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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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马骝耐心地等待着。通过这几天的观察,一会儿她们就该分道扬彪了。

背后传来车轮碾压马路的沙沙声,他拉下了头盔的挡风眼罩。一身黑色装扮的他,完全与夜幕融合到了一起。头顶的路灯早已成了摆设,当然是他的杰作。

一辆出租车从旁边开了过去,带走了女人的声音。

他探头过去,路边只剩下那个穿着橙色外套、下巴上有一粒痣的女人。她肩上挎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红色皮包。马骝兴奋地咽了口唾沫。不过最令他动心的还不是这个。

女人完全没有意识到即将降临的危险。她悠然地走着,高跟鞋铿锵地敲打着马路。不远处的那栋灰色楼房就是她的住所,两三分钟后就可以回到那个温暖的房间,洗个热水澡,再把疲惫的身体扔到松软的席梦思床垫上。平时都是这样的。

空气中似乎还残存着一丝灰烬的气息。不久月前的那场可怕的大火,至今还在她的记忆里燃烧。那时候她住在芙蓉公寓,深夜时北沟屯突然起火,火借风势,迅速吞没了附近包括芙蓉公寓在内的几栋大楼。要不是她睡觉惊醒,恐怕早被烧成灰烬。之后换到了现在这个房子。依旧在北沟屯附近,没办法,因为工作的地方离这最近。

想到这些,她裹了裹外套,怜惜地看了一眼穿着薄丝袜的腿。讨生活真不容易啊……她幽怨地叹了一口气。

快要走到斑马线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一阵凄厉的轰鸣。这声音就象一把刀将寂静的夜幕劈开了两半。她下意识地回头,一个黑色的影子风驰电掣地闪过,同时她被这股突如其来的气流击中了身体,失去控制地扑倒在地。

不知过了多久,焕散的魂魄重新回到了她的躯壳。她笨拙地爬起来坐在地上,丝袜破了,鞋跟断了一只。脖子也火辣辣地疼,抬手一摸金项链不见了,一起消失的还有那只红色的皮包。&ldo;飞车党&rdo;这三个字如同伤口渗出的血渍一样,在她的脑海里逐渐清晰和扩大……

位于北沟屯腹地的一处幽暗的巷子里,马骝将那辆破旧的雅马哈摩托车靠在一根电线竿子旁边,就着昏黄的灯光清点刚才的战利品。那条金项链拎起来很有质感,大概值个一万左右。他举起来嗅了一下,上面似乎还残存着那个女人身上的香味。满意地笑了,揣进夹克的口袋。

马骝惦记这条项链有一段时间了。

他第一次撞到这个女人是在2046夜总会门口,当时就被她脖子上的那条金项链给吸引住了。根据几天的跟踪,他摸清了女人的行动路线。女人住在北沟屯附近的某座公寓,白天睡觉和逛街,晚上则到2046坐台,通常工作到凌晨一点多,下班后有跟女伴去&ldo;老六烧烤店&rdo;吃夜宵的习惯。当然如果某天有过夜客人的话除外。夜宵之后女伴们搭车散去,而她由于就住在附近,所以通常选择步行回巢。

老六烧烤店位于北沟屯外侧,与她住的那座毗临,回去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那段几分钟的路还算僻静,况且没有天网监控。马骝决定将动手的地点定在那里。马骝做这一行的时间不短了,之所以一直逍遥法外,就是因为他对市区的天网布置了如指掌。送货工人的这个职业为他提供了不少便利。

没有人天生就是坏人,马骝也是一样。命运的转折发生在三年前。那一年,他父亲突然长了一个脑瘤,592如果及时切除的话应该没有性命之虞。可是手术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天文数字,就算他们倾家荡产也无法凑足这笔钱。在看够了医院的冷眼之后,他们只好放弃救治的希望。

等待死亡降临的那段时间至今想起来心如刀绞。后来母亲精神上承受不了这个压力,喝药自杀。这件事情对马骝的影响是巨大的。他第一次意识到钱对一个人的重要性‐‐只有有了钱,生命才能获得别人的重视。否则还不如一条狗。

为了不让自己重蹈覆辙,马骝决定做个有钱人。可是他一无学历二无一技之长,只能做一些粗浅的工作,这距离自己的发财梦太遥远了。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他决定做贼。

一年前,他在一次入室偷窃的活动时做了一件蠢事,令他后悔至今。

那天夜里十一点多,他利用万能钥匙打开了一户住家,在女主人在家的情况下,驾轻就熟地偷走了抽屉里的现金和首饰。本来事情到此就应该大功告成了,可是当他不经意看到床上熟睡的女主人时,突然色心太动,准备来个财色兼收。因为事先他旁敲侧击过,这家男主人是个夜班出租车司机,晚上基本得一两点钟才能下班。女主人被惊醒后奋力挣扎,正在撕扯之际,出乎意料地听见男主人开门回来了。惊慌之下他从窗口跳了下去。

三楼的高度不至于致命,却摔瘸了一条好腿。从那之后他就变成一个跛子,再也无法干那飞檐走壁的勾当了。之后开始另辟蹊径,买了一辆二手雅马哈摩托车干起了飞车党。干这一行的人不少,不过哪一个都没有他长久,因为他不但胆大心细,还将这当成一项事业来经营。什么事情只要用心了,自然会有回报。

不过前不久碰上一件事让他很愤怒。他放在外面的那辆雅马哈居然被人偷了,害的他破了一笔财,重新去二手市场买了一辆。牌子还是雅马哈,主要是用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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