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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汉和沈霄是两种人。
沈汉一时没说话,他暗自诧异,自己为何有这种想法。
一个咖啡杯被沥干水放在台面上,沈霄用抹布擦手,“你为什么烦闷?”
沈汉微微眯眼,望向天花板,“我想请一个很长的假,长到帝国访问团走人。他们还没来,报纸上电视上已经全部是关于帝国访问团的消息。访问团里有多少贵族,联邦人民居然也对贵族的八卦津津乐道。”他后靠墙壁,叹口气,“差不多每天都有人问我帝国的事。”
沈霄脸上的表情变得复杂。
他面容相仿,但气质比他温和的弟弟问,“我不想人知道我们,还有妈妈,以前在帝国是什么身份,很虚伪吗?”
沈霄最终摇头,吐出的字重若千钧。?“不。”
沈汉笑了笑,“哥……”手臂搭上沈霄的背。
第二十一章
三月二十日下午四时,新都国际航空港外一弯碧水映着热烈的日光,旗舰盘旋着化作一只紫色巨船,缓缓降落在银光夺目的水面。
三十多家媒体的记者和主持人围在航空港外,激动万分。
“刚刚降落的是帝国皇帝御用的“紫水晶号”,它从柏丽宛榭宫直飞到这里,带来了高贵奢华的帝国风情……”
快门声此起彼伏。
转播的大屏幕前,沈汉按了按太阳穴。
“这些媒体对帝国也太谄媚了吧!”莫少校气得眼珠发红,恨不得把兴奋的记者和主持人统统逮捕,“他们都该被判处叛国罪!”
他的兄长死于联邦帝国的战争,像许多沈汉曾经的战友一样。沈汉完全理解,为什么莫如兰不能坐视他哥哥用生命保卫过的人民掉转头去崇拜帝国贵族。
“让人恶心,但不犯法。”沈汉以为自己会斥责、嘲讽媒体在这件事上的无良表现,却连对此感到愤怒的力气都没有,“我在很多事上佩服你哥哥,其中有一件就是,他明知道我们保护的民众健忘,仍愿意为他们献出生命。他保护的是一个自由的联邦,自由里包括新闻自由。”
莫如兰默然一阵,咬紧嘴唇,“帝国访问团三天后真的要来我们基地参观?”
“我们还要负责帝国访问团参观期间的保卫工作。”沈汉的太阳穴又开始发胀。
屏幕上,这个很明显亲帝国的主持人叫出声来,“扶梯降下了!舱门打开了!帝国的伦诺克斯公爵大人第一次访问我国!”
豪华旗舰的舱门已经很高,那位公爵居然要微微低头才走出来。才刚出来,这个高大强壮的男人就敏锐地看向镜头密集处,露出公式化微笑。
好一位不同寻常的大贵族!沈汉的目光立即锁定在伦诺克斯公爵身上。在他第一次亮相前,沈汉订阅的新都小报都在猜测这位公爵会穿什么衣服——传统庄重的帝国长袍还是新式的简易西装。
新都居民很少会和关心一个二十岁的女星穿什么一样关心一个四十岁的男人穿什么。
但他的衣着代表了他的态度和他未来的政治主张,现在展示给千万双关注他的眼睛。
他穿着一袭帝国贵族的紫袍,浓重的紫色上绣着金线。紫是帝国最尊贵的颜色,皇帝的居处墙壁都是紫色,所以称之为紫室。
他在衣着上尊重帝国的传统,但款式却经过改良。帝国男性贵族也像女性贵族一般愿意为一袭华服豪掷数万马克,作为除未来女皇外最尊贵的人,他的华服却既没有宽大的衣袖与繁复的珠宝,又没有拖地长达数尺的下摆,这一身长袍显得分外合身且肃穆简朴。
他有棕色的头发与蓝色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和眉骨,高贵血统的证明。他是非常适合被绘成肖像画的人,宫廷的天鹅绒紫幕做背景,胡桃木书桌,富丽堂皇的家具,小地球仪望远镜之类精致的玩物,桌上摊开厚重的丝绸装订书,腰间佩剑,战士的坚毅和学者的儒雅在他身上合二为一,貂皮斗篷和绶带又为他增添高贵威仪。
伦诺克斯公爵徐徐走下扶梯,向两侧记者挥手示好。他是访问团中身份最高的人,其他人已经用对待皇帝配偶的礼仪对待他,在他下到扶梯一半时才走出舱门,隔一段距离跟在他身后。
随行者中比较引人注意的是一位二十余岁的惠灵特伯爵,金发碧眼,在烈日下十分美貌。不同于伦诺克斯公爵的成熟持重,年轻伯爵脸上是贵族常有的鄙夷和不耐烦的神气。
联邦的副总统,一个笑呵呵的中年人随即迎上去,与公爵摆出摆过千百次的友好握手姿势,媒体冲到他们跟前拍照。
这一幕让沈汉低声笑出来,“据说是总统还是副总统去迎接让桂冠宫的幕僚们抓破了脑袋。”女皇到访,毫无疑问是总统迎接合适。但是女皇的未来配偶……总统迎接待遇过高,但他作为帝国的实际掌权者,只让副总统迎接又待遇过低。最后决议是副总统前往航空港,将帝国访问团接待到桂冠宫,总统亲自举行国宴。“其实谁去都好,在这位公爵面前,哪个年龄相近的男人都会相形见绌,除非……”
莫少校没好气地问,“除非什么?”
沈汉笑着摇摇头挥走那个荒诞的念头,端起茶杯喝茶。他见过最吸引人眼球且处于金字塔顶端的男人是卫敏存,如果卫将军愿意辞去军职,做个政治家,沈汉天马行空地想,凭他的容貌和姿态,倒是能和这位公爵在大屏幕上打个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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