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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泉旭虽然把家里的事情全权交给儿子管,但他也并不是傻子,街坊四邻到底说什么,他偶尔出去遛弯,也能听到一二,于是皱眉问他:“小元,要是生意真的出了差错,你也别硬撑着,跟爹说说吧。”
因为生意不忙,不是饭点的时候杨中元都是懒散坐在后院跟父亲看书喝茶,这会儿他正跟父亲一起品尝程维哲送来的白庭,果然周泉旭喜欢这个味道。
“爹,你就别瞎操心了,又不是什么大事,反正现在也不赔本,先这样凑活几天,等阿哲回来再说别的吧。”
“哦,小哲还未归?”周泉旭听到儿子这样一说,不由眯起眼睛。
说起程维哲,杨中元不自觉就打开了话匣子:“爹,你说他会不会有危险?我虽然好些年没回来,但也记得程家人没几个好东西,他是带了伙计去外城,可万一猝不及防被人暗害了可咋办?”
周泉旭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默默等他继续说下去。
“阿哲也真是的,那个家还有什么好回的?爹你看,咱们两个离开家生活多好,自由自在的,再没有那么多堵心事。可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劝他,他爹的孝期还未过,想起来就难受。”
周泉旭这边听着儿子絮絮叨叨,那边走神想着铺子里的生意到底要怎么回暖。
他跟儿子不一样,他是正经在市坊里混大的,对于这些民宅长巷里的门门道道都很清楚,他等儿子一口气说完,才缓缓开口:“好了,小哲比你稳重得多,爹看他是个有主意的人,你就不要瞎操心了,再说你们也不过就是竹马好友,有些事情,你不要过界。”
不知道为什么,杨中元觉得爹爹口中的“竹马好友”以及“过界”两个词十分刺耳,他只觉一口气仿佛堵在喉咙里,好半天都没说出话来。
周泉旭见儿子那样子,心里多少就有了成算,他给杨中元续了一杯茶,这才慢条斯理说:“小元呐,你觉得是谁家来咱们铺子捣乱?”
说起生意上的事情,杨中元顿时精神起来,他把刚才心里想的乱七八糟事都扔到一边,张嘴就说:“我想了,多半是孟记那个瘦高条,米铺老板告诉我,以前这雪塔巷里还开过两家面铺子,不知道咋了最后都开不下去,倒闭回了乡下。你看如今雪塔巷里只有他们家有拉条子,他人又十分小气,除了他没别人了。”
周泉旭听了他的话,想起了孟记那一家子的情况。
杨中元见爹爹认真思考起来,便也不再打扰他,从空屋里取了两个桃子,洗干净后一人一个啃了起来。
七月的水蜜桃非常甜,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桃子甜蜜的味道。周泉旭眯着眼睛啃桃子,沉吟片刻道:“我记得孟条从他父亲手里接下生意后,孟记生意才好起来的?”
杨中元点点头:“我问过这边的老住户,早先雪塔巷和蓝鹤巷人都不多,这几年大梁越发繁荣,许多附近的村人也搬来城里居住,这地方人气才旺起来。说是孟记生意从那时候好起来,其实也不尽然,应该是从那时候雪塔巷所有铺子生意都好。”
周泉旭了然点点头,然后笑着问儿子:“你本来想了什么法子。”
说到这个,杨中元不由有些窘迫,他这几日十分担忧程维哲安危,对铺子里的生意就不太上心,现在爹爹问了,他才含糊答一句:“我原本想着,他既然用流言赶走了我们的客人,我们也可以用流言赶走他的。可我尝过他家的拉条子以后,我就不那么想了。”
“哦,你什么时候吃的?”周泉旭很诧异儿子吃过孟记的吃食,自打搬来雪塔巷,他们父子同吃同住,杨中元可没有哪顿不是在家吃的。
“我……”杨中元有些窘迫地看了一眼爹爹,然后小声道,“那天那个孟条来店里吃我做的面,说话不太好听,我怕他动什么歪主意,就找了个小子帮我也买了碗拉条子回来,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
周泉旭可不知道孟条曾经来过,此刻见儿子忐忑的表情,便觉得十分好笑。
“你啊,什么事都藏心里,让爹也替你分担一二吧。”周泉旭摸摸他的头,许多年了,他一个人跪坐在佛像前,手里捻着一颗颗冰冷佛珠,想的却是儿子毛茸茸小脑袋。
虽然如今儿子已经长成高高大大的青年,但在他心里,那个可爱顽皮的傻小子,依旧不会消失。
杨中元抬头冲他爹笑笑,然后道:“其实咱们在这雪塔巷待不长,我也懒得分心去对付他,可别人都欺负到咱们头上来了,是个泥人也要生气。爹,论做饭的手艺,他真比不上我,现在他生意好,不过占着吃食种类多,铺子时间长的优势,如果我不怕费事,多家那么几样点心,生意肯定会比以前好。可是爹,难道我们就一辈子开小食摊吗?”
他说着,抬起头望了望院外的天。丹洛位于大梁北部,夏日不及南方炎热,少雨多风,冬日却比南方寒冷,多雪少雨。这里的天比帝京更蓝更高也更苍茫。
“爹,你有什么梦想吗?”杨中元问。
周泉旭见儿子一脸认真,跟着笑出声来:“我啊?你爹我是农户出身,小时候家里吃不饱饭,我那时候就想将来长大了挣了钱,我买上它一百亩好田,请人给我种地。十来岁……我去了杨家,一开始我想着,等以后攒够了月银,我就来这里开个小铺子,然后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后来,我有了你,我每天每天都盼望着,你能长成一个好孩子。”
他身体仍旧没有好起来,声音轻轻慢慢,却仿佛夏日里的甘泉,流进了杨中元的心田。
“你看,你现在长成了好孩子,我们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小元,爹已经没有其他的梦想了,我现在唯一盼望的,就是你自己过得幸福,你高兴了,爹就高兴。”
他这一席话,说得杨中元眼眶都湿润起来,他有些哽咽道:“爹……我高兴,我现在每天都高兴,等你治好了病,我们就离开这里,天高水长,哪里都能成为故乡。”
是的,当曾经的家园不想归去,那不如自己给自己找一个故乡。
杨中元打一开始从宫中出来,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现在他自己靠手艺活吃饭,又有程维哲答应与他一同创造事业,他曾经藏在心底的朦胧想法,也渐渐成为了他的梦想。
“爹,我见过这世间最奢华的一切,”杨中元轻声说着,他嗓音没有多少怀念,更多的,则是对那些极致的富有与权力的向往,“爹,以后我带你去永安宫瞧瞧,进了那个地方,我才知道杨家祖宅有多么小,我才知道丹洛其实不过是一个北方城市。”
年幼的时候,杨中元以为丹洛是世间最富饶的城,他从小锦衣玉食,也总认为杨家是世间数一数二的富有。
可是一遭进宫,却彻底改变了他的眼界。原来,大梁幅员这样辽阔,原来,皇宫那样富丽堂皇,更原来,世间有那么多大商贾,他们宝马香车,他们金玉满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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