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他妈吃泡菜吃傻了!明军棱堡在那边!你眼瞎了!拿铳对准老子干嘛!”
火铳声此起彼伏响起不停,眼前黑烟弥漫,看不清远方,空气中弥漫着硫磺味,血腥味,曹忠清晕头转向,手持火铳到处乱转,最后将火铳抵在了一副铠甲上。
金熙康怒气冲冲,飞脚踹向曹忠清,大声咒骂着,抡起马鞭不由分说抽打过去。
“狗奴才!明军在那边,快放铳!”
鞭梢如雨点般落在曹忠清身上,他虽然穿着铠甲,脸上,手上却挡不住皮鞭抽打,他主子的鞭子很快在他身上留下了一道道伤痕。
金熙康又抽了几鞭子,直到气喘吁吁,这才转身去打其他包衣。
曹忠清脑海一片茫然,只感觉全身火辣辣的疼痛,身体蜷缩在烂泥里,像野狗一样低声呜咽。
在盛京做生意勉强维持,低三下四,隔三差五被旗人勒索,眼见得日子过不下去。曹忠清本以为给建奴做了包衣,去战场上搏命,兴许三五年后就能像他主子金熙康那样出人头地,现在看来这完全是痴心妄想。
尽管如此,尽管金熙康这个高丽棒子狗仗人势,对汉人包衣就像对待狗一般,不过曹忠清心里清楚,他必须忍。
因为自从进入正黄旗的那天开始,旗主就告诉他们要好好服侍主子,对待主子要比对爹娘还亲,任劳任怨任打任骂。
毕竟曹忠清不是一般的包衣,他是立志要成为人上人的包衣。
“早晚一天,老子要出人头地的!”
曹忠清暗下决心,朝地上啐了口浓痰,从泥巴里捡起那杆刚才被打时丢失的鸟铳,开始朝药池里装填火药,接近自己身长的鸟铳。
这杆鸟铳磨损严重,手柄处被磨得铮亮,照门缺了口,装填火药后必须非常小心,否则火药会从缺口处流出来。
就是这样一杆破鸟铳,还是曹忠清花了三两银子从正白旗一位牛录额真手上买来的。据说这位牛录额真与忠亲王多尔衮是亲戚,他靠着和晋商做火器买卖,生意做得很大,旗中包衣战甲的武器铠甲大都是从他这里买来的。
当然,曹忠清买鸟铳铠甲不是付现银,而是向金熙康借的高利贷。
曹忠清没钱,入旗后,他做生意的积蓄早被建奴老爷们以各种名义横征暴敛,抢的干干净净,事实上,在参战前,他已经欠金熙康十多两银子了。所以听说建奴去明国京师“打秋风”,这位从未上过战场的小商贩才会奋不顾身加入包衣战阵。此举倒不是因为曹忠清精忠报国,为我大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只是憧憬着能在明国狠狠捞一笔,把欠下的钱全部还清,回辽东盖房子娶媳妇。
与和其他包衣相比,曹忠清动作明显生疏很多,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也是他第一次使用鸟铳,在此之前,他只粗略听人说过这玩意儿怎么用。
折腾了好久才终于把火药铅弹填好,就在曹忠清准备取出火折子点燃引线时,却呆如木鸡的站在原地。
周围震耳欲聋的火铳声稀疏下来,几乎同一时间,上千名包衣同时停止了射击。
“呼!啪!”
就在曹忠清疑惑不解时,熟悉的马鞭声再次在耳边响起。
“死奴才!给老子退后点,别冲在前面,你死了谁给老子干活!”
金熙康站在包衣奴才身后,压低嗓音怒吼道。
从曹忠清成为包衣的那一刻起,他就不再属于自己,而是主子的私人财产,两个包衣奴才可以换匹良马。
“狗奴才!快放铳!烟子升起来明军就看不见你了!”
金熙康做过五六年包衣奴才,经常跟他主子打仗,这种“老兵”求生经验都是非常丰富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该作者获得上古世纪征文短篇类冠军。品质保证,值得信赖!王羽穿越到这里时,英雄联盟还没有建立。什么?莫甘娜要收我做男宠?那我就收你做女宠!为什么我唤醒了阿木木,他要叫我主人?大乌龙!提莫,你跟小炮谈恋爱,为啥相约去对方家退婚?当英雄联盟建立,复仇者来袭虚空者入侵,要争联盟第一英雄?别争了,第一是我的!书友群已开通,群号517200480欢迎小伙伴们加入!...
神马世家公子,姐不希罕,神马家财万贯,姐不在乎,姐就喜欢种种地,养养花,生生包子,无拘无束的市井生活没啥不好。交完工粮,闲了做个小买卖儿,困了收摊回家睡觉,天冷了把被子一盖,暖炕上造造娃,有啥不好。...
500万买断她的婚姻!伤心买醉,错抱总裁大人,从此乱终身!总裁大人的无限宠溺,将她推上浪尖!打压,栽赃,陷害,毒计一环接一环。小三小四轮番上阵,逼着身怀有孕的她远走他国。五年后,为了宝宝,她重回总裁大人的身边,却被迫答应总裁大人的无下限条款!...
勇敢村的人都知道新下乡来的沈娇娇是个狐媚子,成天打扮的花里胡哨跟在男人身后跑。后来沈娇娇被渣男砍掉双腿,扔进地下室,折磨的生不如死。在她病危之际,是那个被她亲手送进监狱的男人(许默)用百万的价格买走她。沈娇娇以为,许默买走她是想羞辱她折磨她,可是,男人竟不计前嫌,跟她结婚,还无微不至的照顾她。甚至是在她死后,男人为她伤心欲绝,终生不娶。那个时候,沈娇娇才明白,原来一直被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七零,白富美下乡撩爆纯情糙汉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张谭的脑子有点乱,似乎是重生了,十五年前,2001年的合淝市。 但又似乎并不一样了,合淝市的淝啥时候多了三点水? 那一年北亰申奥成功,前门小店...
十年前,玉河市里发生了一起特大的走私案件,当时有一个小刑警,抓住了他们的头目,最终让整个走私团伙得以剿灭。然而,事件结束后,却没有人知道他们走私的东西是什么。十年后的某一天,我被卷入了一起谋杀案当中,这个十年前的事件真相才渐渐浮出了水面。同时,我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就隐藏在玉河市里。然而这个秘密终于引来了一些不速之客,使得警察局检察院武警部队全部而被卷入了风头浪尖中。我追随着犯罪者们的脚步,最终找到了这个秘密的所在。原来那,不是人类该碰的东西我用自己的生命,不断地探查着这个真相,最后将看到的一切,听到的一切,写成了一本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