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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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飞来横祸(第1页)

“小子,今天生意不错啊,赚了不少啊。”华灯初上,旅游区外围,熙熙攘攘的游客们一边拍照,一边逛着路边的小摊,比起在景区内买些坑爹的纪念品,在外面的街边小摊上淘些物美价廉的特色装饰品、特色小吃,明显更吸引他们。

吴诺就是众多小贩中的一个,跟别的小贩比起来,他要年轻得多,本来就十八|九岁的年纪,再配上一张几乎称得上漂亮的娃娃脸,不过,大概因为吴诺高中没念完就出来混,摆了两年地摊,脸上的市侩之气生生让他颜值打了不少折扣,但即使这样,很多女顾客以及一部分男顾客都更乐意照顾他的生意。

没办法,谁让这就是一个肤浅的看脸的世界呢?╮(╯▽╰)╭

吴诺摆了两年地摊,大智慧有没有不好说,但是小聪明却很有一些,眼光也不错,总是能抢在别人面前卖些新鲜的产品——从民族风手包项链、到地方特色纪念品、再到自拍神器等等,天晴卖帽子雨天卖伞夏天卖冰棍冬天卖毛绒玩具,没事顺道弄个喷绘什么的。他拿货比较谨慎,宁愿少赚一点也会挑些质量好的东西,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不光外地来的游客愿意买他的东西,本地经常来景区逛的人也有些他的回头客。

因为有些小聪明,吴诺清楚摆地摊、成天跟城管斗智斗勇并不是一条很好的出路,尽管赚得钱或许并不比写字楼里光鲜亮丽的白领们少,但是个中辛苦,只有摆过地摊的自己知道。

日晒雨淋跟老鼠一样被城管追着跑,年轻的时候或许没什么,年纪大了可吃不消。

所以,吴诺有个很长远的目标——开店当老板!

说到这项伟大的目标,就不得不提一下吴诺的家庭,他妈妈身体不好,在他十岁的时候就早早去世了,周年还没过,他老爸就领了新人回家。后娘带着个比他小两岁的拖油瓶,那拖油瓶简直跟他爸一个模子印出来来的,他俩跟他爸站一起,谁都觉得那拖油瓶才是他爸亲生的,验dna的钱都能省。

而那拖油瓶也确实是他爸爸种,否则就他爸那抠门到死的德性,也不可能对个丑闺女比对亲儿子还好。

后娘过门没两年,又给生了个小儿子,至此,吴诺在家的地位彻底沦落到最底层,原本对他还有些好的爷爷奶奶,在后娘的甜言蜜语和小孙子奶声奶气的讨好中,渐渐忘了大孙子。

吴诺的家境并不算差,虽然是在二三线小城市里,爷爷奶奶都是退休工人,老两口加起来一个月能领三四千的退休金,他老子在条不冷不热的街上开着一家四十来平方米的小餐馆,靠着一手还过得去的手艺,生意一直不算差,再加上自家铺面不用出租金,最近几年每年也能有个十多二十来万的收入,另外还有两套住房出租,租金虽然不如大城市里贵,但是每年还是能收个六七万的租金,在二三线小城里,这样的收入,足够让一个家庭过上比较滋润的生活了。

起码,供一个儿子上高中是绝对没问题的。

可是,吴诺的老子就说他没钱,没钱供吴诺读高中。

吴诺脾气也倔,见不得外公外婆一把年纪了还为这事儿跟他老子扯皮,他妈妈是独生女,外公外婆将近四十岁才有的她,当年妈妈去世就让老两口大受打击,身体一直都不怎么好,不算多的退休金每个月大半都得给医院上供,完了,两口子还要生活开支,另外还要时不时偷偷塞点给吴诺,长年累月的下来,老两口根本没办法承担吴诺的高中学费。

看着两老口愁眉苦脸的样子,吴诺放弃了读书,即使他的成绩本来还不错的,即使他也曾认真考虑过‘读书改变命运’,但,最终他选择了放弃,但,他也没随他老子的意思,进自家餐馆打白工,而是让外公帮他找关系去了省城一家工厂里做工。

保底一千,其余的按计件算提成,吴诺憋着劲儿,拼死拼活干了三个月挣了7千块就辞职了。别人以为他年纪小小吃不了苦,哪知吴诺是看上了夜市摆地摊的生意。

他打工的地方是在一个集中工业园区,来自全国各地的工人都有,这些工人都住在工厂提供的集体宿舍里,晚上没事儿大家就喜欢出去逛逛夜市。因为这里距离城区远,城管对小商小贩管得也不怎么严,只要没有上级检查指示,一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了。

吴诺休息的时候跟着工友们去逛过几次,他天生对数字非常敏感,再加上家里做生意的,耳闻目濡多少有些天赋知道些门道,略略一算,那些小贩一晚上少得能赚好几十多得能赚两三百甚至更多,比他累死累活做工强多了,踩了几次点以后,吴诺终于决定辞职拿工钱下海。

万事开头难,吴诺走了不少弯路吃了很多亏,生意才渐渐开始有起色。

大约,他天生就有一股子闯劲儿,在省城逛过多次后,决定离开工业区,去省城找机会。

渐渐的,他开始辗转在省城市区的各个景点间,渐渐站稳脚跟,有了积蓄。

外公外婆看他能够自己谋生,并且生活得还不错以后,大概也是放心了,相继病逝。老两口没什么积蓄,过世前生病很花了些钱,过世后,吴诺卖掉二老的房子自己又添了些钱,才把二老欠的钱还清并将他们安置好。

二老去世后,吴诺对生养自己的小城市更没有什么牵挂了,谁也没告诉,继续回到省城当小贩摆地摊。

他老子大约也满意这种彼此相安无事的状态,只要吴诺不管他要钱,怎么样都好,至于吴诺在干什么,生活得好不好,并不在他关心的范畴。

吴诺也乐得自由自在,但他心里始终憋着股气,每每被城管追得屁滚尿流的时候,每每在破旧的出租屋里孤独得想哭的时候,他就在心里发誓,有朝一日他一定要拥有一家自己的店铺,自己开店当老板,过得比他老子好一百倍。

正因为有这个‘宏大’的目标,吴诺一直勤勤恳恳走在自己的道路上,而没有被城市纸醉金迷的蜃影引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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