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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大的那只猫咪取名叫汤圆,小的那只叫汤匙。谢宇给取的名字。

草莓地劫后重生的,几周后还是结了圆鼓鼓的草莓,比往年少了三四成。沈翔是看着果子从黄白色一天天的红润起来,那天谢宇摘了一碗,大半被他当做饭后甜点用最快的速度扫光。谢宇笑说楼下只要不被汤圆汤匙糟蹋掉的话,全部都是你一个人的,没有人和你抢。沈翔打了个饱嗝,拉过笑的宠溺的谢宇吻的很认真。

香甜的草莓香扑面而来。谢宇回应着,吮吸着香甜的味道,是每年的夏天在花园里成熟的草莓的味道,从另一个人的气息里传递过来。带着夏天的气息。凉凉滑滑的,谢宇想一口吞下。

沈翔的脑后被一只大手轻轻的托住,谢宇很主动的回应着。

“男人间的亲吻,没有那么糟糕,对不对?”从主动的亲吻到了最后被舔咬的气喘吁吁,沈翔的眼里藏也藏不住的担心自己这一次会不会栽的很凄惨。

“是你很好吃。”谢宇看到沈翔的眼里转瞬即逝的神情,认真的回答。

“呵呵,这日子,我都要过迷糊了,谢总,如果你准备用这温柔乡活活溺死我,沈氏可能没几年好撑了。到时候你一个人,会不会太寂寞?”沈翔别过脸,笑起来,慵懒的像只刚偷腥过的猫咪。无害,但是说不出的让人忌惮。

谢宇喜欢他这样的表情,忍不住又在懒猫咪的嘴角烙下浅浅的一吻。还是香甜的草莓味。“会的,所以,沈总将来对天宇,可要手下留情。若你一个人,也会寂寞。”谢宇顺着沈翔的话,说下去。

沈翔的笑更深了。谢宇分辨的出来,那样的笑着的沈翔不像只慵懒的猫咪,他是恼了。

沈翔轻轻挣开谢宇的手,拿了猫食和两人吃剩的饭餐,下楼喂猫。同以往的任何一天一样。

谢宇一直站在原处,很久才动手收拾起餐桌。

那个吻很香甜。可简短的对话暴露彼此太多的心思。

可能也只有他们俩能明白:

——谢宇,我觉得你在玩的游戏很无聊。小心把你自己赔进去。

——沈翔,我从不做无聊的事,聪明如你,能了解。

——谢宇,我可以陪你玩,可是你别打沈氏的注意,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沈翔,我做人坦荡,我对沈氏没有兴趣,做好该做的,我们公私分明。

那晚,沈翔喂了很久的猫咪。汤圆汤匙吃完了喵呜的望着没有任何动作的沈翔,汤匙亲昵的上前蹭了蹭他的手,汤圆打了个哈欠,吐吐车头,眯起了眼睛。

谢宇收拾好桌子,冲了凉,站在门口盯着花园里的人发呆。

他喜欢沈翔。喜欢这个笑起来像猫咪一样的男人。只是他不明白,这种喜欢,和他养父间的感情,有什么相同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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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盛夏的欢爱

汤匙刚来的时候小小的,也就谢宇两个巴掌的大小。沈翔从来不敢像谢宇那样一手一只就能抓住两只毛球想怎么蹂躏都可以。沈翔总害怕自己会伤到两只猫。

两个月过去了,汤匙已经被沈翔养的白白胖胖,那些黑黄的斑点也长开了,印在白色的毛发上看着很有喜感。汤圆喜欢窝在窝里睡觉,经常一动不动的就是一天,汤匙年轻着,吃饱睡足了就到处闹欢。谢宇无数次逮到把院子折腾的乱糟糟的那坨绒球,左手拎猫右手拿着水管就往汤匙身上浇。猫怕水,一被水淋就老实了,可怜巴巴的缩在角落里,也不敢乱动。惩罚过几次后,汤匙总算没有把院子里凌霄花的树根给刨烂。

凌霄花就这么的在沈翔某天清晨打开窗户透气的时候,静悄悄的开了满院的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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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甫大学毕业了就进了沈氏,从普通的经营科小职员,做到现在总经理助理兼职秘书。他只用了7年的时间。

当初是沈翔接手沈氏后把他调到现在的位置。后来王甫才明白,因为自己和沈翔有着同样的处事性格。所以他们工作起来很有默契。

王甫最近很紧张。

做助理好些年了,沈翔一直都早八晚八的上班。周末加班也很正常。绝对是沈氏的表率。沈翔从来没有什么公子哥的架子,对人总是温温和和,就算真的着急恼了,旁人大概也不能从他的脸上看出几分喜怒。

所以当沈翔那天破天荒9点才走进办公室,抱着日程表等了整整一个小时有些局促的王甫有些傻眼。

“老大,要请病假吗?”那天王甫没头没脑的就来了这么一句。

沈翔抬手看了看手表。是谢宇的家离得远了些,路上耽搁的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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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翔和谢宇同居快两个月了。从初夏的凉爽惬意到盛夏的闷热烦躁。知了在这座城市的白天卖力的叫唤着。

沈翔一夜之间就成了正常的上班族,朝九晚六。傍晚会时不时的看看手表,因为有个地方很向往回去。那里有两只猫咪,一只慵懒一只调皮,还有满院子的凌霄花,矮牵牛也在墙角爬满了一排黄杨,每日日出开花,晌午凋谢。还有那个能一手一只抓起两只猫,每日清晨在院子里浇花的身影。

沈翔喜欢谢宇,喜欢那双神奇的能养活各种花花草草,制服的了两只野猫,能做出一桌好菜的手。也喜欢谢宇温柔看着他的时候那张俊朗内敛的面容。

沈翔等着红灯望着城北不快不慢的下班潮忖度着。谢宇这人冷情,到时候定不会与自己纠缠,所以,喜欢了就呆一起各取所需,等结束的时候,大家都不会太难堪。这么多年来,一个人呆习惯了,那个冷冰冰的公寓是无聊空洞到了极点,比起来,现在的家柔和丰富的太多。好像生活一下子从原本的熏黑色,突然间变成了一抹橙黄,很美好,很向往,像极了小时候晚饭后拉着奶奶的柔软的手,一甩一甩的出门散步搬的惬意和温暖。

沉迷了,或者也不是。因为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会太长久,所以,现在能拥有的,什么都不要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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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沈翔会回茶园陪爷爷喝茶,钓鱼,爬山或者陪着打打麻将。沈老爷子8年前送走了老伴,一个人也就清净惯了。老伴走后,孙子沈翔似乎一夜之间长大懂事了许多。儿子和儿媳去加拿大教书了以后,沈翔知道自己寂寞,每周都来陪着他。这么些年,都没有断过。

晚上吃晚饭,沈翔接了个电话,笑起来的样子带着些许甜蜜。沈老爷子想着,孙子也二十八九岁了,儿子昌民早婚,二十八岁的时候沈翔都能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了。沈氏这些年一直打理的不错,沈翔有没有从商的料,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倒是那般的努力是自己没有料想到的。其实很多年前沈老爷子就想过,哪怕卖掉沈氏,至少沈家这三代都能过的很好,也算自己这辈子没有白活。

叮嘱了些工作上的事,沈老爷子想起孙子之前的笑里流露出少有的眷恋神情,不由得哈哈的笑了:“小翔,差不多就把那姑娘带来给爷爷看看,爷爷每个礼拜总对着你也挺无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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