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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萨莎用自己的大爪子不断的将巴克利往阿穆尔的身边推。

巴克利满脸都写着拒绝,好像这比挨打还让他难以接受。

阿穆尔觉得,此时此刻胖乎乎的巴克利完美诠释了表情包:你怕是在为难我胖虎jpg

按理说巴克利救了他们,阿穆尔觉得巴克利不应该像萨莎一样仇恨人类,但也许真如巴克利所说,顺便救的,巴克利是萨莎的儿子,一定也非常讨厌人类。

阿穆尔不知道怎么了,别的动物再讨厌他,他不在乎,但他有点在乎巴克利,眼神里难免表露出一些难过来。

巴克利连忙解释:“阿穆尔,我不讨厌人类,我喜欢人类,阿穆尔,对不起,我愿意给你舔伤……”

萨莎震惊,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这个闷葫芦儿子什么时候话这么多了?!

阿穆尔欣喜的看着巴克利,只要巴克利不讨厌他就好……忽然之间他明白,难道是巴克利害羞了吗?但作为一只本土老虎不应该觉得舔伤害羞。

到底是不是害羞不重要,阿穆尔现在想的是,巴克利在这种情况之下说不讨厌人类,以后萨莎只怕会更加厌恶巴克利,巴克利会遭到变本加厉的“家暴”。

泰加全程无视萨莎母子,最后才说:“阿穆尔、其其、波莉,我们该回去了。”

阿穆尔连忙小声对巴克利说:“别再惹怒萨莎,你就说你非常讨厌人类,只是怕泰加才不敢说实话。”

巴克利出神的望着阿穆尔点了点头。

泰加和三只小崽子走远之后,萨莎怒吼着问巴克利:“你不讨厌人类?!”

萨莎太了解巴克利,她的这个儿子完全不怕挨打,也从来不听她的话,她怕被泰加看到她连自己的幼崽都管不了,这太丢虎脸。

巴克利怒视着萨莎,狠狠一口咬住了萨莎的大爪子,死死的咬着不松口,似乎想要用自己乳牙都没长全的嘴咬死萨莎。

萨莎怒吼着用力的甩着爪子,想要将巴克利摔下来,巴克利被甩的头晕眼花就是不松口。

砰的一声巨响,巴克利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因为太胖毛太厚,砸在地上还弹了两下,他立即爬了起来,龇牙咧嘴的怒视着萨莎。

萨莎的体型特别大,巴克利太小整个身体还不如萨莎的爪子大,一大一小两只白虎怒吼着对视了很久。

最终却是萨莎败下阵来,她当然不是心疼儿子,她是真怕了。

萨莎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被巴克利的眼神看怕了,巴克利眼神里的残暴嗜血狠戾,让她不寒而栗,竟比泰加的眼神还可怕。

往常即便她再怎么打骂巴克利,巴克利从来不会反抗,更不会用这么可怕的眼神看着她,她知道,巴克利今天的反常完全是因为她骂了阿穆尔。

自此,萨莎再也不敢说阿穆尔一句坏话。

回去后的好几天,阿穆尔都梦见巴克利被萨莎咬死了,泰加向他保证亲眼所见巴克利活的好好的,他才没有再做噩梦。

这天泰加带着小崽子们来到了森林和苔原的交界处。

苔原也叫冻原,多处于极地内有极昼极夜现象,植物为多年生常绿植物,这些植物都很矮小,常匍匐生长或长成垫状。

西伯利亚狼又被称为苔原狼,因为西伯利亚森林是老虎的地盘,他们要避开老虎就只能生活在苔原。

阿穆尔望着被积雪覆盖无边无际的苔原,到处都是狼群,这些狼群的数量都极为庞大,狼群就是苔原的顶级猎食者。

泰加带着小崽子们在一颗大树前悠闲的趴了下来看着苔原里的狼群。

森林里的猎物肯定比苔原更加丰富,因此狼群总是“贼心不死”,明知道老虎是不可战胜的,他们还是会试图在森林里占据一席之地。

老虎的领地内一般没有狼群,只有零散游荡的孤狼,这些狼会巧妙的避开老虎,虽然他们知道在老虎的领地非常危险,但他们是孤狼在苔原更加难以生存。

泰加:“你们以后都会成为王,必须非常了解狼群,才能更好地战胜狼群。”

三只小崽子不断的点着头,开始认真观察不远处的狼群。

泰加:“这是阿斯德狼群,是这里最大的狼群,也是最有可能入侵森林的狼群……”

阿穆尔听说过这个狼群,足有一百多只狼的巨型狼群,即便狼王狼后已经步入晚年,仍旧把狼群管理的很好,最近狼群里竞争下一任狼王的“内战”异常激烈。

狼群的规模在冬季一般都20-40只,夏季为12-15只,阿斯德狼群无论冬夏都有100多只狼,是非常稳固的狼群。

阿斯德狼群的狼王叫基鲁,即便已经13岁高龄,仍旧非常的健壮体型十分庞大,野狼的寿命一般为15-18岁,人工饲养的狼可达20多岁已是极限。

阿穆尔一眼就认出了趴在堆满积雪的大石头上的就是基鲁和狼后,站在他们旁边的都是族群里最健壮最有可能成为下一任狼王的,是狼王狼后最喜欢的心腹狼。

每一只走到狼王狼后身边的狼都会舔狼王狼后的嘴唇表示尊敬,伏地表示臣服。

狼群的等级制度森林,越接近狼王狼后的狼级别越高,而那些散落在族群边缘的狼则是等级最低的亥狼,他们根本没有资格靠近权力中心。

泰加:“阿穆尔,看见那天差点吃掉你的白狼就告诉爸爸,爸爸必须咬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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