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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这位芳姐对儿子的信任异乎寻常,不过这毕竟是女主文,秦昭这个女主角自带x点男主角魅力免疫光环,她一点都不觉得连瑜的话很可靠,只觉得这娘俩儿这会儿比较像神经病。
连瑜当然不知道这会儿他已经被盖上了神经病的戳,猛地一拍头:“对了芳姐,你不是给阿昭做了两双鞋么,不如直接拿给她?省得你来回跑还得送了。”
秦昭忍不住又想抽嘴角了,有这么送东西的么?这可真是不拘小节。
连瑜跟芳姐住的小院子不大,只有三间正房,院子西面是墙,东边有两间厢房。芳姐便住在厢房里,其实连瑜曾想让芳姐搬到正房去,他住东边那间,芳姐可以住西面,正房光线好,冬暖夏凉,他实在见不得长辈比小辈住的局促。可芳姐见正房另一侧的房间是书房的格局,死活不肯让儿子把读书的地方挪到厢房去,连瑜实在说不通,只好放弃了。
芳姐听儿子说鞋的事儿,忙站起来跑去厢房,秦昭觉得让个长辈去拿挺失礼的,索性跟了进去。
厢房两间,分别住着芳姐跟两个丫头。秦昭跟着芳姐走进去一看,小小的屋子,收拾的干干净净,只是床上有点乱,炕桌上满满的都是碎布头。芳姐儿十分不好意思:“让大姑娘见笑了,这些都是做衣服剩下的碎布头,我想着攒攒,回头熬点糨糊粘成鞋垫儿……”
秦昭虽然出门少,也知道一般人家的日子过的并不容易,见芳姐儿这样子节省并不觉得奇怪。芳姐从柜子里拿出来一个松江布的包裹,打开了给秦昭看:“瑜儿的衣料颜色太素。不合适,我的呢,颜色暗点,做荷包帕子也不好看,所以便给大姑娘绣了两双鞋,我怕做的不合脚,便往大里做了……姑娘别嫌弃我手艺不好。”
秦昭接过鞋子一看,一双墨绿色缎子料的,一双深紫色的,颜色确实挺老气,但芳姐儿的手艺极好,上头的绣的花样颜色鲜亮,两双鞋精精致致的,看着十分可爱。秦昭忍不住拽起裙角看看自己的鞋子:“哎呀,看了芳姨做的鞋子,觉得自己的鞋子简直不是给人穿的了!”
说话的功夫,秦昭把鞋子换上,果然微微大了一点儿,秦昭笑道:“我春天已经买了三双鞋子了,这两双鞋子正好放着秋天穿!哎呀,这底子做的真舒服,又厚又软的,这也是千层底的,怎么就比外头买的贴脚呢?”
芳姐忙道:“大姑娘喜欢,我便再给你做几双现在穿的!”
秦昭摇头道:“方姨莫要再做了,您是长辈,我哪里能为了穿双鞋,就这么折腾您呢?您平日里也少做这些东西,交给下头丫鬟,或者出去采买。别伤了眼睛。”
芳姐越发局促:“我是不知道能干点什么,多亏了秦老爷,瑜儿的病也治好了,我也有了容身之处……每每想起来,万分的感激,却不知道这大恩怎么报才好,便想着给大姑娘做点东西,心里也好受些。”她说着眼泪差点掉下来,却又赶紧收了回去,并不等着秦昭来劝,就赶紧又问秦昭喜欢什么颜色,回头她再做些东西:“整日闷在家里,若不做点事情,可是要闷坏了。大姑娘莫担心,我每天只在白天做两个时辰,不伤眼的,”
秦昭对这位芳姨的印象还真是不错,长得好看,脾气也温和,就是有些胆子小,不过这大概也是因为寄人篱下的缘故,情有可原。她见芳姐儿还是有些紧张,似乎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便转移话题:“芳姨,我听人说,我们吃的米,那稻子是水里长出来的?您在乡下呆过,应该见过这东西吧,在水里长,可怎么收割啊?”
芳姐听秦昭问这个,表情立刻轻松了,细声慢语地说:“其实稻子也不都是长在水里的,我家乡那里,种的便是旱稻……不过我家老爷的家乡,种的倒都是水稻。”
她的声音很好听,温温柔柔的,似乎能把人身上的焦躁全都抚平一般,秦昭静静地听着,偶尔问上一句十分外行的话,两个人竟然还真谈到一起去了。
秦昭本来只是没话找话,真说起来,发现芳姐儿平日里只是太胆小,一旦不紧张了,说话有条有理,用词还挺讲究的,不禁好奇道:“芳姨,您是不是上过学啊?”芳姐脸一红:“我这样的人,哪里上得了学?是那会儿夫人在的时候教我的,她说人生一世不容易,既然有机会,就别做了睁眼瞎子,哪怕能给瑜儿念个书教他写个一二三呢?”
秦昭“哦”了一声,忍不住评价道:“连夫人可真好。”
芳姐点头道:“夫人是这世上最好心的人,我每每都想,若当初病的人是我多好?夫人若还在的话,老爷也肯定不会有事儿……他们都在,瑜儿也就不会被那些人--偏偏剩下我这个没用的,护不住他。多亏了秦老爷救了瑜儿,要不然,我真是连死都不敢死,生怕到了九泉之下,没脸见老爷夫人。”
秦昭想起当日在街头遇到连瑜的场景,忍不住道:“话不能这么说,难道不是您把无瑕哥哥救出来的?我第一次见到无瑕哥哥的时候,他衣衫褴褛浑身是伤,却还记得提醒我赶紧回家,小心拐子……阿爹那时候便对我说,身处困境却还能坚持本心,且毫不颓废,连大哥是个很难得的人。我觉得,就算连大哥没有碰到爹爹,也一定有办法摆脱困境的。”
其实连瑜遇到秦昭的时候情况已经相当糟糕了,语言不通,写的字一般人还不认识,又带着一身的伤……可以说,他是处在绝境中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即使当初秦昭不知道他的身份的时候,对他也只有好奇,却无法产生同情怜悯这类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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