二之间,无论如何都是有着草木灰般坚强不催的革命友情的。
如果不能做那个陪她到老的男人,那就做一个可以一起白了头发的闺蜜吧。万一连十九死的早一点
“连大人比你还小两岁吧?你们常年打仗的人,身子骨好像都不怎么样。战死沙场什么的”
冬官一句不合时宜的话,再次换来两记狠拍。
他揉着发疼的脑袋,觉得明日定然要不上药的跑到自家大人跟前告上一状。
嘉兴关的泥土比之祀风谷的干裂许多,晚风袭来时没有那处深谷湿润的青草香气。
封涔蹲身,摸着这片有些贫瘠的土地。
“如果撒上一片草种,这里也该是个草长莺飞的地界。”
冬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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