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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比富家少爷从来不会同家中小厮结亲一样,哪怕那小厮早就离开主家重新生活,也并不能改变他已经经历的过去。
大梁繁华百年,百姓日益富足,读书人多了,识字明理的人也多了。
可就是因为这样,世家之中,有些规矩越发不能打破。
他这一辈子,就是因为无法反抗主家,所以才落得这样下场。在心里,他是再不愿儿子受哪怕一丁点伤害的。
即使这样的伤害,比之他前半生所经历的,差之千里。
程维哲仰着头看着这个已经有些斑白鬓发的中年男人,他认真道:“叔,将来我和小元会一起离开这里,程家的一切我都不会要,也会努力跟那个家断得一干二净。小元曾经的过往,如今便只你我知道,我相信杨家人也不会傻傻地到处去说。我这里,叔你可以放心,小元不想要的事情,我从今往后,便再也不会做。”
“叔,等我们一起离开这里,我跟小元喜服成双,我会再一次跪在您面前,叫您一声爹。”
周泉旭终于安下心来,然后笑道:“叔期待那一天早点到来。”
再遇
九月之后,丹洛渐渐凉爽下来。
白日倒还不显,晚上太阳落山之后,那一阵阵的秋风吹得人舒服极了。
丹洛的秋季并不长,等到银杏都黄了之后,便是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
秋日麦穗黄,每一年的这个时候,就意味着新的丰收便要到来。
天气日日转凉,吃汤面的人也多起来,杨中元面铺子里面的每一碗面如以前一样,无论是汤头还是面条,再到配面的小菜,这个年轻的小老板每每都是认真端上,从来不曾马虎而为。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铺子里的生意是一日好过一日。
一月下来,刨除成本和人工,他竟能攒下几十两银子,这在开店伊始,他真的从未想过。
每天晚上跟周泉旭挑灯算账,杨中元都觉得仿若活在梦中。虽然因为生意好,他门父子俩加上程维哲都异常辛苦,但他如今看着白花花的银子,便觉得十分值得。
想要将来过好生活,年轻的时候不努力又怎么能行?
每日躺在床上光想着天上掉馅饼,到头来只能饿死。杨中元是个很实际的人,他十几岁时刚学厨艺,那时候梦想就是出宫以后开个食楼,如今虽说只是个小小的面铺,可他到底是坚定地向着梦想前行。
并且这第一步,已经走得很稳,很扎实。
学种茶是一门相当难的手艺活。尤其以洛郡一地的耐寒茶为最甚。茶树是喜温喜湿的树植,许多时候,一旦冬日气温过低,很多都会休眠甚至冻死。大梁南地的茶种最多,也是最主要的产地。而北地却只有洛郡,具体来说,其实应该是洛郡丹洛城七里村。
七里村地理位置极为特殊,它依山傍水,夏日雨水丰沛,冬日却很反常,并不会太冷,是北方耐寒茶唯一的产地。洛郡最著名的丹绿、荣华以及白庭,边都是七里村所产。口感上略微比南地茶更重一些,就连白庭也是如此。
而作为北地茶的主要产区,七里村虽然名为村,实际上占地面积极广,村中村人大多都以种茶为生,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茶园。平时对于茶树的养护都是自家人来做,等到了摘茶时节,便请了茶工来摘,百年来倒也一直延续了下去。
程维哲去学的,自然就是修枝、除虫、看叶以及施肥给水,虽说北地与南地的茶树种类略有区别,但是照顾茶树这个活计却是都通用的。
等到八月都忙完之后,程维哲便也没再去茶园学,而是留在面铺子里给杨中元打下手。
其实他自己的茶铺里也有的事忙,特别是他从别的铺子里买到了略高于茶园收价的茶叶之后,茶铺的盈利就显得有些捉襟肘见,可程维哲却全然不太在意。
他只是把二毛从程家带出来,送了他去七里村茶园,日日都同茶工们同吃同住,仔细学习。
这一次无论是程家谁人所为,都给他敲了一个警钟。他想要自己做大,做强,便根本无法在丹洛这个地方成功。程家虽不说是百年氏族,但到底算是丹洛名门富商,有这一个庞大的家族在,程维哲想要创出自己的那片天地,根本没有可能。
他也从来不是一个头脑发热的人,并不会为了堵气或者是泄愤,偏要在这里闯出名堂,给程家颜色看看。
作为已经弱冠的青年人,程维哲一直都很清醒,在还没同杨中元交心之前,他便已经决定跟杨中元一起离开,共同在别地闯荡。就算其他地方也并不比洛郡好混多少,但到底不会有人时时刻刻盯着你看,每天每时都想给你找不痛快。
更何况,等以后他们真正发展起来,身板足够硬了,想要做什么还不是轻而易举?
程维哲同杨中元定情之后,两个人虽说偶尔也会说一些让人听了牙倒的话,但大多数时候聊的还是生意上的事情。
杨中元小面铺子看起来生意非常好,还很挣钱,而程维哲的茶铺也一如既往都是喝茶听书的茶客,可他们真的只是最普通的小生意人。跟真正的商人差了不知凡几。
他们性格虽然并不相同,但许多时候看事情的角度却都很一致。
无论是程维哲还是杨中元,都认为要经商,便要往大里做。杨中元已经离开杨家,而程维哲也即将摆脱程家,那么他们两个自己,为何不立下新的族门?
他们知道如果选择这样一条路,未来生活会很艰辛,但如果能成功,一切便都值得了,不是吗?
所以怀着共同愿景的两个人,每日干起活来,是越发卖力。
九月初的一个晴朗的正午,天高云淡,微风徐徐从雪塔巷口贯穿而过,带来阵阵凉爽。
因为最近生意实在太好,经常有客人在门口排队等着,程维哲便从自家茶铺里拖来两条板凳,放在面铺门口让食客们歇歇脚。
自然,还会有程维哲茶铺里的丹绿任等候的客人随意喝,不收银子。
杨中元脖子上挂了一条汗巾,他时不时在上面蹭掉脸上的汗水,可无论是抻面还是拉面的时候,却从来都是认认真真,他家的面条味道,从第一日到如今,是一丝一毫都未改变的。
甚至,因为做拉条子已经得心应手,味道比刚开始的时候更好了一些。
“阿哲,十三号。”杨中元刚煮出一碗汤面,仰头就叫程维哲来上菜。
程维哲端起食盘,向杨中元指的位置看去,便看到唯一没有再吃面的客人冲他挥挥手。程维哲冲他笑笑,端着面迅速给人摆到桌上。
这个时候的铺子里是一天中最忙碌的,程维哲用衣袖擦了擦汗,倒了一杯凉茶送到杨中元嘴边:“喝点水吧,看你脸都红了。”
杨中元确实觉得喉咙有些烟气,于是便张开嘴,让他喂自己喝水。
有好事的食客看到,笑着打趣:“小老板,你们兄弟感情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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